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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5秋季校园招聘101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内蒙古包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5秋季校园招聘101人公告

为全面加快建设教育强市,持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水平,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实际需要,拟开展2025年秋季包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校园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2026年应届毕业生计划招聘教师101名(具体岗位需求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有关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掌握并能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满足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2007年9月21日(含)至1989年9月21日(含)期间出生。

2.具备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的学历认证。报考人员选报岗位须与所学专业一致,不得跨专业报考。

3.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026年9月1日前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并能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要求。

4.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报名语文教师岗位须具备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以上证书须于2026年9月1日前取得。

5.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6年8月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列编)及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曾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实施步骤

采取赴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等院校开展校园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能力测试、笔试、面试(试讲、说课)、体检、综合考察、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后均需进行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每个考生只能选择1个考点(学校),并在指定考点(学校)参加考试。

1.网络报名

考生登录http://js.btjy.net/zhaopin/;,按照网络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流程为:访问报考系统——注册账号——填报岗位相关信息——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自行打印报名表。

网络报名的考生,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陕西师范大学网络报名于2025年9月21日9:00开始至9月25日12:00截止(本次网络报名仅限于陕西师范大学专场,其他场次招聘另行通知)。

2.现场宣讲、报名

现场宣讲会接受考生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和现场确认。

陕西师范大学宣讲会、报名时间:2025年9月26日9:00-17:00;

陕西师范大学宣讲会、报名地点:具体地点以包头教育云、包头教育在线微信平台发布为准。

其他院校宣讲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报名提供资料清单

(1)网络报名材料清单

①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2寸证件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②上传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扫描件(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按期毕业证明);

③上传教师资格证书(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证原件);

④报考人员属于已签订劳动合同或尚在劳动合同期内的人员及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上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凡不能够提供的,取消报名资格。

(2)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确认材料清单

①《2025年秋季包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彩色打印一式两份(见附件2);

②本人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一份;

③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按期毕业证明);

④教师资格证书(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证原件);

⑤报考人员属于已签订劳动合同或尚在劳动合同期内的人员及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凡不能够提供的,取消报名资格。

特别提醒:

1.为提高资格审核、现场确认工作效率,请提前按照上述顺序将相关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分开备查。

2.报名与参加各环节考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按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报名,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202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指导目录(试行)》执行。每人可报考3个志愿,即:可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3个不同招聘单位。

3.所有网络报名考生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报考的考点和岗位指定的确认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现场确认者视为放弃。网络报名选择的考点须与现场确认的考点一致。

(二)资格审核

由市教育局2025年秋季直属学校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的、隐瞒及提供虚假证明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及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不予录取。对拟招聘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录用后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不予录取。

(三)能力测试

1.能力测试由市教育局2025年秋季直属学校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主要采取小组讨论等形式对考生进行考察。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岗位招聘数>5:1的岗位进行能力测试;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岗位招聘数≤5:1的岗位,该岗位所有考生能力测试环节免考,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2.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结果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根据考生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各岗位原则上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的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环节。能力测试结束后,将通过包头教育云、包头教育在线、微信群或短信等形式通知入围笔试人员,考生必须保证电话畅通。

(四)笔试

1.笔试由市教育局2025年秋季直属学校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2.笔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采取闭卷考试,主要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时事政治、教材教法、学科专业知识等,主要考察考生对教育教学的理解能力、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报考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3.笔试结束后,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其中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环节。笔试结束后,将通过包头教育云、包头教育在线、微信群或短信等形式通知入围面试人员,考生必须保证电话畅通。

(五)面试

1.面试由市教育局2025年秋季直属学校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面试采取试讲、说课的方式进行。

2.面试满分共100分,试讲70分、说课30分。面试采取现场评分、现场亮分的办法进行,考生现场签字确认本人考试成绩。

(六)成绩评定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按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考核范围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四舍五入)。如果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果面试成绩依然相同,将组织加试。考试总成绩在包头教育云等平台予以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录取。因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报考岗位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市教育局监督指导。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考察工作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及是否符合工作岗位所要求的基本能力,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三)应聘人员应在综合考察公告发布后20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放弃。因出现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录取资格等情况而导致录取名额空缺的,将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测评、体检和综合考察结果,经局党组研究后,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包头教育云等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满后,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入职手续。

六、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招聘工作期间,相关纪检部门负责全程监督。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教师招聘工作。

七、其它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二)在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便于招聘单位及时通知招聘等相关事宜。

(三)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包头教育云平台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八、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一)咨询电话

0472-5177037、5177020

(二)监督举报电话

0472-5174838

未尽事宜由包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5年秋季包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校园招聘岗位需求表

2.2025年秋季包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

包头市教育局

2025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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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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