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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衡阳南岳区选调优秀教师1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衡阳南岳区选调优秀教师10人公告

为加强中学师资队伍,确保我区教育持续、健康、高位发展,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的文件精神,经上级有关部门审核同意,拟在编制限额内面向社会公开选调初中教师。具体选调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诚信的原则。

二、选调教师计划

本次计划选调初中教师10名(详见附件2),具体为:初中英语、初中历史、初中化学、初中音乐、初中政治、初中地理、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各1名、初中物理教师2名。

三、选调范围

衡阳市区域内在编在岗的中小学教师。

四、人员管理

1.列入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由学校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服从学校岗位安排。

2.录用后须在南岳区教育系统工作5年(含5年)以上。

五、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在编在岗人员(其中乡村学校教师评定为特级教师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后服务乡村学校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

5.因卖淫、嫖娼、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6.合同期内的特岗教师;

7.有精神疾病史的人员;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具体条件

1.年龄:40周岁以下(含40岁),即1985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具备选调岗位计划中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所有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认定的结果为准。

3.应具备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4.具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中报考语文学科的必须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5.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所报考的岗位必须相符。

6.所有岗位专业要求详见计划与岗位表。

7.报考选调教师岗位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近十年曾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优秀教师、人民满意教师、优秀乡村教师、最美乡村教师、师德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大队辅导员、优秀党员、优秀校长、优秀教育工作者、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名校长、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或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课堂教学、片段教学、说课、教育教学能手、教师素养大赛等活动获县级及以上一等奖。

六、选调的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南岳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nanyue.gov.cn/)发布选调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8月6日至8月13日。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后续相关信息发布指定网站为南岳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nanyue.gov.cn/),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准确、畅通。如因通讯方式不畅通而产生的一切责任,由考生承担。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登录人事考试招聘报名平台(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l/169)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9日至8月15日(8:00-12:00、15:00-18:00,节假日照常报名);

(2)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开选调公告和计划岗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提交的报考信息应真实、准确。报名人员提交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3)本次公开选调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面试前通知考生现场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对选调的专业、学历、资格证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拨打咨询电话0734—5675479;

(4)报名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及本人学历学位证、岗位所要求相适应的证件。

(5)本次报名在网上缴纳100元/人报名费,缴费成功后方为完成报名。因个人原因不能参考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2.其他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考生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的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准;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一人多报者取消报考资格,报名人员须认真对照岗位条件准确填写报名信息,选择合适的岗位;报名人员教师资格证专业应符合选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

(3)网上报名信息提交并缴费成功后,报名人员不能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资料:

1.登录”第三方平台”下载打印报名表;

2.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3.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提交符合选调教师岗位具体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等证书原件和文件),其中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资格证明:提交具有人事调配权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含试用期、最低服务期已满;工作经历证明和编制证明等内容)。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在选调过程中发现应聘对象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选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未在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凭《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2.面试形式、内容和要求

(1)面试采取试教的方式进行。

(2)试教内容

使用2025年春季相关科目教材,报考同类岗位的试教内容一致。试教顺序在面试当天通过抽签确定,备课时间30分钟,试教10分钟。

(3)面试成绩确定

面试成绩为试教成绩,满分80分。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的,不得确定为考核人员,选调计划不跨学科调剂。

(五)考核量化(总计20分)

考核量化内容包括教学实绩、教研教改、年度考核、荣誉奖励等(详见附件3)。

(六)综合成绩合成和排名公布

1.考生综合成绩=面试成绩+考核量化分数。

面试参考人数应达到有效竞争比例(1:2),如未达到有效竞争比例,则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应达到本批次考试的平均分(含平均分),如未达到,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2.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3.此次选调按综合成绩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如面试成绩相同,则按面试评分未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面试总分进行排序。

(七)体检

1、按照岗位选调计划1:1的比例,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毛发检测和心理素质测试。体检费和检测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地点待定。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办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选调资格而造成选调岗位计划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八)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选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和资格准入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而造成选调岗位计划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2.考核”一票否决”情形:近三年内有安全责任事故的;近三年内因师德问题受到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批评的;近三年内出现过三级以上教育教学责任事故的;近三年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处理的。

(九)公示

1.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名单将在南岳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选调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3.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十)聘用

1.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选调人员名单,报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

2.公示合格无异议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期限内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因自身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人事调动手续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选调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人员一经录用后,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调离本聘用单位。国家政策规定的情形除外。

七、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选调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南岳区纪委、监委对本次选调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选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选调人员应诚信参考,珍惜考试机会,报考人员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参与选调工作的相关人员在组织公开选调各项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到选聘公正的应自觉执行回避制度。

八、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734-5675479

监督电话:中共南岳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0734-5663907

本方案由南岳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专班负责解释。

附件1:南岳区公开选调优秀教师报名表

附件2:《2025年南岳区公开选调教师计划与岗位表》

附件3:《考核量化细则》

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

南岳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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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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