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湖南永州市新田县县直及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面向教师选聘99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永州市新田县县直及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面向教师选聘99人公告

为解决新田县教育系统教师富余问题,促进教师队伍有序流动,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教师队伍公开选聘一批县直及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计划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选聘99人,详见《新田县2025年县直及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面向教师公开选聘岗位表》(附件1)。

(二)选聘范围

1.A1岗位面向新田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教师选聘,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2.A2岗位面向新田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师(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教师除外)。

(三)选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教师不作年龄限制;

4.报考人员的最低学历为大专,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专业不限;

5.具有适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身体条件。

(四)不得报名的情形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尚在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情形的。

二、公开选聘的原则和方法

公开选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择岗、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三、公开选聘的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5年8月21日至22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3.报名地点。新田县人防大楼三楼南区311办公室。

4.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所有复印件及资料按以下顺序进行装订:

(1)《新田县2025年县直及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报考人员签名处需手写签字,其他内容(含照片)打印;高中教师需填写单位推荐意见,签名并盖章;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下列三种原证之一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通过学历查询网站“http://www.chsi.com.cn”打印);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带二维验证码,过期无效);

(4)通过浏览器登录网址(https://f.kdocs.cn/g/pIcBJS2v/)后上传照片或现场手机微信扫二维码后上传照片;

(5)符合公告报考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

5.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准确填报本人信息。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的人员视为放弃报考。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3)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或有其他特殊情况,应及时告知新田县人事考试中心相关人员。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5年8月28日。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准考证由考生于8月27日凭身份证原件到县人事考试中心领取。(特别提示:笔试准考证请保留到考察之后)

2.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与写作,采取闭卷形式,按百分制计分。

3.笔试不设开考比例。A2岗位设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程序。

(三)择岗

由新田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选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拟选聘人员自主选择具体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以考生本人提供的有效二代身份证上注明的出生日期为依据,年龄大者排名在前。

如因考生在择岗前自愿放弃而出现岗位空缺时,可按照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未按时参加择岗的,作最后名次处理。报考人员择岗前需认真考量、慎重决定,择岗后不得反悔或放弃。择岗后如出现岗位空缺,则不再递补。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凡与选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亲属、近姻亲关系(均含拟制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等的应聘人员,不得选聘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以及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等岗位。

(四)考察

择岗后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考察,采取个别谈话、调查走访、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进行,着重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现实表现等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等,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必要时,应对相关问题作出专题说明。

(五)公示

笔试、择岗、考察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都将按政策规定对结果进行公布。拟选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办理流动调配手续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不影响选聘的拟选聘对象,按程序办理流动调配手续。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新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选聘环节相关信息。均不另行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二)报考人员参加报名、笔试、考察、择岗等环节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缺少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考察、择岗等环节。

(三)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新田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和本次选聘的有关政策由新田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新田县人事考试中心         0746-4781396

监督电话:新田县人社局事专股       0746-4723391

点击查看>>>

1.新田县2025年县直及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面向教师公开选聘岗位表

2.新田县2025年县直及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面向教师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新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19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