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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教育集团聘任制人员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教育集团聘任制人员招聘公告

昆明市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成立于1951年(2023年5月正式挂牌昆明市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教育集团),至今已有74年历史,是云南省一级一等示范幼儿园。现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国可持续发展教育(ESD)项目示范学校”“教育部幼儿园园长培训实践教学基地”“教育部实施幼儿教师及园长‘国培计划’项目单位”“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育部‘影子校长千校联盟’基地校”“华东师范大学融合教育研究院‘融合教育千校联盟’成员校”“游戏课程化实践基地”“‘活教育’践行研究基地”“云南省幼儿园园长及骨干教师培训基地”“昆明学院研究生协同育人基地”“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教育学院教学科研实习基地”“昆明技师学院烹饪专业校外教学实训基地”“盘龙区名园长培养基地”,并设有省、市、区级“名师工作室”5个。幼儿园先后荣获全国教育科研先进集体、云南省文明单位、云南省幼儿园先进帮扶集体、云南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共青团云南省青年文明号、云南省“绿美校园”等称号。

幼儿园现为“一园五址”集团化办学模式。现有5个园区共63个教学班,分别是交三桥园区、同德园区、万宏园区、盛唐第一园区、盛唐第二园区。

根据教育集团发展需要,诚聘贤才,面向社会招聘聘任制教师5名、聘任制炊事员6名,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3.身心健康,热爱幼儿,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二、岗位要求

(一)聘任制教师岗

1.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已有在幼儿园教师岗位工作过有教学经验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可优先考虑)。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

3.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4.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5.获省、市、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等称号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二)聘任制炊事员岗

1.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初中及以上学历,拥有有效的厨师资格证或相关烹饪技能证明,有幼儿园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2.熟知食品安全知识,烹饪技能扎实,能熟练使用厨房工具和处理食材,可根据幼儿口味与营养需求设计菜品。

3.持有效期内的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无不良嗜好,无精神性疾病或隐性疾病,可适应食堂厨师的工作强度。

4.报名者需确保本人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社保累计缴纳满20年。

5.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薪资待遇

1.按政策缴纳“五险一金”。

2.工资按照教育集团聘任制人员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四、有下列情况不得应聘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3.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4.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5.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公职、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6.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或招聘考核时未取得学历毕业证的人员。

8.精神病患者、有精神病史者。

9.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五、报名方式

1.有意向且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请将电子版个人简历、电子版相关证书以及联系电话发送到邮箱1316431878@qq.com。(个人简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政治面貌、民族、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电子邮箱、毕业院校及专业、学习或工作经历、获奖荣誉、资格证书)。

2.邮件主题:命名为“岗位+姓名+电话号码”。

3.个人简历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6日17:00前,逾期不再受理。

4.我们最终会以上传的资料为依据,于2025年9月8日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进入下一轮考试人员,敬请注意。

5.报名时填写的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招聘过程中如因电话号码变更,联系不到报考人员,相应后果由本人承担。

六、招聘方式

1.教师岗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炊事员岗招聘采取面试和现场制作菜品的方式进行。

2.考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

3.考试地点:昆明市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教育集团内(具体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

4.未按要求按时参加考试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5.考试当日进行考试成绩公示,并按考试分数排序确定拟招聘人选。

七、其他注意事项

1.确定拟招聘人选后,按幼儿园要求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体检费用自理),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聘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应聘者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递补。

2.拟招聘人选须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方可聘用。

3.被聘用人员将与第三方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然后以劳务派遣人员的身份到幼儿园担任聘任制人员。

4.被聘用人员将享受昆明市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教育集团专业知识培训及跟岗培训。

5.被聘用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将被安排在昆明市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教育集团5个园区内任一园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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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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