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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白城市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吉林省白城市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按照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现将白城市202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白城所辖县(市、区)户籍人员或持有白城所辖县(市、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二)白城所辖县(市、区)全日制普通高校使用已获取学历参加认定的非毕业年级的专升本学生及研究生。

(三)驻白城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四)持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人员;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白城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通过吉林省教育厅评估中等职业学校举办的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其学历可作为在省内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的合格学历。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申报语文学科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报其他学科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体检合格。

(五)取得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取得由毕业院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六)无犯罪记录及从业禁止情况。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核查,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三、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1.白城所辖县(市、区)户籍人员、持有白城所辖县(市、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向户籍所在地、居住证所在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向户籍所在地、居住证所在地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

2.白城所辖县(市、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使用已获取学历参加认定的非毕业年级的专升本学生及研究生。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向学校所在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向学校所在地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

3.驻白城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向部队所在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向部队所在地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

4.持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人员。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向居住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向居住地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

5.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人员。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

四、认定时间和流程

(一)网上申报时间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报名。

网报时间:9月15日—26日。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1.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以及洮北区户籍和暂住人员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到白城中心医院体检(中兴西大路111号,门诊三楼健康管理中心)。体检时间:9月15日—9月26日(周六、周日全天休息),时间为上午7:30—10:30。体检当天需空腹不能用早餐。女性体检者如有怀孕或已经怀孕,请预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并与诊室医生签字确认。体检时需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不允许替检。体检表由医院提供。体检表上须粘贴一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白底照片(与本次认定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联系电话:0436-3570711。

2.其他县(市)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到申请县(市)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

3.注意事项:视障人员体检减免视力检测项目,听障人员体检减免听力检测项目。

(三)现场确认时间

1.申请高级中学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时间,9月22日—9月29日,上午9:00—10:30,下午2:30—5:00(周六周日、法定假日除外)。

2.洮北区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时间,9月22日—9月29日,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周六周日、法定假日除外)。

3.其他县(市)认定机构现场确认时间,请广大申请人关注所在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信息。

(四)现场确认地点

1.申请高级中学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到白城市中兴东大路3号白城市教育局206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

2.洮北区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到政务大厅三楼教育局窗口,进行现场确认。

3.其他县(市)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请申请人关注所在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进行现场确认。

(五)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体检后,查阅认定机构发布的现场确认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自备档案袋一个(档案袋上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申报资格种类、申请学科;照片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装入档案袋中)。

现场确认提交如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2.在户籍地认定人员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第一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在居住地认定人员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就读学校所在地认定的学生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驻白城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据所在部队或单位的规定执行,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驻白城部队。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白底照片一张(与本次认定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

4.学历证书。教育部系统数据比对成功的,无需现场提供,比对不成功的,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等学历层次毕业的申请人,需现场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教育部系统数据比对成功的,无需现场提供,比对不成功的,出具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教育部系统数据比对,无需现场提供。

7.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视障人员、听障人员另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另需提供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9.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吉林省教育厅联系出具。

五、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认定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认定机构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装入申请人人事档案。领取时间和地点,以认定机构通知为准。

吉林省市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及认定公告发布渠道: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咨询服务”栏目下打开“各省份认定工作联系方式”,点开“吉林省认定机构联系方式”获取。

六、申请人其他须知事项

1.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成功认定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2.禁止委托学校或任何机构代替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4.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白城市教育局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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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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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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