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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葫芦岛市连山区2025选调教师22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辽宁葫芦岛市连山区2025选调教师22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育系统人才配置,推进我区教育均衡可持续发展,结合全区教师队伍实际情况,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连山区农村中小学公开选调教师22名,在保证农村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下,补充城内学校缺学科教师问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计划公开选调22名教师,其中中学教师2名、小学教师20名。

中学:语文1人、数学1人。

小学:班主任9人、英语1人、体育4人、音乐1人、美术1人、信息技术2人、道德与法治1人、科学1人。

二、选调范围

连山区农村中小学学校(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公办在编教师。

三、选调条件

1.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社会公德;热爱教育工作,忠诚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事业心强;有坚实的专业功底,过硬的教育教学和教科研能力,有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2.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

3.具备国家承认专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同等级别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具有同学段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5.在农村学校工作服务期已满5年(2020年9月1日前入编),近5次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

6.学历专业和选调学科相同或曾任教本学科3年(2022年9月1日前开始任教该学科)以上,由学校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农村学校工作年限及任教学科年限证明(九年一贯制学校需明确中、小学教师身份,证明材料由校长签字,盖学校公章)。

四、选调程序

采取报名、资格审核、面试、录取、选岗、考核、公示和录用程序。

(一)报名

符合报名范围、报名条件并认同本方案者自愿报名,且必须本人亲自报名。

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学科岗位。同一学科岗位报名人数要不少于选调学科名额数量,少于选调学科名额数量应相应减少该选调学科岗位。

报名所需材料:

1.报考者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5次年度考核表复印件、所在学校同意报考证明、农村学校工作年限及任教学科年限证明、近期1寸免冠相同版照片3张。

2.《2025年连山区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1)

3.《2025年连山区公开选调教师考试准考证》(附件2)

4.《2025年连山区公开选调教师考试报考承诺书》(附件3)

报名时间:2025年8月19日上午8:30—11:20;下午1:30—4:30

报名地点:连山区教育局六楼(地址:连山区政府后身金璟家园对过)

报名咨询电话:3329015

(二)资格审核

报名时由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编办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不合格者不得报名。审核合格者报交材料及《连山区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所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实、不符合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三)面试

1.面试分数:总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

2.面试评委:由连山区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聘请市域外人员担任,每组7人。

3.面试内容:讲一节应招学科微型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

4.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场评判、核准后在等分室公布。对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缺额不再递补,原选调岗位数量不变。

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在连山区政府官方网站上公布。

(四)录取

1.根据选调计划,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选岗人选。

2.各岗位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按照《2016年葫芦岛市中小学教师业务条件积分标准》计算业务积分,积分高者进入选岗程序。

3.录取人数

(1)小学班主任岗位:同一所农村学校录取人数不能超过2人。

(2)其他岗位:同一所农村学校同一岗位录取人数不得超过1人。

超出录取名额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由其他学校报考人员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选岗

选岗人员确定后,公布葫芦岛市连山区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具体学校岗位)。根据报考学段、学科,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岗位,在规定选岗时间和规定岗位内不选择者视为自动放弃。

参选教师选岗前要签订承诺书,要根据需求学校职称岗位设置空额情况,执行有岗聘用,无岗降级聘用的标准,不同意者视为自动放弃,其名额由符合录取原则的该岗位报考人员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六)考核

在选岗工作结束后,由连山区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成综评组,对考核对象的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学业等进行综合评定。

在考核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在处分期内的;

2.报考资格条件不真实的;

3.拒不服从组织安排的;

4.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其它情况。

因考核不合格、考生放弃或其他情况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及录用

经面试、选岗、考核合格确定的拟聘人员,在连山区政府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录用。

五、纪律与监督

1.报考人员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考人员确保提供的证件和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伪造、涂改证件或证明等,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参选资格的,一经查出,取消其录取资格,且取消其当年晋级晋档和评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本区教师选调考试。

2.考试实行回避制度,负责选调考试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规定范围内应当回避的亲属关系的,应当回避。

3.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和录取资格。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或政纪处分,对有违法行为的工作人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接受区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违法违纪监督电话:12388;区教育局监督电话:0429-3329093。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连山区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选调考试工作。

公告未尽事宜,由连山区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连山区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附件列表:

1.2025年连山区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xls

2.2025年连山区公开选调教师考试准考证.doc

3.2025年连山区公开选调教师考试报考承诺书.docx

4.2025年连山区公开选调教师岗位信息表.xlsx

连山区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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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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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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