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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衢州江山市2025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8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衢州江山市2025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8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师资队伍结构,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中共江山市委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深化新时代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委发〔2019〕31号)等文件精神和我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点击查看》》招聘计划

二、招聘对象条件

报考对象应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教师义务,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同时还应具备以下具体条件:

(一)学历要求

需要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港澳台及国外学历要求提供教育部门的认证证书)。2025年应届毕业生要求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二)年龄要求

年龄在30周岁以内(1994年8月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内(1989年8月及以后出生)。

(三)户籍要求

1.具有江山市户籍(以2025年8月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江山市生源(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的户口所在地)的人员。

2.下列人员不限户籍:

(1)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等6所)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原国家“985”“211”高校、“双一流”高校(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4)全日制普通高校省级优秀本科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师范专业校级优秀毕业生;

(5)202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师范专业应届毕业生(须证明专业为师范类);

(6)配偶为江山市户籍(以户口本、结婚证为依据);

(7)配偶为江山市机关事业单位(含学校、医院)正式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以结婚证、工作单位证明为依据)。

(四)教师资格要求

具有不低于报考岗位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下列人员报名时暂不作教师资格证要求,但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与招聘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未按期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1.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核合格证明》的以及属于2025年免试认定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且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也可报名,但需同时具备相应等级普通话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

2.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五)专业要求

所学专业或已取得的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学段学科要与报考学科相适应。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8月13日(9:00-11:30;14:30-17:30)。

2.报名地点

江山市教育局一楼1号报告厅(江山市礼贤路304号)。委托报名的,需提供委托人写的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装入报名材料中。

3.报名材料

为提高效率,方便现场审核,报名者现场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附件1)及与报考资格相对应的证件、证书、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按报名材料清单(附件2)中的顺序依次整理装订,复印件与原件经现场核对无误后,原件归还考生。

4.资格审查及缴费

报名时市教育局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当场缴纳考试费用150元(低保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颁发的有效低保证明免交报名费),对报名后放弃笔试的考生不予退还报名费。

5.公布核减、核销岗位

(1)各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人数达不到的,按比例核减或核销招聘计划。报名结束后,将对计划的核减、核销情况予以公布。

(2)报考岗位核销的,报考者可在自核销计划公布起24小时内按要求修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6.领取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将在江山市人民政府网公布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地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笔试范围:学科专业知识和教学设计占80%;教育理论(含教育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改革、时事等内容)占20%。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实际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如最后一名出现分数并列现象,则同分数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形式为试讲,采用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上课的方式进行。备课时间为60分钟,上课时间为15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三)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照百分制折算,考试总成绩=笔试得分×40%+面试得分×60%,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若出现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相同情况的,以面试得分高的排名在前;若面试得分也相同,以笔试成绩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

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关岗位可依次递补。

报考人员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体检费及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医院为具有公务员招考体检资质医院或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江山市教育局在录用过程中对考生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必要时,可以要求考生进行复检。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政审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所有考察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前将个人人事档案转到江山市教育局,以备审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自动放弃考察的、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关岗位可依次递补。

(六)递补说明

本次公开招聘拟录取人员因资格复审不通过、体检不合格、主动放弃等因素造成招聘计划缺额的,可分学科按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若该学科递补对象只剩最后一名的,不再递补。递补对象出现总分相同的,以面试得分高的排名在前;若面试得分也相同,以笔试成绩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七)公示和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江山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所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待工作岗位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教师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江山市教育系统服务期限为5年,并实行一年的见习期制度。未满5年服务期的不得申请调离江山市教育系统。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教师服务期未满,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同意擅自离职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在聘用合同中明确。

(八)培训上岗

拟录用人员要求于2025年8月下旬报到参加新教师岗前集中培训(具体培训安排届时在江山市人民政府网内公布),再确定工作学校和到校报到上班时间。

未按时报到培训的,不服从调配的,均取消拟录用资格。

四、主要待遇

(一)正式聘用后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

(二)实施绩效工资,享受住房公积金、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免费疗休养、免费体检等待遇。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在招聘中提供虚假信息、虚假材料或在考试中有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二)本次公开招聘教师,江山市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相应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针对本次公开招聘教师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等,均与江山市教育局无关。

(三)本次公开招聘教师由江山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70-4072502。

(四)本次招聘相关通知和信息(招聘公告、核减[核销]招聘计划、考试通知、考试成绩、入围体检名单、入围考察名单、拟录用人员公示及人员递补等)在江山市人民政府网内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及时关注。

江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jiangshan.gov.cn/

六、招聘联系方式

咨询地址: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江山市礼贤路304号教育局大楼2楼209室);

咨询电话:0570-4071375;

招聘咨询时间为工作日的8:30-12:00;14:30-18:00。

七、本次招聘有关事宜由江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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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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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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