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浙江温州龙港市2025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18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温州龙港市2025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18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助推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温委发〔2019〕48号)和《中央编办关于地方事业编制挖潜创新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18名(其中面向优秀退役军人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具体岗位、名额、年龄、学历学位、户籍、教师资格等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在读研究生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户口尚在迁移的人员(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7月22日)。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具体岗位及要求

(一)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5年龙港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专业审查认定参考《2025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以及国(境)外高校专业,如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及培养目标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审查认定。

(二)面向“优秀退役军人”招聘的岗位,限从龙港市征兵办公室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历年已有资格参加政策性岗位安置、服役期间受过纪律处分、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报考。报名时需上传入伍通知书及退役证。

(三)硕士研究生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背景申报学科岗位,报考岗位须与教师资格证书学科相对应且与本科所学专业对口或研究生所学专业对口。

(四)户籍要求:户籍要求为“温州市”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温州市内各县(市、区)户籍地或生源地的人员;户籍要求为“龙港市”,可报考的对象:龙港市户籍或生源地人员。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户口落户确认时间截止至2025年7月22日0时。截止至2025年7月22日0时,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时间等具体情况并如实填写。

四、报考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考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1.报名和资格初审

网址:https://lgshsyj.zhaopin.zj.cn

报名时间:2025年7月24日9时—7月31日14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7月24日9时—7月31日18时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逾期不再受理。仅注册不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后,由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填无效,以报名最后一条提交信息为准。报考人员须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受报名人数等因素影响,各位报考人员要尽早报名,认真选择报考岗位,并尽量预留足够的资格初审时间。

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要于7月31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以书面形式向龙港市社会事业局提出,逾期不再受理(地址:龙港市行政副中心2号楼507办公室)。

2.缴费确认

时间:2025年8月1日9时—8月2日14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网报平台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缴纳考试费用为50元。未按时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招聘计划核减(取消)

同一学科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初审符合条件且缴费确认通过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数在“龙港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zjlg.gov.cn/)“政务公开-人事信息”予以公布。

招聘计划取消的,已报考并通过资格初审且缴费确认通过的该岗位人员可于2025年8月4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4:00)到龙港市社会事业局按条件改报,逾期视作放弃改报(地址:龙港市行政副中心2号楼507办公室)。

4.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5年8月6日9时—8月8日9时。

已完成缴费人员登录招聘考录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凭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在此期间,准考证遗失的可自行登入再次打印。

(二)笔试

1.笔试内容:报考岗位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及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占70%,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占30%)。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及教育教学理论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范围,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25年8月8日(星期五)9:00–10:30,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后续在龙港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zjlg.gov.cn/)“政务公开-人事信息”公布。

4.入围资格复审条件: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拟试课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试课对象。

(三)资格复审(必须本人到场)

1.资格复审对象名单、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要求将在龙港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zjlg.gov.cn/)“政务公开-人事信息”予以公布,不另向个人发放,请密切关注。

2.资格复审仅对列为拟试课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由龙港市社会事业局组织对拟试课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发放《试课通知书》,试课具体时间、地点见通知书。

3.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试课资格;凡在试课3天前(不含试课当天),具有试课资格的人员向市社会事业局书面确认不参加试课的。

出现以上情况的,其空缺试课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此类递补只进行一次。其他出现的试课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请符合递补条件的报名对象须保证手机畅通,因无法联系到考生的(首次联系无果后,发送短信提醒,半小时内再经2次电话联系,仍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递补入围资格复审。

4.资格复审需随带材料: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随带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应按顺序装订。复审合格者交齐复印件,不合格者不收材料。

(1)报名系统下载打印《2025年龙港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报名表》,一式一份,由考生本人签名,作为材料封面。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户主页<第一页、有登记地址页>、本人页)。

(3)已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注:①2025年当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②国<境>外留学归来报考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相应教师资格证: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须提供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高校出具的符合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证明>)以及普通话等级证书报名。

(5)面向“优秀退役军人”招聘的岗位:提供入伍通知书及退役证。

(四)试课

(1)试课时间:以《试课通知书》上的时间为准。

(2)试课内容:报考岗位的教材内容。

(3)试课分值:总分100分,试课成绩低于70分,不予录取。

(4)试课形式:采用模拟课堂的形式进行试课,准备时间为60分钟,试课12分钟。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

(5)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试课的,视作自动放弃。

(五)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遇总成绩同分的,则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①试课成绩高者优先;②笔试成绩高者优先;③资格复审时提供的学历高者优先;④获得优秀毕业生层次高的考生;⑤获得奖学金层次高的考生。⑥少数民族考生;入围指标最后一名有2人及以上项目均相同的,另行组织考核。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课成绩×6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对象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察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此类递补只进行一次。

入围体检人员在妊娠期内的,须在体检工作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完成体检,否则取消入围考察资格。体检合格的确定为入围考察人员。

报名时尚未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并提供相应证书,否则按考察不合格处理。报名时尚未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按考察不合格处理。

五、公示、择岗与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龙港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zjlg.gov.cn/)“政务公开-人事信息”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需参加龙港市社会事业局组织的分学科岗位公开择岗(女教师因怀孕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的,先参加岗位选择,待体检与考察合格后,再办理有关手续,正式予以聘用)。择岗办法和具体岗位设置另行发文。

2.择岗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公示后的拟聘用人员因各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3.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行负责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限及要求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招聘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用,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在龙港市教育系统服务期不少于5年,5年内不得调离龙港市。

六、其他告知事项

1.户籍参照《2025年龙港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岗位一览表》,其中温州市户籍含温州市各县(市、区)。

2.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3.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4.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在招聘全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文件不相符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5.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6.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7.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港市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人事科0577-59911872、0577-68662770监督电话: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机关党委0577-59911863

附件:

附件1.2025年龙港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2025年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xls

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2025年7月22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