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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实验中学湛江学校2025秋季招聘104人公告(第一批,编制)-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实验中学湛江学校2025秋季招聘104人公告(第一批,编制)

广东实验中学湛江学校(简称“省实湛江学校”)是由湛江市人民政府与广东实验中学合作举办、湛江市教育局主管的公办完全中学,学校由直属广东省教育厅领导的省级重点中学、广东省首批国家级示范性高中——广东实验中学负责全面管理。

因发展需要,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我校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4名,学校提供广阔的职级晋升通道和快速的专业发展机会,欢迎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报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应届毕业生: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26年毕业生(非在职)和国(境)外留学的2025年毕业生。

国内2026年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准。国(境)外留学的2025年毕业生必须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且已完成教育部相关认证。

(二)社会人员: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关学历人员。

(三)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专项招聘岗位:只限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广东省生源公费师范毕业生报考。

特别提醒: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6年毕业的在读学生(非在职)不能报考任何岗位,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任何岗位。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拟招聘工作人员104名。招聘岗位、招聘名额、招聘条件、专业要求等详见《广东实验中学湛江学校2025年秋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第一批)》(附件1)。

所有教师岗位均须具有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学段、种类的教师资格证。2026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聘用1年内必须取得,逾期未取得的,省实湛江学校可以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要求

招聘岗位年龄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首日。18-35周岁,即1989年10月10日(含)至2007年10月9日(含)出生的;硕士研究生的年龄要求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4年10月10日(含)以后出生的。博士研究生的年龄要求可放宽到45周岁,即1979年10月10日(含)以后出生的。

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要求可放宽到40周岁,具有副高级职称及以上的年龄要求可放宽到45周岁。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湛江市市直公益一类事业编制人员。按所聘岗位执行湛江市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

在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www.zhanjiang.gov.cn/rsj/)、湛江市教育局官网(https://www.zhanjiang.gov.cn/zhjedu/)、广东实验中学官网(http://www.gdsyzx.edu.cn/index)、广东实验中学湛江学校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和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位考生限报考1个岗位。考生于2025年10月9日9:00至2025年10月24日17:00登录“广东实验中学湛江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报考管理系统”)(http://zsxt.gdsyzx.edu.cn/bm?xs=yiqi61),按照系统要求进行报名,其他时间不接受报名。

2.报名材料要求

(1)本人彩色证件照(JPEG或JPG格式);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在1张图片上,JPEG或JPG格式);

(3)毕业证、学位证书(PDF格式,毕业证、学位证书各1个文件;暂未取得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按相近专业报考的须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6)专业技术职称证(需以职称条件放宽年龄限制的才需要提供);

(7)报考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广东省生源公费师范生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

(8)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还须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同意;

(9)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对应的佐证材料:

本人的就业推荐表、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等材料扫描件;

上述报名材料须通过报名网站提交。若提交的材料存在错误、遗漏或不符合要求等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初审,资格初审不通过的,报名不成功。此阶段只初查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是否完整、基本条件是否符合,不作为报考资格条件最终审核。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以参加笔试,但不可视为已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初审结果在“报考管理系统”直接反馈。

4.报名注意事项

(1)实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当承诺所填报资料及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2)招聘岗位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材料。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考生所学专业已列入《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不得以相近专业报考。

(三)考试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请于2025年10月30日9:00至10月31日17:00前登录“报考管理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笔试。

(四)打印准考证

参加笔试的考生请于2025年11月5日登录“报考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五)笔试

笔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基本能力。考试时间、地点(考试地点暂定设在广东省广州市或湛江市,若考试地点有变化,以公告为准)的具体安排另行在报考管理系统或湛江市教育局官网、省实湛江学校微信公众号统一公布,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为60分,按40%折算计入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未达到60分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报考管理系统或湛江市教育局官网、省实湛江学校微信公众号统一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不另行通知。

(六)资格复审

在笔试合格考生中,依笔试成绩高低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本岗位资格复审人选。入围资格复审考生应携带各种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套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中若出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况,省实湛江学校以书面方式告知,并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等事项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湛江市教育局官网、省实湛江学校微信公众号有关公告。

(七)面试

1.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湛江市教育局官网、省实湛江学校微信公众号统一公布,考生应及时登录查看,不另行通知。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参加面试。未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自动放弃。

2.A01—A38岗位面试采用教学试讲的方式进行;B01—B06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按60%折算计入考试综合成绩。

3.面试时间、地点的具体安排另行在报考管理系统或湛江市教育局官网、省实湛江学校微信公众号统一公布,请考生留意有关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八)考试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若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考试综合成绩在湛江市教育局官网、省实湛江学校微信公众号公布。

(九)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各岗位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考察

省实湛江学校按规定对体检合格者开展考察。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和干部档案管理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十)公示与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湛江市教育局、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未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十一)递补

如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需要,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如考生资格条件不符的,或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应聘期间须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有误或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如因特殊原因调整报名、笔试、面试等时间地点的,将补充公告,请考生主动留意湛江市教育局官网、省实湛江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最新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四)本次招聘不提供任何参考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一切与本次招聘相关的社会机构培训,与湛江市教育局和省实湛江学校无关。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省实湛江学校所有。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9)3472199(湛江市教育局人事科)

(0759)3585668(广东实验中学湛江学校)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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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广东实验中学湛江学校2025年秋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第一批).xls

附件2: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广东实验中学湛江学校

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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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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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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