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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6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6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2025年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学校简介

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成立于2018年2月,是一所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的普通高等专科学校,由昆明市人民政府主管,业务接受省教育厅指导。建校以来,学校以办有温度的学校,做温暖人心的教育为目标,立足于“高质量内涵式发展”,以”幼有所育,坚毅笃行”的校训为根本,承秉“质量第一,内涵发展,特色鲜明,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遵循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规律,实现学校可持续发展,构建幼教、商贸、康养专业群,打造“一小-老”专业优势和特色,逐步发展成为一所特色鲜明、省内一流、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公办专科层次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现有教职工384人,正高级职称10人,副高级职称108人,取得硕土及以上学位225人,在校学生10000余人。学校“双高计划”建设势头强劲,建有云南省”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银龄名师”工作室、“昆明教学名师”工作室。积极推进“一体两翼”现代职教体系构建。挂牌成立“昆明幼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和幼托一体化教育研究中心”、“云南省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专科学前教育专业师资培养任务承担学校”、“云南省民汉双语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云南省高职院校幼儿教育技能赛项的承办院校”、“昆明幼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和幼托一体化教育研究中心”、“1+X证书试点院校”。

二、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考核)、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范围及人数

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6人,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

四、招聘范围及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在高等院校从事相关工作的知识水平和能力;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其他要求详见各岗位应聘条件;学校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应聘人员专业、学术成果、研究方向等综合判定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博士研究生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7.应聘博士研究生均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9.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及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报名时属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4)参加公开招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6)不符合招聘岗位基本条件要求的。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此次招聘恕不接受现场投递或邮寄材料报名,应聘人员请仔细阅读公告及《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下载填写《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并通过邮件方式发送至学校指定邮箱(kyszrsc@163.com)。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详细附件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当年有效(即报名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在招聘岗位人数未招满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

报名过程中,应聘人员若需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可通过邮件或电话咨询学校人事处。

(二)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根据个人应聘材料,按照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学历及专业要求等方面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审查未通过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及相关应聘材料。应聘人员提供信息和材料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资格审查贯穿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证书等材料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等情况的,在整个应聘环节中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引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免笔试直接进行面试考核(含心理测评,心理测评结果为面试考核提供参考),面试考核满分100分,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学校官网(www.kmyesf.cn/),并注意保持电话畅通。

七、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考察的应聘人员。由学校组织开展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等方式,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专业成绩、团队协作精神、身心状况、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并作为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体检

经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

九、公示

根据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经学校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明市教育体育局、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纳入单位编制内人员管理,按国家、省市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待遇;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并经上级部门批准后,拟聘用人员方可办理报到手续。

十、聘用

1.公示期满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聘用程序由学校报主管部门和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经上级部门批准后,聘用人员方可办理入职相关手续。受聘人员须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及相关协议。

2.拟聘用人员必须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方可办理上报审批手续。对2025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等材料,或拟聘公示期满未能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聘用)人事关系者,学校有权取消聘用资格,不再列入招聘计划。

3.在办理聘用手续后,若在工作期间发现聘用人员实际情况与应聘时情况不符的,学校有权与其解除聘用关系,终止人事关系。

十一、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待遇按照国家、省、市和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纪律要求

1.招聘工作在主管部门指导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

2.学校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用人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应聘人员涉及以上情况的,应主动向学校报告,并主动申请回避。

3.学校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用人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靠不正当手段进入事业单位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十三、注意事项

1.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含附件)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及学校官网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学校官网。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名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本公告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名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招聘计划中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的,将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查。

3.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4.未尽事宜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十四、监督及咨询电话

(一)监督电话

1.昆明市教育体育局:0871-63135506;

2.昆明市教育体育局机关纪委:0871-67470113;

3.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检监察处:0871-64872134。

(二)咨询电话

1.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0871-64872175(邮箱:kyszrsc@163.com);

2.学校网址:www.kmyesf.cn/。

十五、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所有。

点击下载>>>

附件1: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2025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

附件2: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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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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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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