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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驻马店确山县2025年遴选城区学校教师153名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驻马店确山县2025年遴选城区学校教师153名公告

一、岗位计划

计划遴选教师153名。

(一)城区中学教师113名,其中高中教师80名,初中教师33名

(二)城区小学教师25名

(三)城区幼儿园教师15名

具体岗位专业情况详见《确山县2025年公开遴选城区学校教师岗位表》。

二、遴选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要求

1.确山县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含经组织备案的农村公办学校在编且交流到城区、街道学校在职教师);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持有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报考体、音、美、计算机、心理健康、幼教岗位,教师资格证书专业须对应);

4.爱岗敬业,教学成绩突出。在2022-2023、2023-2024、2024-2025学年度学校评比中具备下列之一:综合量化考评排名至少3个学期在本单位中等位次以上(前50%名次,农村<含街道>小学以中心学校为单位),或所教学科单科成绩至少3个学期排名在本单位本年级中等位次以上(前50%名次,基数为班级数)。体育等特殊学科综合量化考评排名在前60%(农村<含街道>小学以中心学校为单位)。

2022、2023、2024年连续三年安置就业的公费师范生教师报考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岗位,分别为至少3个学期、2个学期、1个学期排名符合上述要求。

5.近五年内参加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参加工作当年为见习期不定等次);

6.在师德师风方面表现良好,近三年内未因师德师风问题被教育局通报批评或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且参加的师德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7.具有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各学段遴选教师资格要求

1.报考高中教师岗位。遴选对象为全县初中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全日制学历学习专业与遴选学科一致或相近,持有与遴选专业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年龄40周岁以下(198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符合上述条件且当年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可报考高中教师岗位。

2.报考城区初中、小学教师岗位。遴选对象为现从事对应学段教学的农村(含街道)教师,报考学科原则上为现任教学科;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50周岁以下(197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工作满5年(含5年)以上(2020年10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

3.报考城区幼儿园教师岗位。遴选对象为农村(含街道)小学或幼儿园教师,专科以上学历,幼教(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年龄35周岁以下(199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工作满3年(含3年)以上(2022年10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遴选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一)报名时间

2025年8月11日(8:00—18:00)

(二)报名地点

确山县教育局人事股(确山县工人文化宫二楼西侧)

(三)报考资格审核

初中、中心校负责本学校教师的报名、材料收集及资格初审、统一上报工作。个人材料包括:遴选教师报名表,近期小二寸免冠同底彩照2张,教师资格证、近5年参加的年度考核表、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报考学科要求的专业学历证书及有效期内的学历注册备案表,资格审查表。同时提交学校推荐报告(注明推荐人基本情况、近5年参加的的考核情况)和报名花名册。复印件由负责报名和资格审查人员共同签字方可有效。

本次遴选资格审查贯穿于遴选工作的全过程。报考者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其考试、遴选资格并通报全县。

四、考试的方式和内容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全权委托专门考试机构或高等院校承担。

(二)考试内容

报考中学语文、数学、英语,小学语文、数学,幼教学科的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教材教法)及相应学科专业知识;除以上学科岗位外其余学科笔试内容均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教材教法)。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三)加分

获得国家级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表彰的加5分;获得省级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表彰的加3分;获得市级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表彰的加2分;获得县级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表彰加1分。2022年以来安置就业的公费师范生教师在艰苦困难学校(双河、杨店、新安店、顺山店、石滚河辖区内中小学校)每任教1年加0.5分。

(四)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招聘岗位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另行加试。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公示拟遴选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出来的问题,认真核实处理。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遴选资格出现的空缺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对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当事人遴选资格,退回原单位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5年内不得再次参加遴选。对提供虚假材料的,除取消当事人遴选资格退回原单位外,并追究推荐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取消遴选资格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录取人员职称和岗位变动按有关政策执行。

遴选相关信息对社会公开,报考人员可登陆确山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查询。

咨询电话:0396-7039532

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附件:

附件 1 确山县2025年公开遴选城区学校教师岗位表.docx

附件2.确山县2025年公开遴选城区学校教师报名表.docx

附件3.确山县2025年公开遴选城区学校教师报名花名册.xlsx

附件4.确山县2025年公开遴选城区学校教师资格审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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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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