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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下半年“蓉漂人才荟”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下半年“蓉漂人才荟”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推动青白江区教育事业优质发展,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2025“蓉城英才荟”事业单位赴外公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25〕58号)《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规〔2025〕1号)《成都市青白江区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青人社发〔2025〕26号)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青白江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42名,本次公开考核招聘的教师为事业单位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本次招聘单位及具体情况可在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qbj.gov.cn)查看。

二、招聘对象

详见《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下半年“蓉漂人才荟”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心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

6.应聘人员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7.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按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2026年8月1日及以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西南大学专场,现场招聘时间:2025年9月21日9:00-13:00;地点:西南大学第三运动场(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

2.华中师范大学专场,现场招聘时间:2025年10月18日10:00-13:00;地点:华中师范大学新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大厅(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本部)。

如招聘活动日程安排有变更,请随时关注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qbj.gov.cn)首页“公示公告”栏。

(二)填报信息

应聘人员在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成都市青白江区2025年下半年“蓉漂人才荟”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详见附件2)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方能进入考核环节,对进入考核环节的应聘人员进行原件审核校验。原件校验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报名表电子版附后)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应聘岗位条件规定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如系2025、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材料,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4.荣誉证书、能证明自己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取得科研成果、获得奖励(含奖学金)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材料。

6.2025、2026年应届毕业生岗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毕业证、学位证等)可待毕业后报到时提交补验。

以上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一套。

逾期未参加原件审核校验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原件审核校验、考察中的复核和审核聘用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四)开考比例

同一岗位的实际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招聘名额后,该岗位报考人数与调减后的招聘名额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

(五)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考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注意事项

请注意报名表各项内容填写准确、完整,务必填写本人电话、邮箱地址等联系方式,并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核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核由初面和综面两个环节组成。主要综合测评应聘人员的政治素养、教育理念、专业素养、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履行岗位职责等能力。

(一)初面。初面方式为无学生试讲,满分为100分。经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可进入初面环节。初面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初面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初面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此分数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初面成绩及岗位排名由区教育局于面试当天以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

(二)综面。综面方式为半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照岗位与应聘人员不低于2:1的比例,在达到初面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有岗位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可将该岗位全部初面合格人员确定为进入综面人员。

综面成绩为最终成绩,综面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此分数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考生放弃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应聘人员的综面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三)成绩公布及签订协议。各招聘岗位在达到综面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签约人员,由招聘单位现场与拟聘人员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意向性协议,双方约定好其他补充事项及违约事项。若综面成绩相同,则按照初面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逾期未与用人单位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意向性协议的拟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由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综合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考核总成绩及签约人员名单于本次招聘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成都市青白江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qbj.gov.cn)“公示公告”栏进行公示。

六、体检

各招聘岗位在达到综面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综面成绩相同的,按照初面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考察

考察由区教育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开展,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对其与报考相关的干部(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结束后,考察组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人选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区人社局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qbj.gov.cn)“公示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体检考察结论和监督举报电话。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备案(核准),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凡被聘用的人员,应当接受招聘单位安排的相关专业培训,按照省、市、区现行文件要求确定最低服务年限。并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规〔2025〕1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注意事项

涉及岗位调减或取消等相关事宜的补充公告、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岗位拟聘人选公示等相关信息将在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核、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各环节未入围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本次考核招聘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成都市人社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和成都市青白江区人社局、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无关,特此提醒。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1.报名条件及政策咨询电话

028-60305033(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科,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2.纪律监督电话

028-68936506(中共成都市青白江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1: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下半年“蓉漂人才荟”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附件2:成都市青白江区2025年下半年“蓉漂人才荟”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

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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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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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现就考试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权限于5月11日至17日开放,考生须考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的报名系统(网址:https://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准考证并打印(为防止浏览器版本等原因造成的网上直接打印的准考证信息缺失或错行,请尽量不要直接在网页上打印)。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有效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考生务必按照身份核验要求带齐证件参加考试,严禁代考替考。

三、考生须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赴考路途交通状况等信息,提前合理规划考试路线;及时关注考点考试当天天气情况,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确保按时参考。

