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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册亨县第一高级中学2025秋季学期招聘临聘教师13人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贵州册亨县第一高级中学2025秋季学期招聘临聘教师13人简章

学校位于贵州省册亨县纳福街道美丽的者楼河畔上游,是2012年12月经黔西南州人民政府批准建校,于2014年8月开班办学的公立普通高级中学。现有教职工161人(含校医、事业工勤),其中高级教师24人,中级教师71人。省级骨干教师2名,州级名师4名,州级骨干教师6名,县级名师5名,县级骨干教师24名,每年有7名华南师范大学在校研究生到校支教。现有2300余名在校学生,46个教学班级。学校正处于高速发展时期,为优化学校教职员工结构,加强教师后备力量培养,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从事教学或辅助教学的临聘教师13名。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使用。

二、招聘职位

 临聘教师13名,具体要求详见《册亨县第一高级中学2025年秋季学期招聘临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须为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一定的专业素养和知识结构,有较好的政治素质,符合对应职位的工作能力要求。

4.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可凭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具有二级乙等(语文学科二级甲等)及以上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5.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职位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不能按规定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其他资格条件资料等原件的,或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其他条件的人员。

3.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4.正在接受司法、纪委监委等立案审查调查或有问题线索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4日信息发布后至9月11日(周末正常开展),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方式:

线下报名:册亨县第一高级中学毓秀楼二楼综合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由册亨县第一高级中学负责。资格审查及复审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环节如查实考生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在现场报名时同步开展,到现场报名地点进行线下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

1.册亨县第一高级中学临聘教师报名表。

2.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须具有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可凭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具有二级乙等(语文学科二级甲等)及以上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报考。

5.招聘单位根据复审需要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面试。由册亨县第一高级中学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组织实施,遵照事业单位招录回避等规定开展面试,届时将邀请县教育主管部门到场监督,具体工作另行制定方案审定后执行。分数并列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1.面试对象:报名及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面试时间:9月12日上午9:00

3.面试地点:由册亨县第一高级中学确定,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9月13日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根据招聘职位招聘计划数作为体检对象,面试人员按面试成绩名次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工作由学校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组织实施。

(五)入职审查。体检结束后,学校招聘专班办公室按照《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教育部令第50号)、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号)等要求组织对拟临聘教师是否有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进行线下入职审查。同时,还要通过“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准入查询平台”对拟临聘教师进行准入查询。

(六)入职及合同签订。体检及入职审查合格的,9月15日办理入职。合同签订由学校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组织实施,实行一年一签,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继续临聘,首次劳动合同签订至2026年7月,期满后聘用合同自然解除。如学校有用人需求,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临聘教师必须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按时到学校报到,不服从安排、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或经学校考核认为不能胜任工作的,学校有权解除合同。

因无人报考出现岗位空缺,应试人员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入职审查不合格、放弃或不能签订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不服从安排导致出现岗位空缺的,报工作专班研究同意后,可在本批次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本批次无人员递补,可从全县同批次招聘学校的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调剂递补,并按程序履行相关手续。

五、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参照县内同级同类学校同岗位人员标准执行,具体薪酬在线下资格审查环节结合岗位实际,与应试人员进行正式沟通确认。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应试人员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简章》《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有关规定,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次招聘工作解释权归册亨县第一高级中学,未尽事宜由册亨县第一高级中学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13595968515(肖老师)

                 18286910866(李老师)

监督电话:13984661314(曾老师)

附件1:册亨县第一高级中学2025年秋季学期招聘临聘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册亨县第一高级中学临聘教师报名表.xlsx 

册亨县第一高级中学

2025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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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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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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