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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三亚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第二次招聘教师19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海南三亚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第二次招聘教师19人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教师充实我市直属学校教师队伍。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现将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努力打造师德高尚、专业基础扎实、教育教学能力较强的“好老师”队伍。通过公开招聘,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二)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要求,坚持“双向选择、严格把关”的原则做好招聘工作。

二、招聘人数、对象、岗位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人数:本次公开招聘三亚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教师19名。公开招聘的具体岗位、人数、专业等要求详见《2025年三亚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1.A类岗位: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和学士(含)以上学位人员。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和学士(含)以上学位,且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至少有2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与报考岗位一致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教师;或有区级(县级)及以上教学比赛获奖(精品课、录像课除外);或为校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或优秀班主任;或为区级(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合计:12名。

2.B类岗位:须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含)以上学位;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不限,且可放宽至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共计:7名。

(三)岗位及薪酬待遇:招聘岗位为事业编制岗位,被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三亚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已获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参加本次招聘考试须遵守主管部门和聘用学校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管理规定,如聘用学校无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空缺,须接受高职低聘。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不违反国家政策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服从组织安排,志愿服务三亚教育事业;

(四)具有扎实的文化基础知识,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等条件;

(五)符合本公告及《2025年三亚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六)应聘人员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应聘教师岗位的年龄应在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10月9日至2007年10月8日期间出生);应聘人员是中级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9年10月9日至2007年10月8日出生),应聘人员是高级教师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即1974年10月9日至2007年10月8日期间出生),其中具有高级教师职称的特级教师、国家级与省级骨干及学科带头人等,年龄可放宽至53周岁(即1971年10月9日至2007年10月8日期间出生)。

(八)应聘人员须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证书(普通话需二级乙等以上,语文学科教师需二级甲等以上)。

(九)应聘英语教师岗位须有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证书。留学归国人员不受此限制;

(十)应聘时已与海南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必要时应征得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十一)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8.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回避情形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招聘公告将通过三亚市教育局官网、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三亚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岗位招聘信息。后续招聘工作中的各有关事项均在三亚市教育局官网(http://edu.sanya.gov.cn/)公示(布)。

(二)报名工作

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网上报名流程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报名所需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应聘人员报名后应及时登录三亚市教育局官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在招聘全程中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2.报名时间:2025年10月9日09:00—2025年10月15日12:00。

3.报名网址:http://ngukaoshi.com/#/login?itemId=2kPieJxX2Rc请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报名材料。(详见附件5)

4.报名材料:网上报名时,应聘人员应上传以下材料(以JPG图片格式,大小不超过2MB)。

(1)《2025年三亚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下载附件2填写,本人手写签名后按手印上传图片);

(2)居民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均可作为报名和参加考试的身份证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正反面在同一页面);

(3)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教师资格证;

(5)普通话证书(普通话需二级乙等以上,语文学科教师需二级甲等以上);

(6)有职称要求的岗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与应聘岗位相应的职称证书、职称评审表或评审文件等其他相应佐证材料;

(7)需要工作经历的岗位,须提交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公章)、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明细;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报名起始日当天;

(8)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9)承诺书(附件3);

(10)应聘英语教师岗位须有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证书。留学归国人员不受此限制;

(11)应聘时已与海南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上传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12)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资格审查

(1)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参加笔试。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2025年三亚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2025年三亚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和签署《承诺书》。

(2)报名表所填内容和提供的证书、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报名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3)网上报名系统在已过报名期限后(2025年10月15日12时)不再接受应聘人员新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10月15日12时前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2025年10月15日17时内未重新提交报名材料的或资格审查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5年10月15日17时准时关闭。

(4)应聘人员每人只限招考一个岗位,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且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组织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招聘岗位被取消的,不再安排相关考生再次报名。

(5)应聘人员保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准确无误,确保需要时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6)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在三亚市教育局官网公示。

(四)组织考试(笔试和面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考试综合成绩为百分制,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时间为1.5小时。

(3)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分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

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的主要内容包括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改革等知识内容。

学科专业知识重点考查考生适应教育教学需要的学科专业基本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

(4)笔试成绩:为百分制,笔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60%。

(5)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的科目、招聘岗位需求合理划定,一般不低于试卷卷面总分的50%。

(6)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在三亚市教育局官网公示。

2.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1)入围面试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确定。

(2)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应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书面递交《放弃声明书》(本人签名并按手印)。递补考生名单于面试前3天向社会公布。因考生放弃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3.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以通知为准。

(2)面试内容、形式: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功、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等综合素养,包括试讲及答辩。

考生进入考场后,现场抽取面试题目,并于20分钟内完成面试准备,面试时间15分钟。

(3)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含),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面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分相加之和,再除以其余考官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总分÷其余考官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三亚市教育局官网公布。

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在候分区当场核对本人的抽签顺序号、准考证号、面试成绩,确认无误后签名离场。

4.考试综合成绩排名

同一岗位有2名以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的,须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面试,按加试成绩从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

各项考试成绩、综合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在三亚市教育局官网上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

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

体检由三亚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生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对体检项目结果有异议的或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第三十九条规定进行复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应另选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医疗机构应当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

体检结束入围考察人员名单在三亚市教育局官网公布。

2.考察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小组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考察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聘用。

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考生,应向招聘单位书面递交《放弃声明书》(本人签名并按手印),明确放弃的岗位、放弃原因等。

(六)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三亚市教育局官网、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三亚市教育局官网、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七)办理聘用及相关待遇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拟聘用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1.经招聘单位通知,拟聘用人员无故不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2.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要求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六、其他事宜

(一)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负。

(二)本次招聘专业参考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4)。留学归国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招聘单位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确定。

(三)《2025年三亚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中所要求的学历不是指应聘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而是与《2025年三亚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所需专业相匹配的学历。对有学位要求的岗位,用以报考的专业不仅要符合招考岗位的专业要求,该专业对应的学历、学位也要符合招考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

(四)招聘公告的内容由2025年三亚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社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98-88657803

监督电话:0898-88657805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898-66769978、0898-66529063

咨询时间:09:00—12:00,15:00—18: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附件1:2025年三亚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

附件2:2025年三亚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附件3:承诺书

附件4.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版)

附件4.2: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

附件5:系统报名操作指引

三亚市教育局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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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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