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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南苑幼儿园选调专任教师12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南苑幼儿园选调专任教师12人公告

为有效解决南苑幼儿园专任教师短缺问题,满足学校正常教育教学需要,经汇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基层学校范围内为南苑幼儿园公开选调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为南苑幼儿园公开选调专任教师12名。

二、选调条件

(一)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为全县基层学校在岗正式教师(不含服务期内特岗教师)。

(二)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①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②热爱教育事业,乐于奉献,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③年龄40周岁以下(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以人事档案记载为准;

④基层学校工作3年以上(2022年8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

⑤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因当年新参加工作考核结果为“暂不定等次的”视为合格)。

2.岗位要求

①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

②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

(三)具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违反政治纪律或政治规矩的;

2.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的各类人员;

8.未经单位同意的;

9.通过公开选调到新单位工作不满2年的;

10.其他不宜参加选调的情形。

三、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专任教师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集中笔试、人员面试、人选确定、结果公示、办理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5年8月11日在正宁发布和正宁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面向全县公布选调计划、选调条件、选调程序、人员管理、工作要求等。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8月12日—8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

县教育局人事股(116室)。

3.报名要求:

①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免冠二寸证件照3张,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说明个人基本情况,年度考核、无违法违纪及个人征信情况,主要负责人签字)现场报名,不得代替报名。

②经初步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现场规范、真实填写报名登记表。

(三)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及提交的各类证件,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报考岗位所需选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与选调。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全过程,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可在任一环节取消其选调资格。

(四)笔试

不设置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均可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统一考试,委托第三方命题、阅卷,考务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各相关单位全程参与监督。

1.笔试时间及地点:待定。

2.笔试内容:

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教育理念、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文化素养等基础知识和学前儿童发展、学前教育原理、生活指导、环境创设等保教知识。

(五)面试

面试工作邀请各相关单位现场监督,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评委从全县幼儿园优秀骨干教师中随机抽取。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由评委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予以公布。

1.面试人员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3: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若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比例达不到3:1,按笔试考生成绩平均分数划定面试最低控制线,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同时,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合格线为8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划定合格线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2.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

3.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内容为幼儿园大班现行教材内容,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在规定的试讲内容中随机抽签确定试讲题目。试讲主要考察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备课、教具准备、板书设计、上课、课堂组织能力、教态、班级管理经验、语言表达能力等。考生每人备课时间2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教材和教具自备。

笔试和面试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

(六)人选确定

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根据选调计划确定拟选调人员。总成绩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调。

(七)公示

对拟选调人员由县教育局组织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内对群众反映问题经核查属实者,取消选调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依次替补。

(八)办理调动

公示无异议的,报经县城学校公开选调专任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县教育局党组会议研究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并报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备案。

四、人员管理

本次选调人员暂时统一按非在编人员管理,随后根据编制调整和自然减员等情况变化,按照相关规定逐步有序纳入编制管理。

五、组织领导

选调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成立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南苑幼儿园公开选调专任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六、工作要求

本次选调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考试辅导培训。组织公开选调专任教师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县财政承担,不得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

正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正宁县教育局

202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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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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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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