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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北京师范大学万宁实验学校教师招聘10人-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海南省北京师范大学万宁实验学校教师招聘10人

一、学校简介

北京师范大学万宁实验学校创办于2012年8月,2023年7月万宁市人民政府与北京师范大学续签合作办学协议,学段延伸到小学,成为一所小学、初中、高中一体化的十二年制公办学校。学校地处北纬18度黄金度假带,海南东线海滨城市——万宁市,占地面积400亩,现有学生5586人,118个教学班,其中小学30个班,初中41个班,高中47个班。在北师大基教部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学校积极落实北师大扎根海南做教育的要求,围绕“身体健康、心理阳光、学习进步”的育人目标,严抓教育教学管理,关注教师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推进各项工作向高质量、高标准迈进,成效显著。建校十三年来,我校先后被授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文明校园”“全国国防教育示范校”“北师大心理学科共同体学生发展指导特色培育基地”“海南省一级(甲等)学校”“海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等100多项集体荣誉;培养出了一大批学生进入一流学府,C9、985、双一流等名校实现全覆盖;本科率连续四年100%。2025年高考800分6人,4人被清北录取,各项数据再创历史新高。

二、岗位需求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招聘条件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在职教师等,应聘者须符合北师大基础教育学校教师招聘基本条件。

(二)招聘专任教师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认同北京师范大学育人理念,乐于奉献。

2.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具有一级及以上教师职称的应聘者,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者(获得县级以上业务荣誉称号,如:“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等)年龄可适当放宽2周岁。

注:以上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公告发布之日,年龄18周岁及以上(或35周岁、45周岁及以下)包含本级。

3.教师资格证

(1)应聘时已持有教师资格证的:证件学段应高于或与所 报考学段持平,学科应与报考学科一致或可通教。

(2)应聘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参加202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可以先行报考(须提交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高等学校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在资格复审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3)教师资格证学科为“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可执教小学所有科目。

4.专业要求

最高学历为本科的,所学专业(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进行遴选)应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或高度相关;最高学历为研究生的,本科和研究生阶段至少有一阶段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或高度相关。其中教育学专业(包含小学教育)以专业方向(学业成绩单)进行遴选。已有教学经历的,所报考岗位学科应与当前执教或此前执教时间最长的学科一致。

5.必须持有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语文学科不低于二级甲等,其他学科不低于二级乙等。

6.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应聘者,至少持有《高等学校英语专业四级证书》(TEM-4),或持有同等英语水平的雅思(不低于6.5分)、托福(不低于90分)、大学英语六级(不低于550分)。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学生不能报考;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不能报考;

7.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9.万宁市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含特岗教师);

10.应聘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说明:

海南省内万宁市外的在编教师报考须出具所在单位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材料后方可报名,证明材料扫描上传。

四、招聘程序

为加强对本次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北京师范大学万宁实验学校招聘教师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初审、组织考试、资格复审、体检、政审考察、聘用公示、办理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

招聘通知将通过“京师基教”公众号及北师大基础教育人力资源系统(https://basiceduhr.bnu.edu.cn/core/login/index/hr_recruit_user)发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

海南省北京师范大学万宁实验学校教师招聘10人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19日20:00—10月8日24:00(具体报名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2.报名步骤:

第一步:请在电脑端打开谷歌、火狐等浏览器,进行账号注册,登录北师大基础教育人力资源系统。

第二步:根据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等。

第三步:选择并确认应聘岗位,完成简历投递。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简历一经投递则无法修改,请谨慎填报。

详细报名步骤请查看《北师大基础教育人力资源系统应聘者操作手册》,具体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海南省北京师范大学万宁实验学校教师招聘10人

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应聘者在北师大平台招聘在北师大基础教育人力资源系统中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填写简历并按要求上传报名要求的材料,上传相关资质材料格式为JPG格式 ,大小不超过 2MB 。如因材料不全、不清晰影响报名的,后果自负。上传材料如下: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含正反面);

2.教师资格证;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4.普通话证书;

5.报考英语岗位的应聘者必须提供相应英语等级证书;

6.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查询网址:zxgk.court.gov.cn);

7.教育学专业(包含小学教育)需提供学业成绩单。

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者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2)请按照简历填写规范说明(附件1)填写,若应聘者未严格遵循简历填写规范(如信息缺失、格式混乱或内容与岗位要求不匹配),其简历将无法通过筛选环节;

