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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市双流区教育系统“蓉漂人才荟”公开考核招聘教师9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成都市双流区教育系统“蓉漂人才荟”公开考核招聘教师90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国家、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根据成都市2025年“蓉漂人才荟”统一安排部署,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教师90名。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符合《成都市双流区教育系统2025年“蓉漂人才荟”公开考核招聘90名教师岗位表》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和部属师范院校的公费师范生。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应于资格审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成都市双流区教育系统2025年“蓉漂人才荟”公开考核招聘90名教师岗位表》)。

2.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按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网上报名

2025年9月12日9:00—9月20日17:00。

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和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确定应聘岗位后在“双流教育”微信小程序“教师招聘”专栏填报。

2.现场报名

(1)西南大学

报名时间:9月21日9:00—13:00

报名地点:西南大学第三运动场

(2)北京师范大学

报名时间:9月27日9:00—12:00

报名地点:北京师范大学京师广场

(3)华中师范大学

报名时间:10月18日9:00—13:00

报名地点:华中师范大学新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大厅

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须同步在“双流教育”微信小程序“教师招聘”专栏进行填报,报名结果以网络报名为准。

各专场招聘结束后,空缺岗位均纳入下一专场招聘。

(三)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各场次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保持通信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登录“双流教育”微信小程序更改个人联系方式并告知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4.应聘人员应按要求规范准确提交真实可靠的个人信息、报考岗位等内容,并将相关资料(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及学位证书,2026年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信网在线学籍证明等材料)拍照上传至“其他印证材料”栏。同时上传应聘人员本人近期的免冠证件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本次网络报名。详细操作流程可在“双流教育”微信小程序“教师招聘”置顶栏查阅。

(四)资格初审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根据岗位招聘条件的要求,对应聘人员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应聘人员应及时通过“双流教育”微信小程序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五)岗位调整

若初审通过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达不到 3:1 比例要求的,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调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将在最后一场招聘活动资格初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官网(政务公开-人事信息-招考录用专栏,下同)发布。

四、初选

初审通过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超过3:1的岗位由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初选。初选地点及方式为各招聘场次现场面试,主要内容为专业学科素养和语言表达等。根据初选结果,各招聘岗位按照进入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

五、资格审查

时间及地点:以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所需资料: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毕业证(2026年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学信网在线学籍证明)、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教师资格证(2026年毕业生应于毕业前提供)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或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资格审查未通过或自动放弃产生的空缺按照初选结果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递补后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考核。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考核通知书》。

资格审查贯穿公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取消初选、面试考核、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面试考核

(一)时间及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考核通知书》为准。

(二)方式及内容

1.方式:教育专业面试、无学生试讲和答辩。

2.内容:主要考核应聘人员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专业功底、教育理念、教学技能等综合情况。

(三)成绩计算

面试考核成绩即为最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考核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如因面试考核入围考生放弃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考核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时,面试考核正常进行。

(四)成绩公布

面试考核成绩将在全部面试考核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七、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招聘岗位及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面试考核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名单。面试考核成绩相同的,则加试一场现场面试(面试方式为教育专业面试、无学生试讲和答辩),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由成都市双流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现场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明确违约责任。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在达到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该岗位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2次。

八、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验证审核签订就业协议人员相关材料(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通过后,确定为体检人员,由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由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在达到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该岗位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2次。

(二)考察

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开展,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查阅考察对象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考察对象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对象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应当向考察对象说明相关理由。

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2次。

(三)公示

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由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2次。

九、办理聘用手续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本次招聘的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5年,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办理跨区调(流)动。

十、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28-85816360(中共成都市双流区纪委成都市双流区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咨询电话:028-85832009(成都市双流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

028-85822749(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人事教师科)

附件:1. 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2.成都市双流区教育系统2025年“蓉漂人才荟”公开考核招聘90名教师岗位表(西南大学专场)

3.成都市双流区教育系统2025年“蓉漂人才荟”公开考核招聘90名教师岗位表(北京师范大学专场)

成都市双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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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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