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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清华附中天府学校下半年第一轮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清华附中天府学校下半年第一轮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0人公告

清华附中天府学校是四川省与清华大学省校战略合作的重点项目,地处国家级新区四川天府新区,占地338亩;由清华大学附属中学和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合作共建,是一所涵盖小学、初中和高中的十二年制公办学校。

学校由清华大学附属中学负责运行管理,承袭清华附中的办学特色,致力于探索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模式,创建符合国家战略需求的科技高中,统筹推进小初高贯通培养、大中衔接培养的办学模式。

为配齐配强学校师资力量,根据国家、省、市关于考核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清华附中天府学校拟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眉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招考录用栏目https://www.ms.gov.cn/zfxxgk/fdzdgknr/zkly.htm上发布)。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清华附中天府学校2025年下半年第一轮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1.本科学历人员:限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的2026年应届公费师范毕业生;

2.研究生学历人员:2026年应届毕业生或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眉山天府新区范围内在编教师除外)。

3.取得高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已签订就业协议且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9)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综合考核形式。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一)报名及宣讲时间

1.现场报名

考生请于招聘会当天按照资格审查中报名材料要求,携带好报名材料,于招聘会当天现场报名,招聘会日程安排如下:

2025年9月15日(周一)14:00-18:00,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

2025年9月17日(周三)14:00-18:00,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

2025年9月19日(周五)10:00-12:00,东北师范大学自由校区;

2025年9月23日(周二)9:00-12:00,华中师范大学主校区;

2025年9月28日(周日)9:30-16:00,西南大学北碚校区;

2025年9月29日(周一)14:00-18:00,北京师范大学海淀校区。

招聘会时间和具体地点请考生持续关注“清华附中天府学校”微信公众号及各大高校就业信息网,若有更改请以最新发布的时间地点为准。报名咨询电话:028-35050962。

2.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29日18:00。请按照资格审查中报名材料要求,将报名资料扫描件打包压缩发送至邮箱,并同时扫“报名信息提交二维码”(见附件3),将个人信息填写完整并提交。如未按照要求提交完整材料或资料不齐者,报名无效,责任由考生自负。

报名邮箱为qhfztfxxrs@163.com,邮件请按如下规则命名:【第一轮秋招报名】报名岗位+岗位代码+姓名(如:【第一轮秋招报名】小学语文+岗位代码+张三)。

报考人员需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具体岗位条件要求,根据本人学历、专业等实际情况,如实、准确填写《清华附中天府学校2025年下半年第一轮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并扫描二维码提交报名信息(见附件3)

(二)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请报考者根据报考岗位提供相应资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信息表》(现场报考者证件照需彩色打印或另交1张2寸证件照);

(3)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明验证报告、学位证明验证报告。其中,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还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202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在线学籍验证报告和就读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专业证明;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截止前,教师资格考试合格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提供考试成绩);

(5)其他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例如公费师范生应提供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

资格审查由清华附中天府学校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违反回避制度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为考核招聘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不得低于3: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调减招聘岗位招聘名额;调减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调减或取消招聘名额情况在眉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招考录用栏目”(https://www.ms.gov.cn/zfxxgk/fdzdgknr/zkly.htm)上发布。

(三)考核

考核前需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进入综合考核环节。资格复审时间、具体考核方式、考核地点及时间安排以短信通知为准。考生须确保所留联系方式准确无误,招考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联系或逾期不到场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且责任自负。综合考核最低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人员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考核成绩在眉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招考录用栏目”(https://www.ms.gov.cn/zfxxgk/fdzdgknr/zkly.htm)上发布。

(四)签约

考核合格的应届生签订三方就业协议(请提前获取),且提交就业推荐表原件一份。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依据招聘岗位与名额,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核成绩相同的,加试后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2.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四川天府新区眉山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局统一组织(以下简称教体文旅局)。体检的时间、集中地点在眉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招考录用栏目”(https://www.ms.gov.cn/zfxxgk/fdzdgknr/zkly.htm)上发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或未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报考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3.复检及递补。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由教体文旅局、清华附中天府学校根据考生考核情况报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同意后,在该岗位考核成绩不低于80分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二)综合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综合考察对象。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综合了解,对其档案和提供的报考信息、相关证明作进一步核实。

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因自愿放弃综合考察,或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对其进行综合考察或综合考察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由教体文旅局、清华附中天府学校根据考生考核成绩报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同意后,在该岗位考核成绩不低于80分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相应体检、考察事宜另行通知。

六、公示

综合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眉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招考录用栏目”(https://www.ms.gov.cn/zfxxgk/fdzdgknr/zkly.htm)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经教体文旅局、清华附中天府学校根据考生考核成绩报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同意后,在该岗位考核成绩不低于80分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审核确认,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如为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同意辞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二)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或未按期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经由教体文旅局、清华附中天府学校根据考生考核成绩报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同意后,在该岗位考核成绩不低于80分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最低服务年限六年),受聘人员在服务期未满前,不得办理调动。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执行。中共眉山市纪委眉山市监委派出眉山天府新区纪检监察工委进行全程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党群工作部、教体文旅局、清华附中天府学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28-36772570(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党群工作部)

028-36465200(四川天府新区眉山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局)

028-35050962(清华附中天府学校)

举报电话:

028-36554444(眉山天府新区纪检监察工委)

附件下载:

附件1清华附中天府学校2025年下半年第一轮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x

附件2报名信息表.doc

附件3报名信息提交二维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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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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