(3)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4)应聘者提供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且保持电话畅通;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通信不畅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5)相关说明:

①2026年应届毕业生暂无法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需提供有本人电子照片并加盖院校系等公章的应届毕业生如期毕业证明(附件2)。报名期间不能提供应届毕业生证明的,可先提供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报告上作出承诺并签署名字及日期(附件3)。

②所有应聘者报名时需提供对应专业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如2026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本人提交承诺书(附件4),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③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应聘者要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相应岗位,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工作小组统筹安排工作人员对应聘者统一进行资格审查。由北师大基础教育人力资源系统通知。

(四)考试

1.笔试

采取线下考核方式,笔试由北师大基教部统一命题,试题结构:综合试题(时政类、教育基础知识)与学科知识,时间为2小时,具体笔试考务安排由北师大基教部统一要求。

该环节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考核时间拟定为10月25日(以实际通知为准),考核形式为线下。

2.试讲

由学校组织,采取线下考核方式,时间为15~20分钟,内容为本校现行教材中节选某课/单元/章节。形式为试讲及专家问答,报考舞蹈、美术、体育等技能类学科,需额外进行专业技能展示。

该环节满分100分,最终成绩为所有评审专家的平均分,合格线为75分。

考核时间拟定为10月29日—11月9日(以报考学校实际通知为准),考核形式为线下。

3.心理测评

由学校组织,入围试讲的考核应聘者,在试讲考核当天当场进行心理测评(心理测评结果仅作为参考,不计入总成绩),内容为填写心理测评量表(症状自评量表SCL90)。

4.综合面试

由北师大基教部统一组织,采取线上方式,以结构化问答加开放式交流的形式进行,每位应聘者不超过8分钟(含专家提问时间)。

该环节满分为100分,最终成绩为所有评审专家的平均分,合格线为75分。

考核时间拟定为11月22日—23日(以实际通知为准),考核形式为线上。

5.录用办法

应聘者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30%),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数量,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用或递补。如同一岗位应聘者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试讲/说课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试讲/说课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试讲/说课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成绩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试讲/说课考核。

(五)资格复审

试讲考核前,由工作小组办公室安排工作人员对入围试讲考核的应聘者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者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及提供的有关证书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应聘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具体以后续通知为准),向招聘单位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者方可参加试讲考核。

(六)体检

1.由万宁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学校招聘工作小组配合,安排应聘者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教师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向学校招聘工作小组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在同级别或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只能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

注:因实际工作需要,北师大平台招聘采取先体检后报到方式进行。

(七)政审考察

由招聘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人社、教育等相关部门可进行指导。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现实表现,包括应聘者的家庭情况、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及社会信用等。

资格审查中发现档案或应聘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或与招聘要求不符者将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试用期)。

(八)聘用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招聘单位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经工作小组审核,报万宁市政府批准后正式聘用。拟聘用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上岗位,如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内报到上岗位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1.应聘者聘用后,由学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相关职能部门按规定给予办理入编手续。

2.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一年,具有3年以上教学经验的往届毕业生试用期3个月(以职称证发证时间和聘用合同聘用时间为界定标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3.一经聘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人员,每月学校另发课时津贴及教学质量奖,每年政府发放奖励性绩效。

4.符合购房条件的,可以按照政策优先购买安居房一套,学校可为每位教师免费提供校内工作周转房,工作期间每天均提供餐补。

5.聘用人员在我市最低服务期为5年,在服务期内不得调出我市。

六、纪律和要求

 

(一)工作小组成员和参与招聘工作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须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回避,同时严守工作纪律。

(二)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全体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必须严守工作程序,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

(三)应聘者在考核过程中须自觉严守纪律和规定,严禁考场作弊,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严肃处理,对应聘者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得参加我校组织的其他招聘考试。

(四)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试用期),应聘者负有自行审查是否具备应聘条件的义务。在公开招聘所有阶段、试用期及转正工作期间,发现应聘者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回避制度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承担。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老师

联系方式:18217806667

0898-62251100 (办公电话)

附件信息请扫码获取:

海南省北京师范大学万宁实验学校教师招聘10人

 

北京师范大学万宁实验学校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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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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