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四川巴中南江县下半年考核引进高中紧缺学科优秀教师54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巴中南江县下半年考核引进高中紧缺学科优秀教师54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引进高中紧缺学科优秀教师5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名额及岗位

(一)南江中学: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每个学科各2名。

(二)长赤中学: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每个学科各2名。

(三)实验中学: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每个学科各2名。

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南江县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引进高中优秀学科教师岗位表》(以下统一简称《岗位表》,详见附件)。

二、引进对象招聘(引进、返聘)对象

A类:全国高中优秀成熟学科教师;

B类: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C类:退休优秀高中学科教师。

三、考核方式

对A类(编制内办理调动手续的或非编制内不办理入编的)、C类人才实行面谈方式考核招聘,对A类(非编制内办理入编的)、B类人才实行现场专业素质测试+试讲方式招聘。

公告发布后,从8月份开始由学校自主组织报名,每月底集中组织招聘考核,当月招聘名额未满的,下月继续组织报名招聘至2025年11月底结束。

四、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具体条件。

A类资格条件(优秀成熟教师):

1.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一致,具有高级中学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中中级职称的需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6年及以上高中任教经历或3届高三任教经历;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特别优秀指符合以下其中之一:3年及以上高三教研组长(备课组长),获省级优质课一等奖,特级教师,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正高级教师,市级及以上名师工作室领衔人)。

4.教学业绩优秀,具体条件(详见《南江县2025年下半年考核招聘(引进、返聘)高中紧缺学科优秀教师方案》)。

B类资格条件(全国重点高校毕业生):

1.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研究生须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于教育类一本以上高校),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一致,其中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

2.具有高级中学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

C类资格条件(优秀退休教师):

1.具有高级中学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2.3轮及以上高三任教经历;

3.年龄在63周岁以下;

4.教学业绩优秀,具体条件(详见《南江县2025年下半年考核招聘(引进、返聘)高中紧缺学科优秀教师方案》)。

以上年龄时间截止到本次招聘报名首日(2025年8月14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学籍、公职、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报考时仍未解除惩戒措施的;

6.委培、定向毕业生,原委培、定向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不同意报考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7.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引进的人员。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采用现场和网上方式同步报名。现场报名为每月22日前,网上报名应聘者可在2025年8月14日—2025年11月21日17:00前将相关报名资料电子版发送至招聘学校邮箱(详见《岗位表》)进行网上报名(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

(二)报名材料

1.《南江县2025年下半年考核引进高中紧缺学科教师报名表》1份(公告附件处下载,需张贴证件照片,本人签名处应签字捺印);

2.有效二代身份证(需提供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延长6个月),退休教师需提供退休批准文件,202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荣誉证书、成果证书、重要论文著作以及能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教学业绩的其他材料;

要求:(1)以上资料以PDF格式,采用附件形式打包发送指定邮箱。(2)邮件主题名为:“姓名—学历—职称—应聘岗位”(例如:张三—本科—高级教师—高中数学教师)。

(三)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应聘资格条件要求报名,每位报考人员每月次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招聘岗位。

2.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

3.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须准确无误,在公开考核引进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到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的,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和原件校验。

2.网上报名资格初审

⑴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8、9、10、11月的每月23日前。

⑵原件校验。网上资格初审合格的,将于考核前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到现场参加原件校验。

现场原件校验时间:2025年8、9、10、11月的每月23日前。现场原件校验地址:招聘单位。

现场原件校验须应聘人员本人参加。原件校验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报名资料的原件(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领取《考核通知书》。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若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考核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考核

(一)考核时间。每月考核一次,具体时间见《考核通知书》,8月考核范围为8月22日24:00前提交报名资料人员,9月、10月、11月每月考核范围为上月22日24:00后至当月22日24:00前提交报名资料人员。

(二)考核成绩。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参加专业素质测试的考生其考核成绩低于80分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及次月其他学校岗位应聘。

七、签约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同一招聘单位同一招聘岗位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考核成绩相同,则加试,以加试成绩排序。体检对象属于2026年应届毕业生的,现场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待7月31日前毕业报到后参加体检,现场不签约者视为弃权,所空岗位按规定递补一次。

(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二)进入体检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县教科局和招聘学校对其进行政审考察。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进行。

九、公示

政审考察合格者由引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

十、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引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将相关材料,按管理权限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上岗报到手续。拟聘人员应在引进单位规定的时限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十一、待遇与管理

聘用人员相关待遇及管理按照《南江县2025年下半年考核招聘(引进、返聘)高中紧缺学科优秀教师方案》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咨询及监督

招聘单位负责接受应聘人员的具体岗位咨询,电话与联系人详见《岗位表》(详见附件)。

政策咨询电话:

南江县教育科技局:0827—8225533;

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7—8227499。

监督举报电话:

南江县纪委监委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827—8225189;

南江县纪委监委驻县教科局纪检监察组:0827—8220827。

本公告由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江县教育科技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江县教育科技局

2025年8月14日

附件1南江县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引进高中紧缺学科优秀教师岗位表.pdf

附件2南江县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引进高中紧缺学科优秀教师报名表.docx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宁夏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9月7日至12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
4.按规定携带考试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允许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箱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一旦发现考生将手机、智能眼镜等通信设备或电子产品带入考场,不论是否开机,一律视情况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5.自觉接受安检。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应主动接受、配合考务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本次考试采用“2+1”安检模式(即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安检过程中出现警报提示的,考生应作出解释说明,交出相应物品并再次进行安检。
6.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不得作答,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对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11月6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吉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周六)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9月7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2.准时参加考试。注意出行安全,提前规划好赴考时间和路线,务必于开考前50分钟到达考点,以便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实行身份信息验证和违禁物品检查,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身份证)、《准考证》、考试相关文具(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文具袋等),参加考试。

  4.违禁物品存放。考试当天,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和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点。考生手机、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须放在家中或学校宿舍内,如需支付交通费或餐饮费,建议提前准备好所需现金。

  5.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涉考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试结束后,将启用智能录像回放系统对考场录像进行回放核查,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6.违规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考生如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考试作弊处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取消,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核对个人信息。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

  8.按规定答题。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7日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