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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昌都市2025年第三场普通话测试通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西藏自治区昌都市2025年第三场普通话测试通知

广大考生:

根据2025年昌都市普通话测试工作安排,今年昌都市将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普通话测试工作。具体测试安排请关注“藏东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昌都市普通话测试站从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培训机构或个人以任何方式开展普通话报名、培训和测试活动,提醒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一、测试工作安排

西藏自治区昌都市2025年第三场普通话测试通知

(一)  报名

1.  本次考试仅限社会考生,不含在职教师。

2.  考生前次测试成绩公布之后方可再次报名,且不能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测试站同时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3.  报名渠道:采取线下报名的方式,请前往昌都市教育局综合楼3楼(306室)按照报名时间前来报名,报名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不可代报。我站面向社会报名仅此一个渠道,请考生注意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切勿相信任何机构“代报”“包过”等宣传,谨防上当,诚信应试。 

4.  报名时间:2025年8月11日(周一)全天,共70人(额满截止),若报名人数已满将提前结束,请尽早报名。我站计划2025年9月继续举办面向社会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请持续关注“藏东教育”。(特别提醒:社会考生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在校学生需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准确填写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若填写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一致将无法参加测试。)

(二)  缴费

1.  本次普通话水平测试采取线下报名,额满即止。

2.  考生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缴费。

3.  本次普通话水平测试采取现场缴费方式(仅收取现金)。

4.  收费标准:

报名费:每人每次5元;测试费:参加测试的社会人员不分专业,每人次50 元(合计55元);在校学生每人次25元(合计30元)。(收费标准参照藏财综字〔2011〕28号执行)。

(三)  打印准考证

考生登录https://bm.cltt.org,在准考证打印开放后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在准考证所示报到时间前30分钟到达考场,超过报到时间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在考试成绩出来前不能进行再报名。

(四)  测试方式

计算机辅助测试(机测)

(五)  成绩查询

本次测试成绩将于测试后一个月左右公布,考生可登录网址:http://www.cltt.org“成绩查询”页面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查看普通话等级电子证书。

(六)  证书管理

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相关规定: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测试成绩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由国家测试机构向省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或者省级测试机构发放等级证书。省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或者省级测试机构负责向应试人发放等级证书,发放时间等具体规定由省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或者省级测试机构自行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应试人自成绩发布之日起1年后未领取的纸质证书,由测试机构按照内部资料予以清理销毁。

(七)  注意事项

1.  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测试(其他证件不能参加考试)。准考证将在测试前1天公布,请考生务必在测试前1天登录http://bm.cltt.org“报名系统”在准考证打印开放后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2.  测试当天考生需着深色衣服采集照片。

3.  考生未按考试时间到达考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所收费用不予退还。(报名信息经测试站确认后无法删除,请慎重选择并珍惜测试机会,认真准备,切勿缺考)。

4.  根据新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国语函〔2023〕1号),2023年4月1日起普通话水平测试将取消备考环节。请广大考生务必积极准备,提前熟悉测试内容。正式测试时,系统将在第四项命题说话答题前增加30秒准备时间。

三、测试相关要求

(一)考生测试当天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纸质准考证(准考证由考生在考试前自行打印)进入考点。

(二)考生进入考点后,需听从考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期间,考生不得聚集、大声喧哗,要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考试结束后,考生需立即安静离开考点,不得在考点逗留。

(三)考生须严格按照考点要求统一将手机存放在指定位置,严禁将手机带入考场,除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外,其他物品一律不得带入考场。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未放在指定位置的,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考试成绩。在考试过程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认定为考试作弊。违纪人员信息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

(四)为避免人员聚集,建议考生合理选择交通方式,按准考证所示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考场信息。

四、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昌都市教育局综合楼三楼306室

测试地址:昌都市教育局综合楼五楼506室

联系电话:0895-4845482

附件: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指南

昌都市普通话水平智能测试站

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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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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