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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淮北市2025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安徽淮北市2025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等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减证便民工作要求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安排,现将我市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范围及对象

淮北市2025年下半年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户籍在淮北市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期内淮北市居住证的人员。

(三)淮北市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含户籍未迁至淮北市内就读学校的)。

(四)就读于外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淮北市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

(五)驻淮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六)持有有效期内淮北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淮北市学习、工作和居住,或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淮北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二、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查询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二)学历条件

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学生),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通知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搜索查看。

(四)普通话条件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小学全科教师资格且将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其他条件

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学生),可以申请直接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三、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证签发地)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受理。(其中,淮北理工学院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到杜集区教育局审核认定;淮北师范大学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到相山区教育局审核认定)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审核认定工作,由淮北市教育局受理。

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及公告发布网址见附件3。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全省统一安排为9月15日—26日17时。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9月15日至9月26日17时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在网报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包括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择认定机构、上传网办材料(是否开展网办以各认定机构公告要求为准)、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阅读注意事项、提交认定申请、查看申报提醒等步骤,报名完成时,在“申报提醒”界面会明确提示“报名成功”,生成报名号。

申请人报名成功后,在“业务平台”页面,找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点击 “查询报名信息”,将会出现本次报名信息。在“操作”选项下,可以查看、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操作流程详细介绍,可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查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查询网址:https://www.jszg.edu.cn/pages/html/63/a6776591581850.html。

网上报名环节,申请人的学历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在线核验。经系统比对成功、核验通过的,确认时申请人无需出示相关原件。

网上报名时,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需上传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图片,确认时申请人无需出示相关原件。

(二)线上确认

为方便群众办事,淮北市教育局2025 年下半年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取消现场确认环节,进行全程网办,采取线上确认环节审核申请人的相关材料。2025年下半年线上确认时间为9月15日—29日17时。

申请人在该时间段内自行登录系统查看审核情况,审核状态为“待审批”表明线上确认已通过,无需进行其他操作;审核状态为“网报待确认”表明工作人员尚未审核,申请人需耐心等待;审核状态为“网报待确认”同时有系统留言,表明材料不全或有误,申请人需根据留言内容补充或修改相关材料重新提交。为使线上确认工作更加高效,申请人需在审核时间段内保持电话畅通,方便审核人员联系。

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需上传如下材料(PDF版),每项材料合成一个 PDF文件上传,每项材料不超过 500Kb。

1、身份证明材料:

(1)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需上传身份证、户口簿(含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2)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需上传身份证、有效期内实体(电子)居住证;

(3)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需上传身份证、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含学生证封页、个人信息和注册信息页)。

(4)驻淮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需上传身份证、由所属部队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淮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

(5)港澳台居民需上传身份证、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学历证书材料:

学历证书网上报名时在线核验通过的,无需上传,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通过的,需按如下要求上传:

(1)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线上报名时需上传学历证书,同时上传在“ 学 信 网 ”(https://www.chsi.com.cn/)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通过“安徽省政务服务网”“皖事通 APP”搜索“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办理开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持有港澳台学历的申请人,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3)持有国外学历的申请人,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符合申请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使用已经取得的合格学历申请认定,需在线核验已经取得的学历信息。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网上报名时在线核验通过的,无需提供,核验未通过的,需上传证书。

4、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需上传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和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需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5、需上传淮北市教育局指定体检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 “不合格”,结论处加盖体检医院公章,写明体检日期,体检结论在当前认定批次内有效。

6、网上报名需按照系统提示要求上传近期本人免冠正面白底证件照。

7、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需上传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8、内地(大陆)的教师资格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线上报名时上传。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者,可通过认定机构与安徽省教师发展中心联系出具。

(三)体检

1、申请人需下载《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附件1)、《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附件2),A4 纸双面打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贴上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携带体检表按照认定机构发布的公告中指定的体检时间去指定的体检医院体检。其他渠道体检表格式、内容错误、非认定机构指定医院的体检结果不能通过审核的,申请人自行负责。

2、在县(区)教育局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人员,体检时间、地点等事宜由所在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安排。

3、向淮北市教育局申请认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的人员,体检时间:9月15日至9月26日(周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指定体检医院:淮北市相山区孟山路1号(原矿务局办公楼)职防院体检中心(金鹰北200米)。只限上午体检,每日早上7:30点开始,申请人体检当天需空腹,10点之前空腹到达指定医院完成抽血等体检项目。职防院体检中心前台咨询电话:0561—5252113。

申请人体检结束后,待体检医院生成体检报告后领取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结论处加盖体检医院公章,写明体检日期,体检结论在当前认定批次内有效。为避免多次修改,申请人务必仔细检查体检表,确认填写完整准确后方可离开医院。申请人应考虑体检报告生成时间、复检等情况,合理安排体检时间。体检报告当次有效。

(四)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

(五)颁发证书

2025年下半年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淮北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认定通过人员可取得淮北市教育局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

淮北市教育局将通过指定的“中国邮政EMS”将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寄发给认定通过人员。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时,需将证件领取方式设定为“邮寄”,并录入本人详细且准确的邮寄地址和联系电话(证书寄发期间请保持电话畅通)。申请人需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保存。

202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人员的发证时间预计为2025年10月下旬,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地点见教育行政部门网站公告)。

五、其他事项

(一)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和确认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时,认定流程不变。

(四)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联系认定机构,咨询办理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的相关事宜。

(五)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六)公告中提及的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搜索查看,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发布的公告。申请人务必关注并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务必关注本人报名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公告,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确认。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工作实际确定,并于9月11日前通过教育行政部门官网向社会公布。省教育厅咨询电话:0551-64495743,64495938,淮北市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公告发布网址详见附件3。

点击下载>>>

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docx

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docx

淮北市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及公告发布网址一览表.docx.

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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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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