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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雨花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长沙雨花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湖南省2025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要求,结合雨花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将2025年下半年雨花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雨花区居住证且在12月31日之前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全日制专升本学生及在读研究生)应在长沙市雨花区行政区域内。

3.申请人达到取得《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的条件,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

4.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小学全科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5.雨花区教育局仅受理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具体操作细则请查看《2025年下半年长沙市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网址http://jyj.changsha.gov.cn/)。

二、认定时间

本次认定时间安排分别如下:

1.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10月10日-10月22日

2.体检:发布公告日起-10月27日

3.一网通办平台提交资料:10月29日-11月5日

4.材料审查:11月6日-11月20日

5.公示:11月24日左右

6.证书发放:11月28日左右

三、办理流程

办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分四个步骤,请申请人对照时间依次进行。

(一)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

1.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学历、普通话等信息一定要填写正确,提交图片清晰完整(国外学历请提交教育部学历学位验证报告)。

2.申请人应当参加相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该类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考试形式请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认定的任教学段与任教学科须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与任教学科相同(该类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考试形式务必选择“免试认定”,否则系统将无法核验,认定不能通过)。

3.网上申报时,仍须选择现场确认点。

户籍或居住证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为在雨花区行政区域内的申请人,申请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的,选择雨花区受理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确认点。

(二)体检

1.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到雨花区教育局指定的任一所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体检结果,由医院送达教育行政部门,不需本人领取。

2.2025年上半年认定时已体检且结果符合认定要求的申请人,本次认定无需体检。

3.本次认定体检结果还可用于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但不得用于2026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

(三)一网通办平台提交资料

1.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长沙市一网通办平台(https://zwfw-new.hunan.gov.cn/csywtbyhsjweb/cszwdt/pages/smart/implement.html),先选择雨花区为办理地点,然后按照系统提示要求通过实名认证并提交材料(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通过的免交。),如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工作人员将发起补正程序,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重新补齐材料,请申请人在一网通办平台上关注相关办理进度。系统提示申请完成后,即完成了原“现场确认”工作,不需要再到长沙市雨花区市民之家二楼C区C15窗口申请。

2.申请人如果网上办理确实无法完成,可在一网通办平台开放时间内前往长沙市雨花区市民之家二楼C区C15窗口(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592号)进行现场资料提交办理。

(四)材料审查

1.雨花区教育局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网上审查,并作出是否通过的结论,最终认定结果以中国教师资格网为准。

2.申请人可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查询认定结果,在同一批次所有申请人均认定完成后,将通过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网址:http://www.yuhua.gov.cn/zwgk97/xxgkml/384213/384183/384193/)。申请人关注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雨花区教育局通知公告栏”或登录一网通办平台查看自己的申请办理情况,雨花区教育局将不再通过其它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

四、证书发放

雨花区教育局为符合认定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初级中学教师、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制作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在一网通办平台选择自取的申请人请带身份证原件到长沙市雨花区市民之家二楼C区C15窗口(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592号)领取(咨询电话073185880973),领取时间为11月28日左右。在一网通办平台选择邮寄的申请人将免费邮寄(EMS)送达,邮寄地址及联系电话为申请人在一网通办平台上填报的信息。邮寄时间为11月28日左右,(因申请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送达的,再次邮寄由申请人自费)。建议申请人填报相对确定的领取人及地址,如父母、亲戚等。EMS需领取人本人接收电话才会送达,请领取人在相应时间段注意接听陌生电话,以免延误错失。(温馨提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放入人事档案,请申请人妥善保管)

附件:

1.长沙市雨花区202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指定医院

2.长沙市雨花区202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清单

3.长沙市雨花区202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注意事项

4.长沙市政务服务网教师资格认定操作指南

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局

202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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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莆田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2026年新任教师方案

为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推进莆田教育绿色高质量发展,积极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我市市直学校就业,结合学校教育教学需要,拟公开招聘86位新任教师。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

见附件1。

二、招聘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证书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2026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证书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

3.年龄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在1986年12月12日至2007年12月11日期间出生);

4.持境外学历报考的,或者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原则上,本科阶段需为全日制本科,且硕士或博士阶段需毕业于国际知名四大世界大学排名之一最新排名前500的大学,或所学专业在国际知名四大世界大学排名之一最新学科排名前100。国际知名四大世界大学排名以ARWU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THE世界大学排名、U.S.News世界大学排名为准;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公务员、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考录后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以及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试用期内和服务期限未满的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参公人员或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参公人员或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信息发布

