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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塔城地区2025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18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新疆塔城地区2025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18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教厅〔2022〕73号)、《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教函〔2025〕353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塔城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高中教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等。

二、招聘条件

考生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心理素质,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学岗位工作需要。对体检中隐瞒病史的(心理、精神类疾病等),一经发现,予以解除聘用。

5.专业要求:详见《2025年下半年塔城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6.学历及学位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学位及以上学位。

7.普通话水平要求: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报考语文学科人员,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8.教师资格要求:须具备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9.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参加塔城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且试用期未满人员;

2.受刑事处罚,受行政处分尚在处分期间的;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的;

6.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7.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按照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岗前培训、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网上报名(2025年9月8日10:00至9月14日20:00,逾期不予受理)

1.报名方式:通过登录考试平台进行网络报名。

报名网址:https://gl.yks365.net/ptr/redirect/2025tcbm

2.报名需提供的材料: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教师资格证原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照片(jpg格式,个人免冠照片大小10-200KB之间,其他证件照片大小10-600KB之间)。退役军人报考的,还需上传退役军人相关证件原件照片;退役足球运动员报考的,还需上传退役运动员相关证件原件照片。

3.报名要求:每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岗位,以本人身份证号为识别依据,报名成功则不能更改。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相关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如填报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对恶意报名者视为扰乱报名秩序,取消本次考试资格。考生报名提交的材料须清晰完整,考生网报操作后,应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是否成功。考生本人自行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本人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考生本人填写,由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时进行。由塔城地区教育局按照报名条件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考生于2025年9月8日10:00至9月14日22:0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三)打印报名表(2025年9月15日10:00至9月19日20:00)

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登录网址:https://gl.yks365.net/ptr/redirect/2025tcbmb ,下载打印报名表1份,资格复审时提交资格复审小组。

(四)打印准考证(2025年9月18日10:00至9月19日20:00)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登录网址:https://gl.yks365.net/ptr/redirect/2025tczkz,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考生要认真熟悉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并妥善保管,除规定时间外,不再开放准考证打印通道。

(五)笔试

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不收取考生费用。

1.时间及地点:2025年9月21日(语文学科:上午10:00至12:30,其他学科:上午10:00至12:0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记载为准。

2.分值及内容: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语文学科总分120分,含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其他学科总分100分,含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按照“教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考生作为高中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运用能力;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查考生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政策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

3.笔试成绩查询:2025年9月23日,考生可登录网址:https://gl.yks365.net/ptr/redirect/2025tccj

查询本人笔试成绩。考生若对成绩有异议,可持本人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复印件于成绩公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塔城地区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办理。

4.确定面试人选:由地区教育局根据招聘计划,对笔试成绩汇总分析确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考生,笔试成绩相同者均进入下一环节;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分数人数确定。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为2025年9月24日10:00至20:00,地点地区教育局确定后在“塔城教育”微信公众号及塔城地区行政公署网站(https://www.xjtc.gov.cn/)发布公告,资格复审形式为现场审查。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笔试准考证、报名表、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和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复印件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

考生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核实,取消资格,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面试

面试时间为2025年9月27日10:00 。面试相关工作由地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详见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将在“塔城教育”微信公众号、塔城地区行政公署(https://www.xjtc.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采取试讲+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堂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考生面试时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考生根据所报学段学科,从面试题库中现场抽取一节课,在规定时间内备课。所有应聘人员备课时间为20分钟,回答规定问题5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答辩5分钟。

参加面试的考生在考试正式开始前45分钟到达指定的候考地点。考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考试前,考生须提供《面试通知单》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考试结束时退还。

面试期间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通话手表等电子产品。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成绩当场公布。未达到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当日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的(含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或参加面试),不再递补。

(八)公布总成绩

1.时间:2025年9月29日至9月30日

2.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计算总成绩。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采取面试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个环节。考生登录https://gl.yks365.net/ptr/redirect/2025tczcj 查询本人总成绩和是否进入后续环节。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九)体检

1.体检组织和标准: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考生,由地区教育局组织。体检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项目(试行)》等规定执行。对其中无明确规定的,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标准执行,由考生自行承担。

2.体检要求:体检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由地区教育局通知考生。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地区教育局批准指定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本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考察

塔城地区各招聘县(市)教科局、教体局和用人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考生按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十一)公示

塔城地区教育局会同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塔城教育”微信公众号、塔城地区行政公署网站(https://www.xjtc.gov.cn/)公示,公示期限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下一环节,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岗前培训

新招聘教师岗前培训由县(市)教科局、教体局、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培训的主要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材教法等,培训时间不少于80学时。

(十三)办理聘用手续

新招聘教师凭本人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原件赴岗报到,证件非原件者或不全者,不予报到。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应在1个月内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要求签订聘用合同。凡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聘用资格。试用期一般为6-12个月,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新招聘教师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档案提交报考学校所在县(市)教育行政机关。

四、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塔城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参与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严格执行规定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塔城地区教育局将建立教师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违纪、逾期不报到的考生,三年内不得参加塔城地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

(三)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信息发布

教师招聘考试信息在“塔城教育”微信公众号、塔城地区行政公署官方网站(https://www.xjtc.gov.cn/)发布。

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网站通知为准。

六、相关事项

(一)塔城地区教育局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二)本《公告》由塔城地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咨询电话:0901-6234078

塔城市教育和体育局:0901-6228109

乌苏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0992-8501709

沙湾市教育和体育局:0993-6011613

额敏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0901-3342963

托里县教育和体育局:0901-3682662

裕民县教育和体育局:0901-6726013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0990-6717687

(四)技术服务电话:段俊锋18049596829

(五)监督电话:0901-6260713

附件:

1.2025年塔城地区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学教师岗位表

2.2025年塔城地区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专业参考目录

塔城地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9 月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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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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