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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中小学校公开招聘员额教师的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中小学校公开招聘员额教师的公告

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员额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成人社发〔2023〕4号)规定及工作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崇州市中小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教师78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外员额教师招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现将公开招聘员额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且在报名截止前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应教师资格证。

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认证书上所载明专业(学位)须与应聘资格条件要求一致。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1.具有中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2.符合《2025年崇州市中小学校公开招聘员额教师岗位表》(详见附件)规定的条件。3.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公告发布当日)。6.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7.现已是崇州市财政供养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不属于此次招聘范围。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招聘78名员额教师的具体单位、岗位和条件详见《2025年崇州市中小学校公开招聘员额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多个岗位视为无效)。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招聘相关事宜均会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进行通知。

网上报名资料投递邮箱:czjyrcfwzx@163.com。

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8月7日—8月16日17:00。

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将《2025年崇州市中小学校公开招聘员额教师报名表》(模板见附件2)及全套个人证明材料(①有效身份证;②毕业证、学位证;③教师资格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并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报名(邮件“主题”处注明:岗位代码+招聘岗位+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8月8日9:00—8月17日17:00。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初审采用网上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通过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8956/bm_jyj.shtml)发布,资格初审合格的,进入笔试;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予进入笔试。资格初审合格视为报名成功,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在报名表上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在公开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应于2025年8月19日9:00—17:00到崇州市教师服务中心(崇州市教育局二楼206室)打印本人准考证。

考试当天,应聘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若急需紧缺岗位达不到1:3的,经研究同意可放宽至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通过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8956/bm_jyj.shtml)公告。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5年8月20日(具体要求详见准考证);地点:崇州市崇庆中学实验学校(崇州市中南街463号)。

4.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通过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8956/bm_jyj.shtml)发布。

笔试成绩同面试入围人员名单一并公布,按照确定的面试人员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崇州市人社局和崇州市教育局负责进行。面试入围人员须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查阅。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同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资格审查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审查。同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原件校验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通过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8956/bm_jyj.shtml)公告。

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同一岗位最多递补1次。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请本人持以下材料参加:《2025年崇州市中小学校公开招聘员额教师报名表》1份(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有效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以及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当天,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名单将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8956/bm_jyj.shtml)公布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同一招聘岗位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四)公布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8956/bm_jyj.shtml)上公告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并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各招聘岗位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由崇州市教育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方式与确定体检人员方式一致),同一岗位只递补1次。递补体检人员名单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8956/bm_jyj.shtml)进行公布,不再单独进行电话通知。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崇州市教育局确定进入考察人员范围,并组织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因本人原因导致主管机关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方式与确定体检人员方式一致)进入体检和考察,此环节只递补1次。

(三)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崇州市教育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8956/bm_jyj.shtml)上公示5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签订劳动合同人员的资格。

拟签订劳动合同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学校岗位需求数根据总成绩名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等额确定各校的拟签订劳动合同人员。

员额教师实行试用期制度(6个月)。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管理措施及待遇

(一)按照《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员额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成人社发〔2021〕3号)文件精神,本次招聘的员额教师,按照《崇州市教育局员额教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并报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二)员额教师的工资待遇参照我市编制内教师同级别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标准执行,并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三)按政策,享受国家规定的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和学习培训。

(四)享受健康体检、工会送温暖活动等相关福利待遇。

(五)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需在崇州市中小学校最低服务6年。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考生诚信考试,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签订劳动合同资格。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应确保公平公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及社会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依法追责问责。

九、其他

1.此次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8956/bm_jyj.shtml)上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本公告、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十、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1.报名条件及政策咨询电话:

028-82313245(崇州市教育局人事科,工作日)

028-82184763(崇州市教师服务中心,工作日)

2.纪律监督电话:

028-62650904(崇州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028-82218223(崇州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1.2025年崇州市中小学校公开招聘员额教师岗位表

2.2025年崇州市中小学校公开招聘员额教师报名表

崇州市教育局

202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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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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