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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道县2025年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省道县2025年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公告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等文件要求,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以高素质人才推动县域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教育发展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普通高中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共设岗位9个,计划招聘12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道县2025年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岗位需求目录》(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见附件4)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一)现役军人;

(二)在读高校非2025届毕业生;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四)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五)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六)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七)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八)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九)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未满双方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且双方未协商一致的人员;

(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十一)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流程及要求

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道县教育微信公众号等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26日至30日,每天8:00至12:00,15:00至17:30。

2.报名地点:道县教育局二楼大会议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及开考比例:

1)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①《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②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5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毕业院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的个人《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③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④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⑥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⑦委托他人代报名的,须提供由本人书写的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证必须一致。

 报考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师范类相关专业证明,相应证书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3)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及附件等内容,在报名时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及时、准确选择合适的岗位填报。不得瞒报或谎报本人信息。诚实填写本人简历(从初中开始填写,前后时间要连贯),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应聘承诺书》(附件3),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以及报考人员扰乱报名秩序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联系电话如有变更,须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提供错误联系电话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5)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6)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咨询道县教育局人事股。

7)此次招聘原则上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审批后,可将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开考比例降低至1:2。

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招聘单位要求降低开考比例开考的,须专题报告,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报道县教育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能开考。减少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在报名结束后7日内公布,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在发布公告后两个工作日(上班时间)到道县教育局人事股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初审,县教育局复审,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职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者材料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考试或者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六、考试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或面试入围比例的岗位,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环节(以实际未达到开考或入围比例的环节为准)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该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一)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时间、地点及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在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道县教育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一科,考普通高中相应学科专业知识,实行百分制,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3.笔试成绩公布与查询:笔试后七个工作日内在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道县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在笔试成绩公示后两个工作日(上班时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到道县教育局人事股填写《道县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成绩复查申请表》申请复查,逾期不再受理。

(二)面试(满分100分)

1.面试时间、地点:在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道县教育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2.面试对象:

1)按照招聘职位计划1:2的比例,在该职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末尾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入围;

2)面试名单公示前,因考生放弃面试资格,达不到1:2面试比例的,在该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3.面试范围:

本县现行高一年级第一学期(必修一)对应学科教材内容。

4.面试方式:试教。面试者通过抽签确定面试课题,并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备课,然后当堂上课。备课时间在30分钟以内,面试时间在10分钟以内。评委根据面试的表现当场评分。考点准备试教用教材、教具。

5.综合成绩计算及排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按职位在达到考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七、体检

1)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项目含毒检,毒检结果不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程序、体检复查时间、体检医院及收费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及相关事项另行公告。组织体检前,因入围人员自主申请放弃体检,造成的岗位空缺,可按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替补。体检后不再替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政审)程序。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内容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期间将对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任职资格等进行审查核实。集中核查学历学位、资格证件、个人信用、违法犯罪记录、岗位回避要求等情况,核实是否符合规定报考条件,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一致性和有效性。被考察人选应及时提供考察(政审)所需相应材料,配合完成考察(政审)工作。无法在规定时间提供所需材料、在职人员因原单位辞职手续办理等原因导致的不良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进入考察环节无故放弃岗位的,2年内不得报考道县事业单位招聘岗位。

九、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在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道县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十、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被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岗位人员同等待遇。

十一、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实行诚信考试,应聘人员需按要求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主动报告与领导人员的亲属关系,并执行回避相关规定。

(三)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对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阶段发现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视具体情形给予相关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本次招聘政策由道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十三、咨询与监督电话

监督:

县纪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746-5236636

县纪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746-5235502  

咨询:

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46-5211289

道县教育局 0746-5235621  0746-5235656

附件:

1.湖南省道县2025年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公告道县2025年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岗位需求目录

2.湖南省道县2025年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公告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湖南省道县2025年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公告诚信应聘承诺书

4.湖南省道县2025年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公告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道县教育局

202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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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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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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