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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招聘小学、幼儿园2025年教师115名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招聘小学、幼儿园2025年教师115名公告

为推动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教育事业持续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受示范区管委会委托,周口市示范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小学教师65名(小学语文16名、小学数学16名、小学英语7名、小学音乐6名、小学体育与健康14名、小学美术6名),幼儿园教师50名。

二、招聘资格与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3.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教师岗位体检标准。

4.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学历及资格条件

1.小学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或相近,且持有小学及以上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2.幼儿园教师: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幼儿教育或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报考

1.已取得“特岗教师”“三支一扶”资格,服务期限不满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信息发布

2025年8月6日在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政务网官网(http://www.zksfq.gov.cn/)、微信公众号“魅力新区”发布招聘公告。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政务网官网为本次招聘指定网站,后续相关招聘信息均通过该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因未能及时关注本网站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时间

2025年8月9日至8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

周口市招商大厦C座一楼

4.报名时所需材料

报名人员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自行下载填写《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5年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2份(附件1、附件2)。现场采集报名考生个人信息,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个人信息如实填写。

5.资格审查

报名者所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要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和聘用全过程。

6.缴费

资格审查通过考生每人交报名费每科3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或低保户家庭子女凭乡村证明免交报名费。

7.注意事项

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资格审核通过)的比例不得小于1:3,达不到1:3时需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100分,面试100分。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小学教师笔试内容:教育综合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和学科专业知识。

(3)幼儿园教师笔试内容:政治理论、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等知识。

(4)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5)考试纪律。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到相应考场,进行身份核验,金属探测仪无问题后方可进入考场。

2.面试

(1)资格确认: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有并列情况者,一并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小学、幼儿园教师面试采用试讲、专业技能展示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名有并列者,按笔试成绩高分者确定体检人员。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招聘计划,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依据《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体检费用自理。

2.因个人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政务网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五)聘用与待遇

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采取劳务派遣方式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双方首次签订聘用合同为期3年,试用期为6个月,工资待遇参照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其他聘用制人员有关待遇标准落实。

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将根据工作需要和双方意愿,在满足相关条件的基础上可续聘;若续聘,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聘用合同,若不续聘,聘用关系自动终止。

对各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但未入围考察的考生,纳入人才储备库。

本方案由周口市示范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4—7735722

附件1:小学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2:幼儿园报名登记表.xls

 周口市示范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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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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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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