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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宜宾市屏山县事业单位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6届公费师范生和“国家优师计划”2026届毕业生考核招聘教师9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宜宾市屏山县事业单位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6届公费师范生和“国家优师计划”2026届毕业生考核招聘教师9人公告

根据《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和《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的通知》(教师〔2021〕4号)要求,屏山县拟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开考核招聘2026届公费师范毕业生(以下简称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和“国家优师计划”2026届毕业生(以下简称“国家优师计划”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招聘对象为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6届部属公费师范生、“国家优师计划”毕业生。应聘者须遵照《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定向培养协议书》,符合《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国办发〔2018〕7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优师计划”师范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4〕22号)以及《关于开展师范生公费定向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8〕83号)要求,且必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考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

拟招聘2026届部属公费师范生、“国家优师计划”2026届毕业生共9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三、考核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集中考核的方式招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现场推介

2025年9月中下旬,招聘单位将分别到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进行招聘宣传,并接受现场咨询,具体时间将提前在各学校校园网公告。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9月25日18:00止(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1.选择岗位。考生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本次招聘中,考生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的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考察中的复核和同级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考生提供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和其它相关制度规定的,由此取得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考生按要求准确填写《屏山县考核招聘2026届部属公费师范生、“国家优师计划”毕业生报名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报名前请准备好扫描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将含以下资料的压缩包发指定邮箱(824067736@qq.com),压缩包命名方式统一为“报考学校+报考岗位+姓名”。

(1)《报名表》(Word电子版+签名扫描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面扫描在一页)。

(3)《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或《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定向培养协议书》或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是否公费师范生或“国家优师计划”等情况的证明(加盖公章)扫描件。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合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资格审核

考生网上报名后,持上述第(二)款报名填报信息的全部原件及复印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后方可参加现场答辩和专业技能面试。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2025年9月29日下午15:00-17:00在西南大学北碚校区就业大厅(重庆市北培区天生路2号)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考生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不得参加现场答辩和专业技能面试。

(四)专业技能考核

1. 考核形式及内容

(1)考核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5年9月30日9:00-13:00

面试地点:西南大学北培校区就业大厅(重庆北培区天生路2号)。

请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答辩和专业技能面试,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具体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2)考核的形式、内容及计分办法

考核采取“现场答辩+专业技能面试(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教育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技能。专业技能考核总时间为15分钟。

现场答辩。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含审题时间2分钟)。

专业技能面试。根据现行岗位教材(教科版普通高中教科书物理必修第三册;人教版普通高中教科书数学选择性必修第二册;外研版普通高中教科书英语选择性必修第二册;人教版义务教育教科书语文九年级上册;人教版义务教育教科书地理八年级上册;华东师大版义务教育教科书数学九年级上册;川教版幼儿园整合式课程中班(上册),由考生随机抽取课题作为本次的面试(试讲)考题。考生备课时间为30分钟,专业技能面试(试讲)时间为10分钟。

(3)考核计分办法

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现场答辩20分,专业技能面试(试讲)80分。面试总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五)考核成绩公布

考生的面试总成绩当场向考生本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确认。考核结束后,全部成绩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www.ybrsks.com.cn/)、屏山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ybps.gov.cn/)和“屏山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签订就业协议书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考生名单,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考生与招聘单位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因放弃签订就业协议而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面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对于报名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专业技能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总成绩不得低于70分且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后,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七)体检、综合考察、公示及聘用

1.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

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考生,于2026年7月31日前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毕业院校派遣通知单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屏山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师训股305室(地址:屏山县江北新区G18-1职校二期)进行资格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再安排体检。

(2)体检

①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②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怀孕考生参加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③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在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④ 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⑤ 按照我省有关规定,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免收体检费。

2.综合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和《关于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1〕143号)等规定,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生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同级人社部门,作为确定拟聘用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应当向考生说明相关理由。

在体检和综合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经其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名额在体检和综合考察环节的递补次数累计不得超过一次。

3.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4.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1)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无误后,由招聘单位填写审核确认材料经其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确认,通过同级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

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因未获录(聘)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招聘的考生,在本次聘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招聘,本次报考单位不予聘用。

(2)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凭同级人社部门的确认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间、试用期满以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试用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上公告,报考相关信息将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www.ybrsks.com.cn/)、屏山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ybps.gov.cn/)和“屏山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请考生报名时预留两个及以上联系方式(手机、邮箱等),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有关部门。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考核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屏山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31-5721610。

(四)本公告由屏山县教育和体育局、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屏山县教育和体育局0831-5722272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1-5629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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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屏山县考核招聘2026届部属公费师范生、“国家优师计划”毕业生招聘岗位表

2.屏山县考核招聘2026届部属公费师范生、“国家优师计划”毕业生报名表

屏山县教育和体育局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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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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