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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北师大实验学校合同制教师招聘153人启事-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天津市静海区北师大实验学校合同制教师招聘153人启事

为满足天津市静海区北师大实验学校用人需求,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53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学校简介

天津市静海区北师大实验学校是由北京师范大学和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按照“政府主导、机制创新、委托管理、公益办学”的合作原则,着力打造的一所高品质十二年制的公办学校。

学校于2018年秋季开始招生,短短几年的办学实践中,办学规模快速扩大,办学质量迅速攀升。学校坚定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既要好成绩,更要高素质”的办学理念,培育了一支理念先进、业务精良的强大教师队伍,形成了成绩和素质同步提升的鲜明特色。学校实行小班化教学,设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部,目前,拥有现有171个教学班,在校学生近6700名,教职工507人,学校以先进的办学理念、现代化的办学设施、雄厚的师资力量、优雅的校园环境、丰富的课程体系、规范的管理、优异的教学质量,赢得了家长和社会的广泛赞誉,已成为天津市极具影响力的一所名校。

二、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指2026届毕业生(2024、2025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4.4.应聘人员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85年9月19日至2007年9月19日期间出生);5.具备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及《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等;6.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9.在岗教师需在报名时,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10.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5.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7.现役军人;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9.天津市静海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因隐瞒以上不得参加此次招聘内容而被聘用者,一经举报或查出情况属实,用人单位可以立即予以清退,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三)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天津市静海区北师大实验学校2026年度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计划》。

四、招聘岗位

天津市静海区北师大实验学校合同制教师招聘153人启事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2025年9月19日,发布招聘信息。(二)报名、资格审查和笔试确认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均在北京师范大学基础教育人力资源系统进行,网址:https://basiceduhr.bnu.edu.cn/core/login/index/hr_recruit_user考生需根据报名网站系统提示关注“京师基教”微信公众号,完成“绑定账号”后,方可在报名网站上完善简历信息,选择应聘岗位投递简历。报名时间:2025年9月19日20:00至10月8日24:00。审查时间:2025年10月8日至10月10日。本次招聘,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以及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公众号提醒报考人员,通过报名审查的报考人员需及时查收公众号信息,并进行笔试确认。笔试确认时间为2025年10月12日—10月13日17:00。(具体以“京师基教”微信公众号的推送为准)。报考人员请按岗位要求将资格审查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中。资格审查材料如下:(1)本人身份证;(2)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的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本人页;(3)毕业证、学位证(2026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针对此类考生继续实施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同时提供从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2026届毕业生还需上传从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同时上传本科毕业证、学位证,以及从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教师资格证:报考时须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2026届毕业生可先提供笔试和面试成绩或合格证明,但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逾期未取得者将取消聘用资格;属于师范生免试认定范围的,可由所在学院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须有经办人签字),该证明与教师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6)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应聘者至少提供以下证书之一:持有《高等学校英语专业四级证书》(TEM-4)、持有同等英语水平的雅思(不低于 6.5 分)、托福(不低于90分)大学英语六级(CET6)测试成绩达到550分以上;(7)承诺书见附件(需本人签字按手印);(8)无犯罪证明。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以及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三)考试考试包括笔试、试讲、心理测试和综合面试。1.笔试笔试采取线下答题形式,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内容包括综合试题(时政类、教育基础知识类)与学科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教育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2025年10月25日(具体时间以系统提示、邮件、短信等形式通知报考人员,请报考人员在笔试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并保持通讯畅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各岗位参加试讲环节人员与招聘计划数20: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试讲环节的人员名单。招聘岗位进入试讲环节的人数达不到20:1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试讲环节的实际人数进行。2.试讲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试讲确认,进入试讲环节考生需按照通知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材料内容、提交方式、时间要求将通过短信形式另行通知。试讲按所报学科“模拟授课+评审专家提问”形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试讲成绩达不到合格线,不予进入下一环节。试讲时间:10月29日—11月9日期间(具体时间将以邮件、短信等形式通知报考人员,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进入试讲环节人员应按短信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的,视为放弃。参加试讲时,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等相关材料,缺少任一证件材料的不得参加。)试讲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40%的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各岗位参加综合面试人员与招聘计划数10: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综合面试的人员名单。招聘岗位进入综合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0:1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综合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若报考人员两项成绩加权后出现并列,依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综合面试,如仍出现并列,则一同确定为参加综合面试人员。3.心理测评试讲环节完成后,同一天安排报考人员进行心理测评。4.综合面试综合面试采取半结构化形式进行,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职业素养。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综合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不予进入下一环节。综合面试时间:11月22日—11月23日(具体时间将于面试前另行通知)。5.计分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占30%、试讲成绩占40%、综合面试成绩占30%。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30%。心理测评不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试讲成绩和综合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用及递补。如同一岗位应聘者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试讲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成绩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试讲考核。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等有关安排将于综合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联系考生本人,考生可来电查询。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所列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给予相应处理。监督电话:022-28942848

七、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二)我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三)咨询电话:022-68592007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00、14:00-17:00(对于笔试面试内容范围方向等问题一概不作答复)。

附件1:附件1合同–天津市静海区北师大实验学校2026年度附件1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计划表(09.18).xls

附件2:附件2承诺书.docx

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天津市静海区北师大实验学校解释为准。

天津市静海区北师大实验学校

202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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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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