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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曲靖市第二中学引进教育人才16人专项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省曲靖市第二中学引进教育人才16人专项公告

云南省曲靖市第二中学是在原曲靖师范学校基础上于2002年8月转型成立的一所市属高中,是云南省一级一等高中,全国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校。学校坐落于曲靖市经开区三江大道226号,占地299.8亩,现有68个教学班,在校学生3100余人。学校先后荣获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六届“云南省文明单位”、“云南省文明校园”等殊荣。

学校作为云南省仅有的三所新课程新教材国家级示范校之一,锐意改革,不断创新,办学成效显著,高考综合教学质量一直名列全省前15名。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德教双馨、乐于奉献的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228人,其中正高级教师21人、特级教师6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人、兴滇英才6人、省级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8人、珠源英才6人,云南省名师工作室5个、市级工作室2个。学校着力打造学校“百人名师团队”,注重名师引领,其中60余人获得全国模范教师、省市优秀教师、优秀党员等称号,90余人获全国、省、市课赛一、二等奖。

根据学校实际,现将公开引进2026年教育人才专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体现分类施策、扩大人才开放的基本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工作原则,公开引才,择优聘用。

二、引进对象

指定高校(42所,见附件1)、指定高校(95所,见附件2)、师范大学类本科大学(36所,不包含师范类学院,见附件3)毕业的全日制应届(含2024、2025、2026年)未就业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6所,见附件4)2026年毕业的公费师范生。

主要引进语文、数学、英语、物理、生物、历史、心理健康等学科教师。

三、公告发布

经曲靖市人才工作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人才引进公告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ov.cn)(以下简称“规定网站”)进行公告。应聘者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相关信息。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报考失误,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本公告所附相关材料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者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自行承担。

四、引进条件

(一)引进人员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事业心和奉献精神;

2.身心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规定的体检要求;

3.愿为曲靖市第二中学服务10年以上;

4.引进高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以报名时间开始之日为准),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以报名时间开始之日为准);

5.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士毕业生均要求取得相应学位;

6.具有高级中学或同等级别教师资格证(2026年毕业生可持教师资格证笔试、面试及相应普通话成绩合格证明,其中语文学科需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合格证明)。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教育人才专项。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岗位的人员;

5.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2025年9月10日及以前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7.资格复审时仍未取得毕业证及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证书的人员;

8.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含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本升研等人员);

10.现役军人;

11.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引进计划

曲靖市第二中学计划引进各学科教师16人。其中:语文4人,数学4人,英语2人,物理2人,生物2人,历史1人,心理健康1人。

曲靖市第二中学引进教育人才专项领导小组可根据当年引进人才质量调整引进学科及学科计划数,如果引进人才特别优秀或者达不到学校要求,可经曲靖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增加或缩减引进计划。

六、补助待遇

引进的人才,纳入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管理,按照《曲靖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曲靖市教育人才专项实施细则〉的通知》(曲党人才〔2021〕4号)中相关规定享受待遇,申报执行。

七、引进方式

本次引才工作采用在曲靖市第二中学集中引才的方式。

(一)网络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2025年9月11日——2025年9月19日17:00,逾期填报无效。未进行网络预报名的考生,可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内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第一步:网络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网络报名提供的所有材料以文件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qjsdezx3320806@163.com),压缩包以“学科+学校+姓名+联系电话”命名。

(1)2024、2025年毕业生提供材料:曲靖市第二中学公开引进2026年教育人才报名表(竖表)(见附件5);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个人简历、学习成绩单。(格式为JPG或PDF,图像清晰)

(2)2026年毕业生提供材料:曲靖市第二中学公开引进2026年教育人才报名表(竖表)(见附件5);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及学历性质证明、个人简历、学习成绩单、教师资格证或相关证明(教师资格证笔试、面试及相应普通话成绩合格证明,其中语文学科需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合格证明)。(格式为JPG或PDF,图像清晰)

