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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贵港桂平市城区学校2025年公开选调教师145人通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西贵港桂平市城区学校2025年公开选调教师145人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充实城区学校优质师资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桂平市内外公开选调中小学在职在编学科教师145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调基本条件

(一)在编在岗的公办中小学教师。政治思想表现好,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能吃苦耐劳,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8月11日以后出生);正高级教师、广西特级教师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1974年8月11日以后出生)。

(三)中学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应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教师资格和专业达到选调岗位的要求。

(四)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各选调岗位条件及要求,详见《2025年桂平市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应聘人员应取得相应学段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所学专业要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体专业分类可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5年版)》(附件2)。报名条件的未尽事宜,最终由桂平市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专班解释。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2020年10月(含10月)之后入职的。

2.农村定向培养计划教师服务期未满6年的。

3.具有初中教师资格证书或高中教师资格证书且在初中或高中任教的教师,报选小学岗位的。

4.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5.近5年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以及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经批准交流未满2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选调所提及的处罚处分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10日。

二、报名办法

(一)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11-13日(共3天,8:00—11:30,15:00—17:30)

2.报名地点:桂平市教育局1楼多功能活动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逾期报名一律不予受理。每位应选人员只可选择其中一个岗位进行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5年桂平市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附件3)。

2.提交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件(原件)核验。

3.提交能反映本人业绩的相关证书(荣誉证书)原件核验。

4.提交近期免冠1寸不干胶彩照2张。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证书、证件的原件及2份复印件。

三、综合素质分计算办法

综合素质分的计分时间从2020年1月1日以来计算,以证书盖章为准。综合素质分满分为100分。

(一)基本条件(此项满分13分)

1.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分别给4分、2分。

2.获得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职称分别给4分、3分、2分。

3.教龄在10年(含10年,以下相同)至14年的计3分,15年至19年的计4分,20年及以上的计5分。

(二)综合荣誉(此项满分27分)

1.获得自治区级优秀教师、班主任等称号10分。

2.享受地市级特殊津贴教师6分。

3.获得地市级优秀教师、班主任、教育工作者;桂平市十佳教师、班主任、特岗教师等称号4分。

4.获得县区级优秀教师、特岗教师、班主任、教育工作者;先进教师、特岗教师、班主任等称号2分。

5.获得省级、地市级、县市级骨干教师(A类、B类、C类)分别给10分、6分、3分。

综合荣誉以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为准,综合荣誉仅限:优秀教师、特岗教师、班主任、教育工作者;十佳教师、班主任、特岗教师;先进教师、特岗教师、班主任;优秀乡村教师、特殊津贴教师、骨干教师等。其他项目不予计分。

(三)教学比赛(此项满分20分)

1.获自治区级(中学组、小学组)一、二、三等奖每次分别给10分、8分、6分。

2.获地市级(中学组、小学组)一、二、三等奖每次分别给6分、4分、2分(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举办)。

3.获县区级(中学组、小学组)一、二等奖分别每次给2分、1分。

(四)教学成绩(此项满分30分)

1.任教学科成绩获市(地市级)级(高考、中考)一、二、三等奖的每次分别给10分、8分、6分。

2.任教学科成绩获县区级教学成果一、二、三等奖的每次分别给4分、2分、1分。

(五)教育科研成果(此项满分10分)

1.获广西(省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一、二、三等奖每次分别给10分、8分、6分;贵港市(地市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一、二、三等奖每次分别给8分、6分、4分(省级、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举办;主持人记满分,成员减半)。

2.获广西教育科研成果(课题)一等奖(优秀)、二等奖(良好)、三等奖(合格)每次分别给5分、4分、3分(只给主持人记分)。

3.获地市级教育科研成果(课题)一等奖(优秀)、二等奖(良好)、三等奖(合格)每次分别给4分、3分、2分(只给主持人记分)。

4.获县区级教育科研成果(课题)一等奖(优秀)、二等奖(良好)、三等奖(合格)每次分别给3分、2分、1分(只给主持人记分)。

以上计分说明如下:

1.同一项目(同一学年度),只取最高级别的计分。

2.教学比赛指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大赛、信息技术与学科融合课堂教学比赛、中小学语文主题学习课堂教学比赛、基础教育精品课比赛、课堂教学比赛(含学科教学、主题班会)。以教育厅、教育科学研究院,市(地市级)教育局、市(地市级)教科所,县(市、区)教育局或教研室的盖章为准。

3.对“教学比赛”和“教学成绩”的计分,要与报考的岗位相对应(同学段、同学科),不相同的不予计分。

4.选调学校报名工作人员现场核定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分数(附件4),经复核后,进入下一个选调环节。

5.报考人员对递交的荣誉证书(证件)真实性负责,如有任何不实、弄虚作假、违反政策规定的情况,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录用)资格并作诚信记录备案,并通报给其所在学校或单位主管部门。

6.对个人综合素质分的未尽事宜,最终由桂平市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专班解释。

四、笔试

(一)笔试人员的确定

原则上根据符合岗位条件的实际报名人数按1:3的比例开考,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由选调工作专班决定是否开考。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时间:2025年8月15日,上午9:30-11:30。

2.笔试地点:桂平市第一中学。

(三)笔试内容及赋分等事项

1.笔试内容:教育基础知识、心理学、教育学等。

2.笔试赋分: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当天在考点公布。

3.笔试组织:笔试委托第三方命题,考试、评卷等工作由桂平市教育局组织实施,编办、人社、纪检等部门监督指导。

五、选调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总成绩=综合素质分数+笔试成绩分数。总成绩相同的,以综合素质分高者进入考核;再次并列时,依次以综合荣誉分数、教学比赛分数、教学成绩分数、教育科研成果分数的顺序高者优先进入考核。

六、考核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岗位核准计划1∶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的考核对象。

为尽量减少选调工作对市内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影响,报考市第五中学岗位的,每个岗位在同一学校同一学科的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最多确定1人为考核对象进入考核环节。

考核工作由选调教师工作专班组织开展,主要考核拟选调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身体条件等情况。

因考生考核出现不合格或书面提出自愿放弃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规定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调动

(一)根据笔试、考核等结果确定拟调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无异议者,报有关部门审批后,办理调动等手续。

(三)凡选调入桂平市城区学校的教师均按学校岗位设置有关规定重新聘岗,报名人员需签订一份愿意按岗位设置有关规定重新聘岗的承诺书(附件5)。

下达拟调通知前,拟调人员提出自愿放弃的,可以按规定递补。下达拟调通知后,拟调人员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必须在1个星期内报到)的,取消拟调资格,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八、纪律和监督

加强选调工作管理,严肃选调工作纪律,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参加选调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徇私舞弊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其选调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监督电话:0775-3370399(市教育局信访股)。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调笔试内容:教育基础知识、心理学、教育学等。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经费保障,本次城区学校教师选调工作所需经费由桂平市财政负责安排。

(三)参加笔试的选调人员不得开车进入考点。

(四)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桂平市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5-3388037。

 

附件:1.2025年桂平市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5年版)

3.2025年桂平市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

4.2025年桂平市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综合素质分自评表

5.重新聘岗承诺书

桂平市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专班

202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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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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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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