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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大附中成龙分校(成都三中)招聘员额教师4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师大附中成龙分校(成都三中)招聘员额教师4人公告

四川师大附中成龙分校(成都三中)是锦江区教育局举办的公办学校,四川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位于锦江区水杉街300号,办学历史悠久,文化底蕴厚重。学校秉持“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育人理念,践行“最适合的教育是最好的教育”。1992年,学校增挂“成都市艺术学校”校牌,在坚持文化教育为主体的同时,融合艺术特色教育。2024年,学校加挂“四川师大附中成龙分校”校牌,正式成为四川师大附中教育集团成员校。通过实施“领办十大工程”,在教育教学领域开展深度合作,推动学校向更高质量发展。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教师。本次招聘为编制外招聘,招聘的人员全部实行合同管理。

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5年应届毕业生及其他符合条件的社会考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5.语文学科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

6.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工作岗位职责。

7.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学习类奖学金、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或担任学生干部,获得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者优先。

8.在职教师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8月1日之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教育教学经验丰富、业绩突出,能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获区级及以上荣誉,有班主任工作经历且带班业绩突出者优先。

9. 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全部证书。其他人员须在报名和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全部证书。

10.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5)曾因卖淫、嫖娼、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

(6)因虐待、性骚扰、体罚或者侮辱学生等情形被开除或者解聘的人员;

(7)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员,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8)实施其他被纳入教育领域从业禁止范围的行为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员额教师共计4名,招聘岗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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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26日12时至2025年8月31日17时。

2.报名方式: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应聘者可在2025年8月31日17时前将相关报名资料电子版发送至招聘邮箱(cdszzp@163.com)进行网上报名。

要求:

(1)报名资料以PDF格式,采用附件形式发送指定邮箱;

(2)邮件主题名为:“姓名-学历(毕业年份)-毕业学校-应聘岗位”(例如:张三-硕士研究生(2024年)-北京师范大学-初中数学教师)。

3. 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提交的材料(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1)《四川师大附中成龙分校(成都三中)2025年招聘员额教师报名表》;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3)毕业证书;

(4)学位证书;

(5)普通话证书;

(6)教师资格证;

(7)个人简历及能证明自己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其他材料;

(8)202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二)资格初审与复审

初审:学校对应聘资料进行初审,择优选择符合条件者,将电话或邮件通知到校进行复审。

复审:对应聘者相关资料原件进行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参与考核。

(三)考核

同一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开考比例可放宽至2:1。

考核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和试讲方式组织实施,考核成绩各为100分,考核中任一环节的成绩低于80分者,不得进入招聘后续环节。根据考核成绩排名(考核成绩未达到80分的,不参与排名),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考核时间及地点邮件或电话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核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在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三日内可申请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合格的由学校组织考察。

(五)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失信惩戒等。考察时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交或逾期提交视为放弃。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环节。

(六)公示

体检合格且通过考察的人员作为拟聘人员,在单位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

(七)订立劳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学校按规定与其订立劳动合同,报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备案。

四、相关事宜

(一)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应聘人员应对本人填报信息、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应届毕业生毕业时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技能证)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本招聘公告由四川师大附中成龙分校(成都三中)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86764664

13880765988

监督电话:86746599-8012

附件1:四川师大附中成龙分校(成都三中)2025年招聘员额教师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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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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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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