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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教育局202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成都市教育局202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一、认定范围

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受理的教师资格种类仅限于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向户口所在地或居住证所在地、学校所在地、部队所在地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申请。(联系方式见附件1)。

高校教师资格请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

二、认定对象

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须满足中等职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可在我机构申请教师资格:

(一)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所在地在成都市行政辖区内的社会人士。

(二)就读学校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已经具有本科学历的在读全日制研究生。

(三)驻蓉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四)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在蓉居住的港澳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蓉居住的台湾居民。

 三、认定时间

     认定时间分为网报时间、材料上传时间、材料审查时间:

(一)“中国教师资格网”网报时间:9月11日8:00至10月15日18:00。

(二)“成都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网站材料上传时间:9月22日9:00-10月17日17:00(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材料确认采用线上审查的方式不必现场确认,即用现场提交任何材料)。

(三)“成都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网站材料审查时间:9月24日9:00-10月20日17:00(即10月20日17:00前将逐步进行审查并显示审查结果)。

(四)证书领取时间请以本网站另行公告为准:领取证书公告发布时间为10月24日。

 四、申请程序

(一)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报名

申请人根据网报时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按要求进行教师资格网上报名,务必保存自己的国网报名号和账号密码。网报所需材料,包含个人信息、毕业证书信息、普通话证书信息等,具体材料以中国教师资格网要求为准。

(二)成都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网站材料确认   

申请人根据材料上传时间,登录成都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w.cdjyrc.com),点击首页“在线服务”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系统,按要求上传确认材料。请保存好自己账号密码并认真填报信息,填报后无法修改。

(三)材料确认所需上传材料种类

 1.上传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2.其他身份证明:

(1)社会人员:户口本或居住证。

①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家庭户口本上传首页和个人页;集体户口上传个人主页。

 ②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上传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③在蓉在读研究生不需提供此项材料。

(2)已经具有本科学历的在蓉在读研究生:上传注册信息完备的学生证或其他由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

(3)驻蓉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上传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及士官证(军官证、士兵证)。

(4)在蓉居住的港澳居民、台湾居民:上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内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上传与中国教师资格网申报时同底版的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

4.上传《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体检医院须出具“符合四川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体检合格”的结论,参加202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应当提供体检结论日期为2025年1月1日及以后的体检合格证明)。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五、体检说明

 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的要求,本次在成都市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可到以下医院之一参加体检(体检表在医院免费领取):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医院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万和路7号。

咨询电话:028-86269120转2

)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点:成都市庆云南街10号 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3号楼1楼体检部(仁济健康管理中心)。

咨询电话:028-67830428

成都体育学院附属体育医院

地址:武侯祠大街251号。

咨询电话:028-85307161

四川师范大学医院

1.狮子山校区医院地点: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

2.成龙校区医院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大面街道成龙大道二段1819号。

咨询电话:狮子山校区:028-84768072

成龙校区:18908194959 (具体要求和安排,请以医院官方微信服务号“四川师范大学医院”发布的通知为准)。

申请人如不能到上述医院体检,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可到省内外其他公办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时需自行带上《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或体检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使用的体检表),由体检医院出具“符合四川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体检合格”的结论。

六、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在指定网上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和材料上传提交,及时关注官网公告、认定状态和短信通知,申请人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上传材料不全、不清楚、不符合要求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我中心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二)申请人请按照成都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网站教师资格认定确认系统的要求上传申报材料。所上传材料应真实有效,能清晰看见提交材料内容。

(三)申请人上传材料有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此为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认定通过后领取证书的时间与方式将在官网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官网信息。

(五)成都市教师资格认定咨询电话:028-86139324。

 

附件:1.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

2.部分医院体检须知

3.《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四川省成都市教育局202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附件.docx

 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2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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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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