在莆田市人社局(http://rsj.putian.gov.cn/)、莆田市教育局(http://jyj.putian.gov.cn/)、各招聘单位、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导中心等有关网站上发布招聘方案等信息。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1.电子邮件报名:本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

2.现场报名:本方案公布之日起至招聘会当天上午9:30。

(二)报名方式

以电子邮件报名或现场纸质报名两种方式进行,每位报考人员同一单位仅可报考一个岗位,具体操作如下:

1.电子邮件报名:将《莆田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2026年新任教师报名表》电子版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及相关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发至各招聘单位报名邮箱。

2.纸质报名:将《莆田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2026年新任教师报名表》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及相关证书的复印件一份,向现场宣介人员提供。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选择相应的学科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招聘单位将依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关系。

五、考试

符合招考条件的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足3:1比例的,经人事部门同意后对外公布,可延长报名时间7个工作日。报名时间截止时,报名人数仍未达到3:1比例的,应增加相近专业或类别,若增加专业或类别后仍未达到3:1比例的,参照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

(一)面试考核时间和地点

1.莆田市教师进修学院:2026年1月10日福建师范大学

2.莆田第一中学:2026年1月10日福建师范大学

3.莆田第二中学:2026年1月4日福建师范大学

4.莆田市外国语学校:2026年1月3日福建师范大学

5.莆田市实验小学:2026年1月10日福建师范大学

6.莆田市第二实验小学:2026年1月10日福建师范大学

若需要调整行程,变动的时间和地点将提前在招聘会学校和各招聘单位网站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招聘会学校和各招聘单位网站通知。

(二)考核办法

考核采取课堂片段教学方式进行。考生在指定的教材内随机抽签决定片段教学的内容,并根据规定的教材内容先进行教案稿制作(60分钟),再进行课堂片段教学(10分钟),随后进行现场问答。

考核成绩划定合格线,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

(三)教学技能考核教材

请考生及时关注各招聘单位网站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人员确定。根据岗位计划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逾期视为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约定延缓体检的期限。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

考察包括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专业是否对应、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对象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取消聘用资格。

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每个岗位最多可进行二轮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集体研究确定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都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选,并报送市人社局在相关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聘用

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人事部门予以核准,同时发放聘用通知书(作为今后人员流动及办理入职的主要依据之一),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莆田市教师进修学院:0594-2338829

莆田第一中学:0594-2631666

莆田第二中学:0594-2863118

莆田市外国语学校:0594-5918118

莆田市实验小学:0594-2226138

莆田市第二实验小学:0594-2768188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莆田市教育局和各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莆田市教育局、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4-2684682(莆田市教育局),0594-2203069(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招聘有关事项参照国家、省、市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宁波高新区面向2026年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的公告

为加快推进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质量和教育品质,推进高新教育较快发展,经研究,宁波高新区决定面向2026年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高新区教育简介

宁波高新区成立于1999年,紧邻市政府,是宁波城市东部板块的重要组成部分。2007年升级为国家级高新区,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寄语宁波高新区“鲲鹏展翅搏长天”。2018年,国务院批复同意宁波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2023年,市委市政府成立甬江科创区管委会,与高新区管委会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的管理模式。2024年在国家高新区综合评价中位列第10名。高新区教育文体局下属公办中学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小学3所、社区学院1所。现有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约600人,其中高级教师130余人,各类名特优教师80余人。近年来,高新区教育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全力推进共同富裕教育均衡,全力推进教师队伍卓越培育,全区教育事业得到了较好发展。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三、招聘岗位和指标

初中教师10名(具体招聘学科、岗位等内容详见附件1)。

四、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国内2026年(含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国(境)外高校2023年9月30日至2026年12月31日毕业且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毕业生。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等毕业生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和敬业精神,服从组织分配;有志于从事教育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责任心、专业技能水平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12月8日9:00—12月22日11:00。

报考人员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高新区面向2026年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网上报名”,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期间,报考者可以更改报考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12月22日12:00—12月23日16:00

