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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教师招聘22名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教师招聘22名公告

因工作需要,资阳市雁江区部分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教师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资阳人事考试网http://zypta.org.cn/四川省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s://sc.easyzp.com上发布):

一、考核招聘对象和范围

(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2026年应届毕业公费师范生。

(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资阳市雁江区在编在职教职工除外)。

二、考核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资阳市雁江区2025年进高校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和现场(西南大学)报名两种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s://sc.easyzp.com),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9月6日10∶00至9月11日18∶00。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责任。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

(1)填报信息。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阅公告,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聘岗位,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每人仅限填报一个招聘岗位;如实、准确、完整填写《资阳市雁江区2025年进高校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

(2)上传照片。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规格为:JPG格式,10-30KB,报考者在填报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要求。

2.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请在2025年9月6日10∶00至9月12日10∶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

3.打印报名表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应于2025年9月6日10:00至9月12日24: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报名表》,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13日(9:00至17:00)。

2.报名地点:西南大学(详细地址另通知到QQ群)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责任。

(三)资格审查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加入雁江区2025年进高校考核招聘教师QQ群(864432563),方便收悉信息。并于2025年9月13日(9:00至17:00)到西南大学(详细地址另通知到QQ群)参加资格审查。

参加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有效期限内的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归国人员需到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报考岗位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2026年应届毕业生,在递交档案时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其中,2026年应届毕业生中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免试认定证明(注明教师资格证的学科、层次、预计取得时间并盖鲜章),且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个人自荐材料。

(四)提醒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网上报名成功不代表报考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况,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核

(一)考核方式

根据资格审查情况,若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小于或等于8:1时,该岗位考生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用说课方式进行。若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大于8:1时,则采取笔试进行初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数按同一岗位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为5:1确定,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者一并进入。笔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成绩。

(二)考核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核资格,由此出现的名额空缺不再递补人选。

(三)考核成绩

总分为100分,考核总分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考核招聘下一环节。

(四)确定签订协议人员

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考核成绩相同的,则按主评委评分高低排序)依次等额确定签订协议人员,并按同一岗位的考核成绩名次从高到低依次选校。选校后,考生与各考核招聘单位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与考核招聘单位签订了《协议书》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考生,后果自负。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参检者承担,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精神,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二)考察

考察在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应当向考生说明相关理由。

(三)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资阳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历学位、专业、考核成绩等信息,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全部人事档案交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未在规定时间提交个人全部人事档案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开展备案(核准)并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未按要求报到或逾期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为资阳市雁江区在编教师,按照规定享受相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并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凡被聘用人员均需与首聘单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6年应届毕业公费师范生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最低服务年限满后,方可流(调)动。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进高校考核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注意事项

(一)公告中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均以公告报名之日起算。

(二)因报考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请报考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本次考核招聘,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公告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28—26217122、028—26217020(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

028—26921180(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5013313

监督电话:

028—26921129(资阳市雁江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

028—26218831(资阳市雁江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

附件1:资阳市雁江区2025年进高校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

附件2:资阳市雁江区2025年进高校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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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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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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