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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曲靖市宣威市阿都乡中心学校招聘编制外学龄前教育有关辅助人员33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曲靖市宣威市阿都乡中心学校招聘编制外学龄前教育有关辅助人员33人公告

根据学前教育发展需要,为确保阿都乡中心学校学前教育正常开展教学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学龄前教育有关辅助人员,结合实际,特发布此公告。

一、工作专班

成立宣威市阿都乡中心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学龄前教育有关辅助人员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

工作专班负责宣威市阿都乡中心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学龄前教育有关辅助人员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负责招聘具体事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三、招聘计划

本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学龄前教育有关辅助人员33名。其中,教学辅助人员15人,保育员16人,食堂工人1人,保安人员1人。本次招聘公告通过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s://xw.gov.cn/)进行公告,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教学辅助岗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至40周岁;

(3)具有国民教育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

(4)招聘专业不限;

(5)持有教师资格证书;

(6)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

(7)自愿从事所报岗位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有爱心,服从工作安排;

(8)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保育员岗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男性18周岁至45周岁,女性18周岁至40周岁;

(3)具有国民教育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

(4)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音乐、美术、舞蹈、体育相关专业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

(6)自愿从事所报岗位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有爱心,服从工作安排;

(7)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食堂工作人员岗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男性18周岁至45周岁,女性18周岁至40周岁;

(3)具有国民教育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有学校食堂工作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4)注重个人和公共卫生,能做丰富可口饭菜,会做包子、面包等,食品安全意识强,懂营养搭配,能操作用电炊事设备;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

(6)自愿从事所报岗位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有爱心,服从工作安排;

(7)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保安人员岗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男性18周岁至45周岁,女性18周岁至40周岁;

(3)具有国民教育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

(4)能以校为家,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聘用;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

(6)自愿从事所报岗位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有爱心,服从工作安排;

(7)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被单位除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的人员;

5.报名开始之日前(2025年8月18日)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人员;

6.被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人员;

7.报名时仍未取得毕业证书及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证书的人员;

8.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编制外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只允许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不能再修改个人填报信息和重新选择其他岗位报名,应聘人员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将报名材料交至本人要报考的中心学校,工作人员按照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所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合格后准予报考。

(二)报名时间: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共3天,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三)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宣威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1)(需附上照片);

2.本人亲自签名的《宣威市阿都乡中心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学龄前教育有关辅助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2);

3.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有效毕业证以及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劳动合同或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任何时间和环节不符合本次招聘公告所列条件的考生,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及录(聘)用资格。不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报名资格不合格,取消本次报名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面试

本次招聘由中心学校组织实施,每个岗位的有效报名人数须达到1:2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2比例的,由招聘工作专班研究决定是否递减、取消招聘计划或调整开考比例。

(一)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招聘工作专班组织实施,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的监督。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应变沟通能力、岗位匹配度等。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规定网站上公示。

(三)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参加。

(四)未按要求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八、体检

(一)确定体检人选:依照所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由阿都乡中心学校工作人员通知考生体检时间、地点和相关注意事项。

(二)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统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

(三)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应聘者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应聘者自负。应聘者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五)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录(聘)用。

九、考察

在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参照公务员考察等有关要求进行。

十、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在招录各环节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岗位空缺或不能聘用,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聘用

宣威市阿都乡中心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学龄前教育有关辅助人员工作专班汇总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十一、薪资待遇

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工资待遇按3000元/月标准执行。

注:以上工资待遇包含单位和个人应缴纳保险部分。

十二、纪律及监督

(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的监督。

(二)对违反考试纪律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

(三)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回避。

(四)对违反考试纪律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和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三、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前培训。

十四、本公告由宣威市阿都乡中心学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宣威市阿都乡中心学校徐老师15974617069

监督电话:宣威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办公室:0874-7123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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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宣威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报名表

2.宣威市阿都乡中心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学龄前教育有关辅助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宣威市阿都乡中心学校

202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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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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