在此期间,将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招聘岗位指标为单个的,报考同一岗位的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同一招聘岗位指标为多个的,报考同一岗位的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2:1。通过资格初审通过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未达到比例的,视情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指标。

3.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5年12月25日9:00—12月27日9:30

通过网上报名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查询初审结果。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二)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1.笔试

笔试初定于2025年12月27日在浙江宁波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笔试科目一门,内容主要为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教材教法及相关教育学、心理学等教育基础理论知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总分为100分。各岗位笔试合格成绩划定办法:笔试成绩以60分为基准线,平均分在基准线以上的,以基准线为笔试合格成绩;平均分在基准线以下的,以平均分为笔试合格成绩,但不低于基准线的85%。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左右在宁波高新区网站(http://www.nbhtz.gov.cn/)公布。

2.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入围人员须按照资格复审材料清单(详见附件3),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要求按附件3清单顺序装订成册)。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考试资格,空缺名额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3.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形式。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考生凭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递补。

(三)签约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60%之和。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签约对象。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为签约对象,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一门科目,加试成绩高者为签约对象。

考试总成绩和进入签约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天内在宁波高新区网站予以公布。签约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随带就业协议书参加签约(如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或网签的 ,须先与高新区教育文体局签订相关协议,待高校下发就业协议书后,到宁波高新区教育文体局补签)。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高新区教育文体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察工作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若有放弃的,须向高新区教育文体局提交书面申请。在查阅人事档案时,若发现人事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录用资格。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高新区教育文体局决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由高新区教育文体局报经高新区组织部核准后,在宁波高新区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招聘录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招聘录用的,按期取得学历学位后按规定办理招聘录用手续。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拟招聘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招聘录用资格。经公示的拟招聘录用人员无故放弃或逾期不报到被取消招聘录用资格的,将录入宁波市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

六、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实行服务期制度,聘用人员在宁波高新区教育系统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3.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户籍以2025年12月4日(含)前户口所在地为准。

4.除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外,其余报考人员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相应岗位学科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聘用起1年内取得相应岗位学科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5.2024年和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3年9月30日及以后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归国(境)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对待。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8月31日(含)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考时可凭国(境)外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6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聘用。

6.本次招聘岗位中所涉及的专业,均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全国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国(境)外高校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报考人员须根据学历学位证书上的所学专业准确填报专业名称,所学专业应符合填报岗位专业要求。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由毕业院校出具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的有效书面证明。

7.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报考人员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

8.凡符合报考条件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或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报考前须征得现单位同意,在参加资格复审前由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有效书面证明。

9.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10.本次招聘不安排也不委托、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安排任何培训班。任何兜售与本次招聘有关资料、信息的行为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请考生不要轻信。

11.考生请查看电脑版,手机等版本可能会出现格式错误或重要信息遗漏。考生务必请对照资格条件进行报名。

12.未尽事宜,由宁波高新区教育文体局研究决定。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9288845(工作时间开放: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监督电话:0574-89288844(工作时间开放,同上)。

本次招聘信息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宁波高新区管委会官网:  http://www.nbhtz.gov.cn/

附件:1.宁波高新区教育系统面向2025年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2.宁波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3.资格复审材料清单.doc

           4.相关高校名单索引.doc

宁波高新区教育文体局

2025年12月4日

长沙市教育局幼儿园2025年公开招聘普通政府雇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根据《长沙市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长办发〔2014〕20号)的精神,经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长沙市教育局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政府雇员专业技术类1名、工勤辅助类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技能相结合。

二、人员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聘用的普通政府雇员按照《长沙市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长办发〔2014〕20号)进行管理。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和事业编制,幼儿园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按照规定约定试用期。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按照幼儿园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考资格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近五年内(2021年12月30日以后)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人员;

6.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此项目考察期间由招聘单位在“信用中国”“信用长沙”平台进行查询)

8.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0.报考幼儿园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的人员,须在2023年6月30日至2025年12月30日期间,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招聘程序

幼儿园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程序为信息发布—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考核—资格复审(含签订《预录用意向协议书》)—体检—考察—资格终审—拟录取公示—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幼儿园保育员岗位,程序为信息发布—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考核—资格复审(含签订《预录用意向协议书》)—体检—考察—资格终审—拟录取公示—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相关信息公布网站:招聘简章通过长沙市教育局幼儿园官网(http://jyjyey.csedu.gov.cn)以及微信公众号发布。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均在长沙市教育局幼儿园官网(http://jyjyey.csedu.gov.cn)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五、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2025年长沙市教育局幼儿园公开招聘普通政府雇员(专业技术类)岗位表》(附件1)《2025年长沙市教育局幼儿园公开招聘普通政府雇员(工勤辅助类)岗位表》(附件2) 。

