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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编制内考核招聘辅导员5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编制内考核招聘辅导员5人公告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结合学校事业发展、专业建设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眉山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校”)是一所由眉山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是全国和四川省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四川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四川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培育单位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学校地处东坡故里—千载诗书城四川省眉山市,距省会成都60公里,距双流国际机场、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均50公里,成眉间动车公交化运营,区位优越、交通便捷。学校现有马克思主义学院、天府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学院、教育与文化传媒学院、现代农业学院、旅游与财贸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天府低空经济产业学院、技师教育学院、通识教育学院等9个教学单位。

二、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为事业编制内招聘。招聘名额为5名,具体岗位详见《眉山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下半年编制内公开考核招聘辅导员需求信息表》(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所有报考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关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书。

(二)报考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具有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4)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眉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26日8:00至10月11日18:00。

2.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网办大厅(https://wbdt.msvtc.cn/EIP/nonlogin/user/index.htm)点击“访客服务”,点击“人事招聘”,点击“人事招聘报名申请”进行报名,填写应聘简历,并将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学历验证报告及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等电子版作为附件上传。附件主题命名格式为:XX应聘XXX岗位(岗位代码)。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2)资格初审。学校将于2025年10月15日18:00前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面试资格复审、考核中的资格复核和眉山职业技术学院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二)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以初审结果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眉山职业技术学院对岗位招聘名额进行调减或者取消,调减招聘名额后,该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调减后的招聘名额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如有调减或者取消岗位的情况,由眉山职业技术学院在2025年10月17日之前通过眉山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等公开渠道向社会公布。

(三)初审结果查询及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应于2025年10月22日之后登录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网办大厅点击“访客服务”,点击“人事招聘”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并打印准考证两份(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核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五、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1.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眉山职业技术学院实际,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2.笔试范围主要包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高等职业教育政策及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等内容以及相应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不指定教材。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4.笔试成绩。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5.笔试折合成绩。笔试折合成绩=笔试成绩×50%。

(二)面试

1.面试入围比例。面试入围比例为3:1。

2.面试资格复审和递补。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最后一名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因笔试缺考等各种原因产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名额3倍的,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在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msvtc.edu.cn/tz/tzgg.htm)上公布。

通过资格复审者,进入面试;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以及未通过面试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面试人员(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递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递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未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报考人员手机、固定电话等通讯方式不畅通,导致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报名信息表》2份(贴上照片)。

(2)准考证。

(3)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的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原件1份。

(5)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1份,由从事该工作的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6)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7)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学历验证报告原件。

(8)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

其中,几种特殊报考人员,还须提供以下材料:(1)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委培、定向培养人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3)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心理测试

面试前资格复审时,须同时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不向社会公布),通过测试者方能参加面试。

4.准入查询

根据教育部印发《关于推开教职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准入查询。查询不通过的,不予聘用。

5.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

6.面试方式

实行综合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主要考查应聘者事业心责任感、专业知识、职业道德、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等。根据考核招聘情况,拟聘人选可以少于公告发布的招聘名额。

7.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8.面试折合成绩。面试折合成绩=面试成绩×50%。

(三)考核程序。考核程序为先笔试后面试。

(四)考核总成绩。考核总成绩在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msvtc.edu.cn/tz/tzgg.htm)上公布。考核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眉山职业技术学院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面试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或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考核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按以上办法比较,成绩仍然相同的,加试后确定名次)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有行业体检要求的结合行业体检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费自理(由医院收取)。

(三)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体检由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体检的时间、集中地点在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msvtc.edu.cn/tz/tzgg.htm)上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集中地点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体检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检及递补。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由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复检人员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因自愿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复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由学校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研究是否递补人员。

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员。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习表现、社会信用记录、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通过查阅档案等方式复核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因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由学校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研究是否递补人员,递补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员。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msvtc.edu.cn/tz/tzgg.htm)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期限为不少于7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不少于7日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由学校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研究是否递补人员,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和考察,体检和考察均合格者进行公示。

九、审核和聘用

(一)公示无异议者,经校长办公会审核、党委会审定后,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原工作单位同意辞职的证明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二)本次招聘的拟聘用人员应在接到学校通知(体检合格通知)后1个月内办理好上一工作单位离职手续,完成人事档案(包含党员档案)转接,并到岗报到。不能按时到岗的须经学校组织人事部批准,否则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取消拟聘用资格。

(三)招聘人员按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6年。

十、本公告由眉山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刘老师028-38509183

监督电话: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028-38025831

学院地址:眉山市眉州大道岷东段5号

学院网址:https://www.msvtc.edu.cn

相关事项提示:

1.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msvtc.edu.cn/tz/tzgg.htm)上公告。因报考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综合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尽量留下两种联系方式,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报考人员通讯不畅致使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4.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5.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网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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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下半年编制内公开考核招聘辅导员需求信息表

眉山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下半年编制内公开考核招聘辅导员报名信息表

眉山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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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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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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