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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鸣泉小学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鸣泉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一、学校简介

官渡区鸣泉小学是一所公办全日制小学。学校师资队伍雄厚,学科建设合理,校园文化氛围浓厚。学校始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开展办学实践,秉持“办人民满意的优质教育”理念,致力于培养社会主义建设新人才。学校以“上善若水,厚德载物”为办学思想,在确保学生全面达成九年义务教育小学阶段培养目标的基础上,以“培养学生具备良好习惯、创新精神、动手能力,塑造蕴含‘水’文化的优秀品质”为办学目标,全力将学校打造成学生快乐学习的乐园、教师幸福工作的家园、环境优美的花园 。

学校先后荣获“昆明市文明学校”“昆明市绿色学校”“昆明市平安校园”“爱国卫生先进单位”“官渡区教育工作先进集体”“优秀基层党支部”“全国足球网点示范学校”“全国学生艺术节展演一等奖”等荣誉称号。

学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小板桥街道红外路2号

昆明市官渡区鸣泉小学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小板桥街道红外路2号

二、招聘信息

(一)招聘岗位

小学

学科

岗位数

语文

2名

本次招聘岗位为聘用制教师,招聘教师需于2025年8月底到岗(具体时间等待通知)

(二)应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较强的教学组织协调能力;‍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和小学及以上相关的教师资格证。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符合受聘岗位相关要求;

4.应聘人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31日,即1990年8月1日(含)后出生;

5.身体健康,综合素质好,符合体检标准要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招聘条件:国民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语文教师岗位应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三)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曾受过刑事、纪律处分的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5.不适宜担任教师岗位的其他情况。

(四)招聘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2.注重德才兼备,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学以致用。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官渡区鸣泉小学统一组织,程序包括网络报名、初试、资格审查、复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

1.报名及初试

报名及初试采取线上方式进行。

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所需资料发至邮箱:53920025@qq.com

(1)上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职称证、各级各类荣誉获奖相关技能证书、个人简历(自行设计,须留本人电话号码)。

(2)自选课题,录制模拟课堂教学视频,并上传。(时间为5至8分钟,要求授课教师须全身或半身出镜,一镜到底,不得剪辑。视频文件格式为mp4,大小不超过200M)。

报名及初试上传资料、视频时间:

2025年8月21日起至2025年8月23日14:00止。

2.资格审查及复试

初试通过后,学校将在2025年8月24日以电话的形式通知,未接到电话的,视为未进入复试。根据初试结果,按照比例进入资格审查及复试。

(1)资格审查

时间:2025年8月24日下午(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小板桥街道红外路2号

资格审查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职称证、各级各类荣誉获奖相关技能证书、个人简历,资格审查时现场签订承诺书。

资格审查当天请本人带齐上述所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原件,交复印件。

(2)复试

时间:2025年8月25日上午(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复试方式:模拟课堂+现场答辩。①模拟课堂(15分钟);②现场答辩(5分钟)。

考官组平均分即应聘教师复试成绩。

8月25日复试成绩公布。根据复试成绩高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数与拟进入考察体检人员数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若出现复试成绩并列的,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3.考察、体检

(1)考察由招聘学校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拟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办理聘用手续所需的一切材料,并保证材料真实、有效,否则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2)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安排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从复试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4.公示、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委托昆明国投人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与聘用制教师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

(六)聘用管理及待遇

1.本次招聘的教师为官渡区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制教师,实行合同制管理。根据资格复审、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的,委托昆明国投人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与聘用制教师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安排到学校工作。

2.官渡区鸣泉小学作为用工主体,对聘用制教师进行使用、考核等日常管理,教师须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3.聘用制教师工资及待遇根据官渡区教育体育局当年核发下拨的编外用工人员经费,按官渡区鸣泉小学聘用制教师管理办法执行。

4.聘用制教师在业务培训、各类评选等方面享有与在编教职工同等待遇,参加各级各类课赛、评优和教研机会多,专业化发展平台高。

(七)招聘纪律

1.应聘者必须填写或提交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纪律的取消应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2.报名后,应聘者应注意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应聘者在规定时限内未进行相应操作或相关工作通知当天17:00前联系不上本人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复试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

(2)通过预留电话相关工作通知当天17:00前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注:本公告由昆明市官渡区鸣泉小学负责解释

相关工作可拨打以下电话进行咨询或关注官渡区鸣泉小学微信公众号。

咨询电话

13529342205(张老师)

13529115309(黄老师)

13888638685(李老师)

监督电话

官渡区鸣泉小学:0871-67263374

官渡区教育体育局:0871-67183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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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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