说明:

1.35周岁以下是指1990年12月30日(含)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由学校或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职能部门认定意见予以确认。境外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

六、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2.报名网站。通过打开下面链接或者扫下面二维码报名。

https://f.wps.cn/ksform/h/write/eJatPQzT/(专业技术类)

tu

https://f.wps.cn/ksform/h/write/Ry45a4UF/(工勤辅助类)

tu

3.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报名时间为:2025年12月11日(周四)9:00—12月19日(周五)18:00。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资格初审合格后,工作人员将通过电话通知考生本人到园参加后续招聘环节。

4.报名材料准备。报考幼儿园教师(高校毕业生)的考生需提前准备《2025年长沙市教育局幼儿园公开招聘普通政府雇员(专业技术类)报名登记表》(附件3),报考幼儿园保育员的考生需提前准备《2025年长沙市教育局幼儿园公开招聘普通政府雇员(工勤辅助类)报名登记表》(附件4),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其他相关材料扫描件。

七、笔试

幼儿园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报考人员须参加笔试。

1. 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定于2025年12月23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考点考室及座位号安排见公告)。如笔试安排发生变动,以长沙市教育局幼儿园官网教师招聘通知为准。

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不可用电子身份证、驾照、护照或乘车乘机临时身份证明等替代)参加笔试,缺任一证件者不能进入考室。

2. 笔试科目

笔试内容为本学科专业知识,时长12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后续环节。

3. 成绩查询

报考人员可于2025年12月24日(星期三)9:00在长沙市教育局幼儿园官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对笔试成绩有疑义的,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于2025年12月24日(星期三)9:00-14:00到长沙市教育局幼儿园申请成绩复核。成绩复核内容为统分是否存在漏评、漏记、漏统情况。考生不能查阅本人或其他考生试卷。

合格分数线及以上考生的笔试成绩和排名,于2025年12月24日(星期三)16:00在长沙市教育局幼儿园官网公布。

笔试成绩高于60分(含)的考生,以招聘岗位职数为基数,按1∶5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员(比例内末位分数相等的考生均入围);不足1∶5比例时,以实际入围人选确定人员。

笔试成绩仅作为入围面试的考核依据,不纳入总成绩计算。

八、面试考核

1.考核人员。参加考核的人员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初审合格并已接到幼儿园电话通知的报考保育员岗位人员;第二类是笔试合格且成功入围面试考核的报考幼儿园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人员。

2.考生应于12月25日(星期四)上午7:30到长沙市教育局幼儿园(八方园)集合点集合,否则视为自行放弃。

3.考生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驾照、护照或乘车乘机临时身份证明等替代)参加考核,否则不能参加考核。考核时考生不得自带任何资料。

4. 考核办法

(1)幼儿园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考核办法

①考核顺序由考生抽签确定。

②考核为试教、面试、才艺展示,满分为100分。具体考核办法见长沙市教育局幼儿园2025年公开招聘普通政府雇员(专业技术类)岗位表(附件1)。

③考核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④每位考生的考核成绩通知书在其后两位考生考核结束后依次领取。考核成绩于考核结束后当天在幼儿园网站公布。

⑤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含),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2)幼儿园保育员岗位考核办法

①考核顺序由考生抽签确定。

②考核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具体考核办法见长沙市教育局幼儿园2025年公开招聘普通政府雇员(工勤辅助类)岗位表(附件2)。

③考核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④每位考生的考核成绩通知书在其后两位考生考核结束后依次领取。考核成绩于考核结束后当天在幼儿园网站公布。

⑤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含),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九、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选以岗位职数为基数,按 1∶1 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者放弃预录用情况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按通知及时与幼儿园签订《预录用意向协议书》,未及时签订《预录用意向协议书》的,视为自行放弃。

十、体检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体检,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者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不能完成体检全部项目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2.体检由长沙市教育局幼儿园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十一、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由长沙市教育局幼儿园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二、公示、聘用与合同签订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在长沙市教育局幼儿园官网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3.所有录取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4.在签订劳动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劳动用工备案登记。