四、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不得带离考场,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按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做好面试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6年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内容,了解相关要求,并核查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做好考前准备。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空白。面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所持准考证有下载统一内容以外的文字、标记以及书写内容,按违规处理。

(二)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见附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签名后,在面试入场时上交。

(三)备好参考证件。参加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过期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面试的有效证件。考前考生须注意检查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若发现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身份证的,将被禁止参加本次面试。

(四)提前到达考点。本次面试所有考区将使用智能安检门,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考生须将手机、各类智能电子设备、小件物品等存放在考点指定位置后,经智能安检门安检后进入指定区域等候入场。请勿将大件行李、贵重物品带到考点。考生如需帮助,请拨打所报考区咨询电话(各考区咨询电话详见面试公告)。

二、诚信参考

(一)严守考试纪律。面试期间,请严格遵守考点的要求诚信参考。我市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面试试题、备课纸、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面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智能手环、AI眼镜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二)违纪作弊将被严肃处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考生在面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查询及复核

2026年6月12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网站查询面试成绩。在我市参加面试的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以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申请需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提交,否则视为无异议。考生须如实申请,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填报信息有误,可能造成无法进行成绩复核。

(一)申请时间

2026年6月12日至6月16日。

(二)申请方式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cqksy.cn),进入“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申请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用户名为面试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三)结果查询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至6月26日期间再次登录成绩复核系统查询复核结果。

附件: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9日 

江西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 至5月17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做好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于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入场,二者缺一不可。

(二)提前熟悉考点。考前务必确认本人考试考点具体地址,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关注天气及交通状况,预留充足入场安检时间,避免迟到。

二、遵守考试规则

(一)准时入场。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注时间抵达考点,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二)主动配合安检。考生进入考点时,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及身份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切勿携带具有存储、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进入候考室。若携带手机等禁带物品,请按考点统一要求存放至考点入口集中管理区域指定位置,考试结束后按规定到指定位置领取。建议考试当天不携带背包,不穿戴带有金属饰品的衣物,以免影响入场效率。

(三)遵守考试流程。全程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依次完成身份核验、抽签、候考、抽题、备课、面试等环节;面试程序严格按照结构化问答(5分钟)→试讲/演示(10分钟)→答辩(5分钟)进行;面试结束后,须及时上交相关材料,有序离场,不得在考点内逗留、喧哗、拍照或泄露试题内容。

三、诚信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凡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同时,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发挥最佳水平,顺利通过考试!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12日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考生参加考试须注意以下事项并遵守考场规则。

一、注意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5月11日至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下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参加面试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如距离考点位置较远,可提前安排食宿事宜,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检查有效身份证件

考生考前应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了要及时补办。其中非广西户籍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可在公安分局同时申请办理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或者先就近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再到公安分局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

考生考前遗失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可补办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并下载打印,持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广西户籍考生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要注意了解户籍所在省份是否有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如何办理等。

(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教材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建议选用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中职类别教材是指教材封面或内页有明确为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等相关内容的字样;如无相关内容字样,则须提供广西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教材使用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如对教材选用不明确的,可登录“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教材资源中心”(https://vocbook.civte.edu.cn/)进入“教材展示”-“中等职业教育”版块按需检索选用(购)。

(五)面试流程和规定

考生须按照抽题、备课、试讲(或演示)、答辩等考试流程完成考试。其中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六)面试成绩公布后可申请成绩复核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为6月12日,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下同)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查看复核结果。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

二、考场规则

(一)考生须持《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报名填写的有效身份证件,两证缺一不可。有效身份证件包含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三)考生可携带必要的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包、书籍(参加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试讲教材完整版的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两份除外)、资料,具有无线接收和传送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计时计算工具,如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管制器具、打火机等非考试物品进入候考室、备课室和面试室。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四)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进入候考室后要保持安静,听从安排在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五)考生备课时,须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六)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将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草稿纸交给考官,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询问成绩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八)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并综合作弊情节和后果,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作废和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湖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5月11日至17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等信息,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以免延误考试。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如与考生的其它考试、工作、学习等时间冲突,请考生做好选择,妥善安排。

  4.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考试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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