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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第三实验学校2025第二批招聘16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北京第三实验学校2025第二批招聘16人公告

北京第三实验学校由清华大学附属中学承办,是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两委直属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学校位于北京市怀柔区雁栖镇,是一所十二年学制公办学校。学校将适应怀柔科学城的教育需求,建设一所定向服务于科学城人才子女的学校,学校拟于2025年9月正式开学。

依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结合北京第三实验学校办学需要,北京第三实验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共16名。入职后符合《北京第三实验学校教职工公寓分配管理制度》人员可享受公寓分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专任教师,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一)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且毕业时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含两年离校未就业毕业生)。非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满足北京市关于非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引进的各项要求。

在2024年1月1日至此次报名截止时,已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等相关材料,留学回国人员须满足北京市关于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在京就业及落户的各项要求。

(二)社会人员限报名截止时应为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的人员(档案未在工作单位存放的应在人才中介机构存放),或符合《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京人社调发〔2018〕38号)中要求的引进人才条件。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恪守工作纪律。

(二)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三)年龄条件的计算方法为:30岁以下指199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岁以下指199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40岁以下指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45岁以下指198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北京第三实验学校2025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五)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8月28日17:00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必须通过邮箱(dssyhrzhaopin@163.com)进行报名。请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将以下材料发至邮箱,逾期无效。

提交材料说明:下述材料需提交PDF文件,按“顺序+姓名+材料名称”命名(例如:1.张三-简历;2.张三-就业推荐表);报名表Excel文件格式,按“顺序+岗位名称+姓名”命名(例如:10.数学-张三),请勿修改及删除报名表任何其他信息和格式。将PDF和Excel放在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格式为“岗位名称-姓名-人员类型”(例如:数学-张三-应届/留学生/社会),再将文件夹进行压缩,压缩包命名格式为“岗位名称-姓名-人员类型”(例如:数学-张三-应届/留学生/社会),发送至(dssyhrzhaopin@163.com)(文件大小不超过10MB),邮件主题命名格式为“岗位名称-姓名-人员类型”。请严格按照该要求提交,否则视为无效。

A.应届毕业生材料: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正、反面;

(3)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至最高学历);

(5)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科至最高学历);

(6)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统招证明(就业推荐表上注明“统招”的,无须开具统招证明);择业期内的毕业生,还须提交存档单位证明信(加盖存档单位公章);

(7)岗位要求的英语等级证书或符合要求的英语成绩单,若岗位没有要求,可不提供相应的等级证书或成绩单;

(8)最高学历校级教务主管部门盖章的已修全部课程成绩单;

(9)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免试认定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10)岗位要求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材料 ;

(11)北京第三实验学校2025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报名表(Excel)。

B.留学生材料: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正、反面;

(3)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

(4)国内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认证报告;

(5)国(境)外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认证报告;

(6)出入境记录(国家移民管理局出具);

(7)岗位要求的英语等级证书或符合要求的英语成绩单,若岗位没有要求,可不提供相应的等级证书或成绩单;

(8)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免试认定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9)岗位要求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材料 ;

(10)北京第三实验学校2025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报名表(Excel);

C.社会人员材料: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正、反面;

(3)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

(4)档案在人才中介机构存放的需提供存档证明;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至最高学历);

(6)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科至最高学历);

(7)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

(8)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单位介绍信或社保等材料);

(9)与教育教学相关的获奖证书及科研成果等材料扫描件(特级教师、省骨干教师提供);

(10)符合岗位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1)北京第三实验学校2025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报名表(Excel);

2.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岗位需求表,按要求提交材料,确保系统中所提交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学校人事部门将依据招聘条件对报名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对资格初审合格者将通过邮件通知进入下一环节。在本次招聘提供的岗位中,每位报名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者将取消本次招聘所有聘用资格。请报考人员切勿选报多个岗位。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发现不合格者,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若应聘人所学专业学科代码与所报考岗位专业学科代码不一致,或国外院校应聘人所学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专业学科不一致,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可对照教育部历年公布的专业目录,以及经教育部批准的各学校特设专业目录,提供所在学校、院或系级出具的相关专业说明材料;国外院校考生提供附有中文翻译的专业课程目录及成绩单;同一专业的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研究生均可报名;所学专业与代码不一致的将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审核。

(三)笔试(特级教师和省骨干教师无此环节)

笔试时间安排及具体要求另行邮件通知,请注意查收邮件。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达到或超过约定比例的按照约定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约定比例的按照初试合格人数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

(四)面试

面试时间安排及具体要求另行电话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线为80分。

(五)考试总成绩

应聘人员(非特级教师、省骨干教师)的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总成绩合格线为75分。

特级教师、省骨干教师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合格线为80分。

在总成绩合格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合格)中,根据每个岗位招聘人数及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综合确定拟参加考察和体检的人选。

(六)考察与体检

考察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未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体检和考察、以及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递补

若拟参加考察和体检的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考察/体检结果不合格,则在该岗位总成绩合格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合格)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北京第三实验学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请及时关注北京第三实验学校公众号。

五、需说明事项

(一)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应聘者应如实提交个人信息,凡在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用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应聘人员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资格审查、体检、聘用合同或协议书签订及入职报到等工作。因应聘者本人原因,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影响聘用手续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对受到过刑事处罚、参加过非法组织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师德失范问题处理的人员不予聘用,对已聘用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报名结束后,我校仅通知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下一步流程,未接到通知则说明初审未通过。

(六)本次招聘公告发布的招聘岗位聘用人员均为事业编制,待遇按国家、北京市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七)非京生源应届毕业生的落户事宜,学校将依据上级下达情况统筹安排,审批程序按照北京市有关政策执行。外埠人员的落户事宜,审批程序按照北京市有关政策执行。

(八)学校根据发布的招聘岗位及拟聘人选实际情况,由校三重一大审议确定聘用岗位等级。

(九)此招聘公告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的为准,其他任何平台和媒体的转载均不代表我校。

(十)联系方式:17812136701,李老师。

1. 北京第三实验学校2025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2. 北京第三实验学校2025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报名表

北京第三实验学校

202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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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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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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