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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小学招聘聘用制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小学招聘聘用制教师公告

一、单位简介

昆明市盘龙区联盟小学始建于1953年,位于昆明市盘龙区小坝路金尚俊园内,学校现有教职工83人,其中市级“优秀辅导员”1人,市级“骨干教师”1人,市级“优秀教师”1人,市级“文明班”班主任2人,市级“教坛新秀”11人;区级“十杰”教师1人,区级“学科带头人”8人,区级“骨干教师”27人,区级“教坛新秀”29人;33个教学班,学生人数1750人。

近年来,学校获得全国足球示范校、 全国篮球示范校、全国排球示范校、全国围棋特色学校 、云南省现代教育示范学校、云南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昆明市劳动教育示范学校、昆明市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学校、昆明市平安校园、昆明市绿色学校、昆明市身边的好学校等多项荣誉称号。为确保2025年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序开展,现面向社会招聘聘用制教师。

二、招聘岗位与资格条件

01招聘岗位设置

1.本次计划招聘2名聘用制教师,其中语文1名、数学1名。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小学招聘聘用制教师公告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小学招聘聘用制教师公告

2.本次招聘岗位为非事业编制岗位,拟录用人员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制管理。

02报考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以毕业证专业为准)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应聘人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为2025年7月31日(即1985年8月1日(含)后出生的);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岗位计划表》;

8.应聘人员须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人师表、工作认真,坚决服从学校各项工作安排。

9.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及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报名时属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事宜

01报名方式与时间

1.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有意向报考人员扫描下方二维码填报个人信息。不接收现场、短信、邮件或者来电等其他形式的报名。每人限报1岗,审核通过后信息不可修改。

2.报名时间:2025年8月19日至8月21日24:00,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在报名期间进行网络线上扫码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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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报名资格审核

1.报名审核采用网络审核方式进行。学校将根据考生所填的报名信息,逐项对照岗位要求,对考生信息进行审核,确定是否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符合面试条件者我们将与您电话联系,未接到通知的请自行忽略。

2.报考人员在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同时对自己提供的报名信息及相关材料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3.报名时填写的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招聘过程中如因电话号码变更,联系不到报考人员,相应后果由本人承担。

03现场审核时提交材料

报考人员需按规范顺序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1),请自行下载填写打印,并粘贴半寸免冠彩色证件照;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岗位计划表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毕业生可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加盖学院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现场签订《报名承诺书》(附件2),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必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4.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已通过教师资格笔试和面试,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提交《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现场签订《报名承诺书》(附件2)。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5.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招聘考试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形式,含1分钟自我介绍、10分钟模拟课堂及考官问询答辩。提前15分钟抽题备讲。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注意事项将在资格审核通过后,通过考生报名时预留的电话号码电话通知,请务必保持电话畅通。逾期未到场且未提前说明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用。

五、考察与体检

确定拟录用人选后,由招聘单位负责考察。考察合格后,按规定程序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并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六、聘用管理及薪资待遇

本次招聘的聘用制教师实行合同制管理,委托云南金信人才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与聘用制教师签订劳动合同。薪资待遇为包干经费,包含工资、个税、社会保险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劳务派遣机构服务费。

七、其他招聘相关事宜

1.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本次招聘考试的规定,所填写或提交的证件材料须符合相关要求且与报考岗位条件相符;个人信息应保证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严禁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

2.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报名及考试期间的食宿、交通、人身及财产安全等事宜,均由本人自行负责。

3.本公告由昆明市盘龙区联盟小学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5887202595 黄老师

咨询时间:09:00-18:00

附件:

1.昆明市盘龙区联盟小学2025年招聘聘用制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1.昆明市盘龙区联盟小学2025年招聘聘用制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昆明市盘龙区联盟小学2025年招聘聘用制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附件2.昆明市盘龙区联盟小学2025年招聘聘用制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doc

昆明市盘龙区联盟小学

202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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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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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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