十三、联系方式

长沙市教育局幼儿园:0731-82281608

附件:

附件 1:2025年长沙市教育局幼儿园公开招聘普通政府雇员(专业技术类)岗位表.docx

附件2:2025年长沙市教育局幼儿园公开招聘普通政府雇员(工勤辅助类)岗位表.docx

附件3:2025年长沙市教育局幼儿园 公开招聘普通政府雇员(专业技术类)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4:2025年长沙市教育局幼儿园 公开招聘普通政府雇员(工勤辅助类)报名登记表.docx

长沙市教育局幼儿园

2025年12月11日

成都市双流区棠湖小学(南区)2025年秋季学期教师招聘公告

双流区棠湖小学(南区)位于双流区东升街道宜城南巷1号(地铁3号线D口旁)。多年来,学校一直秉承“川西第一夫子”刘沅先生的教育思想,以“仁爱”为教育核心,不断追寻“推仁推爱 成人成己”的教育理念,致力于培养“富有仁爱之心、热爱之力的未来君子”。

学校占地50余亩,现有学生2300余人。教师162人,其中省、市、区各级名优教师49人,学科带头人8人,研究生12人,是一支具有高尚道德情操、教育教学业务精湛的师资队伍。

学校教学设备先进,交通方便,环境优美,是双流区一所硬件设施配备高端的新优质学校。学校不仅建有先进的音、体、美、科学、计算机等功能室和标准的运动场、排球场、篮球场、武术训练室和舞蹈室等,还配备了AI智能和未来课程相关的科技学习室。

学校先后获得“四川省语言文字规范学校”、“四川省绿色学校”、“成都市新优质学校”、“成都市阳光体育示范校”、“光明阅读书会·阅读示范校”、“成都市广播电视台·艺术教育先进组织单位”、“内江师范学院·教育部峨眉武术传承基地联盟示范单位”、“双流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双流区教师发展基地学校”、“双流区青少年体育业余训练工作先进集体”、“四川省校风示范校”等百余项国家和省级荣誉,是四川省教育家论坛成员学校、四川川投国际网球中心·网球/游泳教学实践基地、人民出版社·全国传统文化基地校、成都市武术运动协会单位会员、成都市电视台少儿频道金牌节目选送基地、双流区啦啦操最具活力校园。

第二部分    招聘事宜

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构建优秀教师群体,优化教育人才运行机制,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规〔2025〕1号、《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关于规范全区中小学、幼儿园非在编工作人员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双教人〔2022〕24号),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教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公开招聘优秀教师。

二、招聘岗位

 岗位

招聘人数

专业

 

小学语文

 2

 

本科:中国语言文学类

研究生: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学科教学(语文)(二级学科)

 

小学数学

 1

 

本科:数学类

研究生:数学(一级学科)、学科教学(数学)(二级学科)、课程与教学论(二级学科)

小学体育

(田径方向)

 1

 

本科:体育教育、运动训练

研究生:体育教育训练学(二级学科)、体育教学(二级学科)、运动训练专业(二级学科)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履行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技能;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4.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

5.专业对口或有相应学科的从教经历。

(二)高校应届毕业生

1.学历要求:2026年应届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

2.岗位要求: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应聘学科教师资格证。

(三)在职教师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无违反师德相关情况及记录,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2.年龄要求:满足1990年8月31日后出生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1985年8月31日后出生。

(1)获县级及以上赛课或基本功竞赛综合一等奖及以上;

(2)获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优教师等荣誉称号。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按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和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通过二维码在线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登记表。

2.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23日截止。

3.报名咨询: 

徐老师:18508238259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双流区棠湖小学(南区)根据岗位招聘条件的要求,对应聘人员填报的报名表进行初审,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超过3:1的岗位由双流区棠湖小学(南区)学校组织实施初选,初选形式为笔试,测评内容为综合素养、学科素养测试等,满分100分。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为3:1的比例由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按比例确定的最末一名进入面试存在多名笔试成绩相同者,则最末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都进入面试。

2.原件校验。原件校验时,应聘人员考核当天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学位证、毕业证、普通话证及证明业绩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考核资格,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或未提供有关资料不能进行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未通过或自动放弃产生的空缺按照初选结果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三)考核

