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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玉溪市民族中学公开招聘毕业生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省玉溪市民族中学公开招聘毕业生公告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玉溪市民族中学公开招聘2026年毕业生8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云南省玉溪市民族中学创办于1983年,座落在美丽富饶的滇中腹地云南省玉溪市,2023年8月,从玉溪市峨山县搬迁至红塔区聂耳东路8号,是玉溪市唯一一所省定民族高中。玉溪市民族中学是玉溪市市直公办重点高中,于2020年8月6日晋升为云南省“一级二等”高中,学校属于市级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学校拥有一支专业和素养过硬的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180名,专任教师162名。其中,正高级教师5名,高级教师83名,一级教师43名,初级教师31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有30人,大学本科学历132人。现有兴滇教学名师2人,兴玉教学名师7人,省级学科带头人2人,省级骨干教师2人,市级学科带头人7人,市级骨干教师 19人,校级学科带头人32人,校级骨干教师52人。

玉溪市民族中学办学40余年,作为玉溪市老牌重点高中,为玉溪市的教育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学校先后荣获国家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云南省篮球特色学校、云南省绿色学校、玉溪市四星级园林单位、玉溪市“美丽100校园”行动计划美丽校园、省级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2020年,学校被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命名为第二批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单位。2021年9月,被玉溪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表彰为玉溪市教育体育系统先进集体。2021年12月,被市创建领导小组命名为第二批玉溪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基地。2023年12月,被推荐为全国国防教育示范学校创建单位,2024年1月,被命名为云南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示范学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根据招聘计划,公开招聘教师8名,其中招聘语文教师岗位2名;数学教师岗位1名;英语教师岗位1名,物理教师岗位1名,化学教师岗位1名,地理教师岗位1名,音乐教师岗位1名。具体招聘岗位、职数及招聘条件,详见《玉溪市民族中学公开招聘2026年毕业生岗位表》。

四、招聘对象范围

招聘对象为2026年毕业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高等院校(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可以放宽至具有本科学历和相应学位的2026年毕业生。

五、招聘对象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为教育事业献身的精神。

4.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工作踏实,廉洁奉公,乐于奉献。服务意识强,办事效率高,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5.身心健康,能吃苦耐劳。

6.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教师资格条件,详见《玉溪市民族中学公开招聘2026年毕业生岗位表》。毕业时须取得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相应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达国家二级乙等及其以上。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报名时属现役军人、在读非2026年毕业生、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玉溪人才网、玉溪市民族中学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9月18日下午18:00

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请考生将应聘材料和《玉溪市民族中学公开招聘2026年毕业生报名表》递交或发送电子邮件(以1个文件压缩包的形式,不要单独发送,以免造成遗漏)到学校邮箱:yxsmzzx@163.com,请将文件命名为“岗位+姓名+学历+毕业时间+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即可完成报名。

考生提供材料:

1.身份证;2.《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3.《玉溪市民族中学教师招聘报名表》;4.成绩表(加盖学校公章);5.毕业证和学位证或证明(加盖学校公章);6.教师资格证复印件;7.普通话等级证书;8.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9.生活照。提供的材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递交的材料请按以上顺序整理。

2.现场报名。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9月18日下午18:00

地点: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聂耳东路8号玉溪市民族中学庆丰楼203办公室,应聘材料可以提交纸质版或电子版。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要求和报名情况,招聘领导小组成员组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结果将以电话形式进行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进入后续环节。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环节查明不符合招聘对象范围和岗位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核或拟聘用资格。

(四)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面试、试讲两个环节。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环节。考生按面试成绩高低以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进入试讲,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试讲,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全部考生进入试讲。考试考核按照《玉溪市民族中学公开招聘2026年毕业生考试考核实施方案》执行,考试考核成绩在玉溪人才网(www.yxrc.cn)上公布。

1.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设置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招聘后续环节。

时间:电话通知考生具体时间。

地点:玉溪市民族中学(具体地点电话通知)

2.试讲:考生按面试成绩高低以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进入试讲,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试讲,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全部考生进入面试、试讲。试讲成绩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60%。

时间:电话通知考生具体时间。

地点:玉溪市民族中学(具体地点电话通知)

3.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由面试成绩(占40%)和试讲成绩(占60%)相加得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设定分数最低合格线为70分,综合成绩未达到70分不能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签订就业协议

考生综合成绩将在玉溪人才网(www.yxrc.cn)上公布。 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初步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若拟聘人员逾期不签订协议或签订协议后提出解约,则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按照综合成绩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资格复审

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与报名岗位要求相关的证书等材料(教师资格证未拿到的,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承诺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证书)到玉溪市民族中学报到,由玉溪市民族中学、玉溪市教育体育局组织资格复审。拟聘人员无故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进行依次递补。

(七)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由玉溪市民族中学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首次体检结论为不合格,在5个工作日内可由报考者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不予聘用,并按照综合成绩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八)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考察的应聘人员。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个人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查询违法犯罪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了解考察对象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不予聘用,并按照综合成绩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玉溪人才网(www.yxrc.cn)上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纳入单位编制内人员管理,按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待遇。

七、招聘纪律

(一)考生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二)报名后,考生应注意及时登录玉溪人才网或致电招聘单位联系电话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考生不及时上网查询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需在学校通知的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签到参加考试考核,如未按时到达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参加考试考核的资格。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禁考等相应处罚。

(四)考试考核后在后续招聘环节中放弃的考生应当由本人向招聘单位出具书面或其他方式说明。

(五)招聘过程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六)在招聘过程中及聘用后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

员,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八、联系方式

(一)咨询和监督电话:0877—2061989

              0877—2060398

(二)招聘单位微信公众号:玉溪市民族中学

附件:

1.玉溪市民族中学公开招聘2026年毕业生岗位表

2.玉溪市民族中学公开招聘2026年毕业生报名表          

玉溪市民族中学     

202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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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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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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