2.第二步:请扫码加入“曲靖二中引进2026年教育人才工作群”(951013716),入群后以“学科+学校+姓名”命名,此群用于发布招聘工作相关重要通知事宜。

点击查看》》二维码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络报名及资格审查。

网络报名期间,按照引进对象及引进条件对网络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后工作人员向报名邮箱回复初步资格审查结果。网络报名人员必须由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段内持相应材料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报到及资格审查。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9月20日上午8:00—9:50,地点:曲靖市第二中学厚德楼一楼119会议室。

现场报名必须由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段内持相应材料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报到确认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笔试和面试。

1.笔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方能参加笔试。引才计划人数与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3比例的,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引才计划。引进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笔试成绩仅限此次引才有效。曲靖市第二中学引进教育人才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笔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学科专业知识和教法技能,成绩达到总分的60%即为笔试合格。

笔试时间:2025年9月20日(星期六)上午10:00

笔试地点:曲靖市第二中学卓越楼五楼

2.面试。按照引才计划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须达到1:2比例方可进行面试,达不到1:2比例的,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引才计划,达到或超过面试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进行面试。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曲靖市第二中学引进教育人才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面试。

面试以模拟课堂为主,由三个步骤构成:

(1)应试人员抽签确定面试内容,15分钟准备时间。

(2)5-8分钟内以模拟课堂的方式讲授面试内容。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70分及以上即为合格。

面试时间:2025年9月21日(星期日)上午8:30

面试地点:曲靖市第二中学卓越楼五楼

(四)实习量化评价。

面试合格人员参加曲靖市第二中学为期一周的跟班实习,由曲靖市第二中学引进教育人才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围绕教师专业素养、教学常规、班主任工作等项目对其进行综合考察,得出量化评价成绩,满分100分。

(五)签订三方协议。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实习量化评价得出综合成绩,确定拟录人员,签订三方协议。

(六)体检、考察。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实习量化评价成绩得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30%+实习量化评价成绩×50%。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引才计划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进入体检、考察程序前须对拟体检、考察人员的相关报考资格及学历等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若出现岗位无符合条件人员,则不予递补。

1.体检。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由曲靖市第二中学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曲靖市第二中学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曲靖市第二中学组织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录(聘)用的疾病、病史等真实情况的考生,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录(聘)用。

2.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引进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并提交有两人以上考察组成员签字认可的书面综合考察材料。

曲靖市第二中学引进教育人才时,对新引进的人员统一提交司法机关进行核查,凡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猥亵、吸毒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一律不予聘用。考察合格的报考者方能进入后续环节。

(七)公示和录(聘)用。

曲靖市第二中学引进教育人才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引进人才人选,并提交曲靖市第二中学引进教育人才专项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报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和中共曲靖市委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后,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拟录(聘)用的人员,报中共曲靖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认定后,按照中共曲靖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文件,曲靖市第二中学与引进人才本人签订就业协议,由曲靖市教育体育局提交书面意见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聘)用手续。考生在2026年9月30日前,未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的,取消其引才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1.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应聘人员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

2.曲靖市第二中学引进2026年教育人才专项工作在曲靖市纪委监委驻曲靖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下进行。

3.从事引才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按照国办发〔2002〕35号、人社部规〔2019〕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处理。

4.对违反公开引才纪律或不具备引才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实行“零容忍”,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因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对违反公开引才纪律的,由中共曲靖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责令改正或宣布引才结果无效。对违反引才纪律的入选人员、单位、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6.副处级(含副处)以上干部、市属公立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直系亲属通过调配、公开招聘、引进人才进入市属公立学校的,按《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市属公立医院和学校编制分配人事管理方式改革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曲办字〔2019〕123号)规定,实行双考核,单独公示。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本公告由曲靖市第二中学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曲靖市第二中学办公室0874-3320806

监督电话:

曲靖市纪委监委驻曲靖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组0874-3330108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0874-3333027

中共曲靖市第二中学纪律检查委员会0874-3180405

附件1 指定高校42所名单.docx

附件2 指定高校95所名单.docx

附件3 师范大学类本科大学(不包含师范类学院)36所名单.docx

附件4 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名单.docx

附件5 曲靖市第二中学公开引进2026年教育人才报名表(竖表).xlsx

曲靖市第二中学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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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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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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