考核方式:面试

面试:无生试讲、专业展示、答辩。主要考察应聘者形象气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专业功底、师德师风、教育理念、教学技能等方面的综合情况。面试考核成绩即为最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考核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如因面试考核入围考生放弃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考核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时,面试考核正常进行。

注意:学校将在收到报名信息后通知符合条件者进行后续统一考核流程,请各位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四)体检

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进入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规定执行。同时开展职业行为风险心理测评。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递补人员体检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四川省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有关规定开展。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聘用及报到

1.体检及考察合格者,招聘单位报区教育局开展入职查询,审核确认后,于规定时限内到双流区棠湖小学(南区)报到并校验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原件。

2.本次招聘工作人员均无事业编制,按相关规定与成都空港兴城教育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七) 纪律和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在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领导下进行,由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028-85822749(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科)

028-85816360(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成都市双流区棠湖小学(南区)

2025年12月12日

江苏省宝应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5年12月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本县教育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本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符合《2025年12月宝应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1日至2007年12月17日期间出生);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6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1981年12月1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2026年6月17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单位、招考岗位条件

可直接登录宝应县人民政府网站 (http://baoying.yangzhou.gov.cn/),查询《2025年12月宝应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简介表》。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

应聘人员既可通过网上报名,也可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在宝应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baoying .yangzhou.gov.cn/)下载报名信息表,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后,将报名信息表电子档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档发送至邮箱:byjyjrsk@163.com。报名和资格初审同步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

2025年12月11日9:00-12月15日16:00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时间:

2025年12月11日9:00-12月15日17:00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24小时后,可通过报名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即为报名成功。

网上报名成功人员还须在2025年12月16日9:00-17:00、12月17日9:00-11:00到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就业招聘大厅二楼(研究生就业服务中心209)参加资格复审。

(2)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6日9:00-17:00、12月17日9:00-11:00

现场报名地点: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就业招聘大厅二楼(研究生就业服务中心209)

现场报名联系电话:13921912326

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盖章后报名方为有效。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成功人员资格复审时应提交下列材料:①《2025年12月宝应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信息表》(附件3);②本人有效身份证;③学历(学位)证书,其中,普通高校2026年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④报考条件中有其他具体要求的(如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奖学金、竞赛成绩、综合表彰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照片2张。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学历、专业等报名信息,所填信息须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书等保持一致。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2)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报考指南、《岗位简介表》等,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岗位简介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4)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办法、程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此后仍无法开考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其中,不同单位因招考条件相同而按同一岗位招聘的,岗位招聘计划核减后,相关单位招聘计划最终在该岗位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根据拟聘用人员自主选择受聘情况相应自然减少乃至取消),有关情况及时在网站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并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于12月17日14:00-16:00至报名现场重新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年龄、学历、专业等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宝应县教育局负责。报名期间,宝应县教育局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应聘人员的咨询,确保报考咨询电话畅通。资格审查期间,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现场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应聘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注明缺失或需说明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审查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及时向宝应县教育局、宝应县人社局进行陈述、申辩,最迟不超过12月17日11:00。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

4.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单位通知凭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领取准考证,请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的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协调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

面试采取模拟上课(无生课堂)和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对于各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该岗位招聘计划5倍的,将增加笔试环节,主要考核报考学科知识,采用百分制计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对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体检

未增加笔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如增加笔试,按其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或仅采用面试方式考核的,则另行增加笔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宝应县教育局统一负责,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宝应县教育局统筹负责。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宝应县教育局、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在宝应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宝应县教育局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系统的资格。

(六)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权限、程序备案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其中,不同单位因招考条件相同而按同一岗位招聘的,由宝应县教育局负责组织拟聘用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具体受聘单位。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或仅采用面试方式考核的,则另行增加笔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顺序),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拟聘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招聘结果备案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因资格审查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应资格时,宝应县教育局或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告知考生取消资格决定的内容及依据等。

聘用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邀请纪委监委等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宝应县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0514-88290791,宝应县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 0514-88293263。

六、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公告由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宝应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8288307  0514-88222683

附件:1.2025年12月宝应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简介表.xls

          2.2025年12月宝应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考指南.doc

          3.2025年12月宝应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信息表.doc

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宝应县教育局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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