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四川省攀枝花市第十二中学校关于2025年直接考核招聘编外教师的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攀枝花市第十二中学校关于2025年直接考核招聘编外教师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上级批准,攀枝花市第十二中学校拟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编外教师12名。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攀枝花市第十二中学校2025年直接考核招聘编外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的方式为直接考核招聘,所聘教师为编外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2.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在202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6月27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5周岁)。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报考者毕业证书所注专业应与所要求的专业一致。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附件1)。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按照《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规定,曾有过性侵违法犯罪的。

(7)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8)学历、经历、年龄等有造假情形的。

(9)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3日9:00—12:00 15:00—17:30

2.报名地点:攀枝花市第十二中学校办公室(攀枝花市西区苏铁中路316号)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当天携带以下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到现场报名:

(1)《攀枝花市第十二中学校2025年直接考核招聘编外教师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1份,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符合报考岗位招聘条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或相关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其他证件(如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

按照公告的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现场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表》及相关情况同时进行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三)发放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四)考试

采取“微格课+面试答辩”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

1.内容:从现行高中教材中随机抽课题,准备30分钟,讲一节无学生微格课,满分70分;答辩主要考查教育教学相关专业知识,满分30分。

2.考试总分成绩最低分数线为70分,低于此分数的不能进入招聘的下一环节。

(五)成绩公布

考核结束后,及时在攀枝花市第十二中学校微信公众号上公示相应岗位考核人员总成绩及排名,公示时间3天。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体检工作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用人单位或体检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人员由学校研究后确定。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或体检缺席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等额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生活作风、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存在需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对与报考相关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做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表现、评价较差,心理偏激以及严重精神疾病的,可取消聘用资格。

对考察中取消聘用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人员由学校研究后确定。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按规定程序在攀枝花市第十二中学校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确定。

(九)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并经公示合格者,由攀枝花市第十二中学校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且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后具备续聘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的,由学校研究后决定是否续聘。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经考核为不合格的或按照合同约定不满足续聘条件的,解除聘用关系。因学校办学规模缩减或政策调整导致岗位需求变少,学校无法继续提供岗位的,在聘期满后不再续聘。

拟聘用人员如系在职在编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人事(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待遇

(一)新招录的编外教师工资由基本工资和年度考核绩效构成,具体标准面谈。

(二)基本工资按月发放;年度考核绩效按学年度,由攀枝花市第十二中学校进行考核发放。

(三)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四)享受国家、省、市法律法规规定的假期,休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劳动保障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攀枝花市西区教育和体育局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按照人事考试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六、特别提示

请报考人员在整个考试期间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及时告知招考部门,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监督举报电话:

攀枝花市西区教育和体育局:0812-3986778

咨询电话:

攀枝花市第十二中学校: 0812-5526682

攀枝花市第十二中学校

2025年8月31日

附件1:攀枝花市第十二中学校2025年直接考核招聘编外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

附件2:攀枝花市第十二中学校2025年直接考核招聘编外教师报名信息表.doc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