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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葫芦岛市连山区2025面向社会招聘教师29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辽宁葫芦岛市连山区2025面向社会招聘教师29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师资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可持续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和《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葫委办发[2011]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9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初中教师共29人,均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岗位。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数量及相关条件详见《2025年葫芦岛市连山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备招聘岗位相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师资格条件、普通话水平。

(四)身心健康,能够适应招聘岗位工作要求。

(五)报考人员应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六)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海外院校毕业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七)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八)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信息表中限定的范围相符,具体专业参照《2025年葫芦岛市连山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九)报考人员年龄要求为18至35周岁,即为1989年8月11日至2007年8月11日(含)期间出生。

(十)不得报考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近五年内受过治安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违纪处分在处分期内的;

3.曾参加过邪教组织、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4.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5.具有不宜从事教师职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的;

6.现役军人、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7.聘用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hld.gov.cn)和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lianshan.gov.cn)发布。

后续公告在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lianshan.gov.cn)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系统https://qzpta77.chinasyks.org.cn/cn_hldlsqjy/index.ht

ml#/index进行报名。

报名咨询电话:0429-2122321

2.报名时间:2025年8月11日9时至8月15日16时。

3.报名要求: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岗位数的开考比例不小于3:1,报名人数未达到招聘岗位开考比例的,则减少或取消相应的招聘岗位,并在连山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不完整、不清晰,无法确认报名信息的,视为报名失败。

4.报名材料:

(1)请报考人员按报名平台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下载打印报名平台自动生成的《2025年葫芦岛市连山区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报名登记表》(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本人签字并按手印后(不得由他人代签)以图片的形式按要求上传报名系统。原件保存好以备资格审查。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2025年葫芦岛市连山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自行下载打印,按要求填写信息,本人签字并按手印后(不得由他人代签)以图片的形式按要求上传报名系统。原件保存好以备资格审查。

(3)2025届毕业生如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需另外提交手写签名的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承诺书(附件3)。

(4)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5.报名审查及缴费确认

报考人员可于2025年8月11日9时至8月16日12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2025年8月15日16时前改报其他岗位,2025年8月15日16时至8月16日12时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务必于2025年8月11日9时至8月16日17时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考试费用100元。支付考试费后务必重新登录报名系统确认“缴费成功”才为报名程序结束。未按规定时间缴费视为自动放弃考试,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初审合格且缴费成功的人员确定为参加笔试考核人员。

6.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系统网站查询报名结果,并持续关注连山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后续《公告》,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7.其他要求

报考人员报名至考试期间,应确保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三)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及教师职业道德等。满分为100分。

2.笔试的地点、时间及领取《笔试准考证》等信息以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为准。报考人员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和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将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确定并公布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

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将通过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

(四)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1:2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资格审查人员,相关事宜在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最后一名资格审查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资格审查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放弃者,不能进入面试,按照同一报考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分数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仅一次),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五)面试

面试人选、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通过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

(六)总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权重比例为4:6,考试总成绩=笔试分数×40%+面试分数×60%,总成绩并列者按照“四优先”原则依次进行排序:即①面试成绩高者优先;②学历高且学位高者优先;③师范类毕业生优先;④普通话等级高者优先。报考人员总成绩在连山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

(七)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由连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自理,对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葫芦岛市连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复检将在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环节,如有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由该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八)选岗

本次招聘采取选岗的方式确定岗位,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招聘计划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由报考人员分学段分学科现场公开选择岗位。出现分数相同情况按照“四优先”原则依次进行排序:即①面试成绩高者优先;②学历高且学位高者优先;③师范类毕业生优先;④普通话等级高者优先。报考人员总成绩在连山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纳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须提供个人人事档案、离职证明、解聘合同和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考察工作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会同各学校根据招聘职位的具体要求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在考察环节,因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十)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信息在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学校报到,由所在单位按规定及时为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在职的报考人员在被聘用前,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的聘用人员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具体回避有关规定,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

4.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中所列专业要求参考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如报考人员专业不在以上目录中的,再参考《2022国考学科指导目录》和《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5.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连山区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联系单位及电话:

岗位咨询电话:连山区教育局 0429-3329015

报名咨询电话:连山区人社局 0429-2125089

点击查看>>>

1.2025年葫芦岛市连山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2.2025年葫芦岛市连山区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3.2025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承诺书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连山区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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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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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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