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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平凉市泾川县城区学校选调教师96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甘肃省平凉市泾川县城区学校选调教师96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城乡教师资源配置,有效解决城区学校教师短缺问题,经汇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从全县农村学校通过公开选调的方式,为城区学校补充一批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做到缺员学科、缺员人数、报考条件、选调程序、选调结果“五公开”,确保公开选调工作客观公正。

二、选调计划

 

三、选调范围

各乡(镇)中小学在职专任教师。服务期人员、县管干部及城区校(园)正式教职工不得参与公开选调。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热爱教育事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为人师表,能胜任岗位工作。

3.专业功底扎实,教育教学能力强,教学成绩突出。

4.身体健康,能够满足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二)岗位条件

1.高中学段

(1)45岁以下(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省属重点师范院校本科毕业生或全日制研究生;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且有高中教学经历。(满足其中一项均可报考)

(3)乡(镇)中学在职专任教师,具备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2.初中、小学学段

(1)具有5年以上教龄(2020年7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

(2)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初级中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目前在乡(镇)中学任教。

(3)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语文、数学学科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英语、体育学科具备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目前在乡(镇)小学任教。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或党政纪处分期的。

2.2024年以来因违纪违规被单位或县教育局通报批评的。

3.2024至2025学年每学期累计旷工3天以上或请病、事假累计60天及以上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有“不定等次”或“不合格”等次的(服务期考核除外)。

五、选调办法

(一)高中学段

文化课教师选调采取“试讲+考察”的方式进行。试讲主要考察应试者知识储备、教学素养、课程设计、课堂掌控等情况。综合成绩按“试讲成绩+加分项成绩”计算,结合考察情况由高到低依次选调。

(二)初中、小学学段

文化课教师选调采取“笔试+试讲”的方式进行。先进行笔试,依据笔试成绩名次,按各学段学科选调计划人数的1.5倍确定进入试讲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者一同进入试讲环节。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加分项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者居前排序。

体育学科教师选调采取“试讲+专业能力测评”的方式进行,综合成绩按“试讲成绩×40%+专业能力测评成绩×60%+加分项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能力测评成绩高者居前排序。

各学段学科公开选调计划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1.5,达不到1:1.5的学科,提请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各学段报考人员按照下列条件确定加分项:

1.2020年8月以来获得国家、省、市、县级党委、政府教育教学综合奖励(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师德标兵、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模范班主任、教学岗位能手、教育管理之星、优秀教学能手、先进教育管理者)的分别按2分、1.5分、1分、0.5分计入综合成绩,按最高级别计1次,不累计计分。

2.在梁河、黑河、红河山区学校连续工作6年以上者,在综合成绩中加0.5分。

3.夫妻双方在我县基层不同乡镇(城关镇除外)工作10年及以上者,在综合成绩中各加0.5分。

六、选调流程

(一)组织报名。(8月13日至8月14日)

参加选调人员在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4日18:00。报名时须由本人提交以下材料:

(1)《泾川县2025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正反面打印)。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及符合加分条件的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二吋免冠红底彩色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8月15日)

由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公开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人员于8月15日18:00前在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三)组织笔试。(8月16日)

组织参加初中、小学文化课教师选调的人员进行笔试,笔试总分100分,笔试内容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及教育理论。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依据各学段学科笔试成绩,确定入围教学能力测评人员,并进行公示。

(四)教学能力测评。

1.试讲。范围为各学段相应学科现行教材。参选人员抽签确定试讲顺序和内容。

高中学段(试讲时间8月16日):准备时间为15分钟,试讲15分钟内完成,采取100分制计分。评委评分:由7位评委赋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位评委所评成绩的平均分(保留2位小数)作为评委评分。学生评分:由参加听课的20名学生分别打分,取平均分作为学生评分。试讲成绩按“评委评分×80%+学生评分×20%”计算。

初中、小学学段(试讲时间8月18日):准备时间为10分钟,试讲10分钟内完成,采取100分制计分。评委评分:由7位评委赋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位评委所评成绩的平均分(保留2位小数)作为参选人员的试讲得分。

2.体育科目专业能力测评(测评时间8月18日)。测评内容为球类、田径专业技能,随机抽题,10分钟内完成,采取100分制计分。评委评分:由7位评委赋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位评委所评成绩的平均分(保留2位小数)作为参选人员专业能力测评成绩。

(五)公示并办理调动手续。

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附:泾川县2025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

甘肃省平凉市泾川县城区学校选调教师96人公告甘肃省平凉市泾川县城区学校选调教师96人公告

(扫码下载)

泾川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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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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