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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市集美区侨英小学2025产假顶岗教师招聘1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福建厦门市集美区侨英小学2025产假顶岗教师招聘1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集美区教育局同意,本校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公开招聘产假顶岗语文教师1人。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语文学科产假顶岗教师1名(2025年10月—2026年4月)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3.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聘用。

二、岗位条件

1.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2.资格要求:有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证书、具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以上(含一级)或相应水平资格证书。

三、相关待遇

按参照集美区产假顶岗教师相应规定执行。

四、报名方式

填写《厦门市集美区侨英小学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数码件发至电子邮箱:qyxxjwc2023@163.com ,邮件请注明“姓名+应聘学科+电话号码”。截止日期即日起至10月17日。

五、面试

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择优进入面试。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通畅。

面试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教师资格证

(4)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

六、体检

面试合格后,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到学校。

七、聘用

1.根据学校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面试结果将在校园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

2.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3.受聘人员应按学校通知的时间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

以上未尽事宜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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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侨英小学招聘教师报名表

厦门市集美区侨英小学产假顶岗教师招聘岗位表

厦门市集美区侨英小学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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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雨花台区所属单位2026年1月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公告

根据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南京市雨花台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3名编外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yh.gov.cn/)公开发布,各招聘单位网站同步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南京市雨花台区教育局所属单位2026年1月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

5.年龄45周岁以下(1980年1月31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年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

4.根据2020年3月13日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6年8月5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1)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须用Windows系统的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2)报名方式:登录(http://zp.yhjyxx.cn:8030/)进行网上报名。

(3)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2026年1月31日8:00至2月5日12:00(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尽早报名)。

2.资格初审

南京市雨花台区教育局根据设置的招聘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6年1月31日9:00至2月5日15: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6年1月31日至2月5日期间的9:00-11:00,14:00-16:00。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6年1月31日至2月5日期间的9:00-12:00,14:00-17:00。

5.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拨打招聘咨询电话陈述申辩。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6.缴费确认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于2026年2月5日20:00前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时间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材料及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7.核减(取消)计划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2026年2月6日14:00至15:00登录报名平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8.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请于2026年2月7日9:00起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准考证打印问题,请电话咨询:025-89616186(8:30-11:30,14:00-17:00)。

9.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书)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2)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

(3)报名提交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②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国(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报考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

所有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彩色扫描件,JPG或JPEG格式。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组织。由南京市雨花台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通过资格初审并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内容:公共知识,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月8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准考证标注的为准。

(4)成绩查询及打印。应聘人员可于笔试后次工作日凭本人报名时使用的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查询笔试成绩并打印。笔试成绩一年内有效。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在笔试合格者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并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须应聘人员本人到场,并携带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所有报名材料原件(校验)、复印件(留存)。资格复审所提交的材料如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和录用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3.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资格复审后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面试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当天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

面试采用课堂教学和综合答辩相结合的形式,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其中课堂教学80分,综合答辩20分,合格线均为该项测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4.成绩计算

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百分制成绩)×30%+面试成绩(百分制成绩)×70%。

(三)体检、考察

1.体检: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四)公示、录用

各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各招聘单位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各招聘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方可录用,拟录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录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录用、拟录用人员明确放弃录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录用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劳动关系

被录用的人员与南京雨花人才发展有限公司雨花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至招聘单位工作,试用期按劳动法相关规定办理。

五、招聘纪律

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本公告由南京市雨花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七、招聘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详见各招聘单位《岗位信息表》

监督电话:南京市雨花台区教育局025-52883593

附件:南京市雨花台区教育局所属单位2026年1月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南京市雨花台区教育局

2026年1月30日

长沙市芙蓉区属公办园公开招聘幼儿园编外合同制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促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芙蓉区教育局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及聘用单位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拥护党的教育方针与政策;

3.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身心健康,热爱教育,有教学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学历专业及教师资格条件

1.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3.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不得报名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机关立案侦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单位开除公职(解聘)的人员;

5.有传染病、精神病等不宜从事教师岗位相关疾病和病史的。

工资待遇

1.享受芙蓉区编外合同制教师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2.幼儿园工作日提供早餐、午餐。

招聘程序

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本次招聘的具体流程与要求说明如下:

(一)报名阶段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2月2日16:00前。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符合要求者,请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放至一个PDF文档,发送邮箱:253655431@qq.com,邮件标题请以“应聘岗位+姓名+电话”格式命名。

3.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短信和电话通知2月3日上午参加面试。

(二)面试安排

1.面试时间:2026年2月3日8:30

2.面试地点:芙蓉区教育局万国城幼儿园二楼多功能厅

3.面试形式:6分钟无幼儿片段教学试讲+1分钟技能展示+2分钟现场交流。

4.面试要求:面试当天请务必携带所有证件、证书原件,以便现场核验。

(三)结果通知

面试结束后两日内,招聘单位将通过电话通知拟聘用人员。录用人员将根据芙蓉区局属各公办幼儿园的实际岗位空缺情况,进行统一分配与安排。

(四)体检

拟聘用人员按入职要求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

联系方式

1.业务咨询

谢老师:19091704731

何老师:19973112067

2.监督电话

殷老师:13357219519

成都大学附属实验小学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顶岗教师公告

因工作需要,成都大学附属实验小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顶岗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顶岗教师学科及名额:小学英语教师1名。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成都大学附属实验小学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应聘人员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教师资格证。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

4.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教师资格证;

6.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近5年内有师德失范、从事有偿家教等违纪违规记录的;

7.有违反其他规定不得招聘为教师情形的。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通过邮箱报名,请应聘人员将个人资料发送至875706643@qq.com。邮件命名方式统一为“姓名+电话+岗位名称”。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应聘资料: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获奖证书等扫描件,在职教师还应提交职称证、教育教学业绩材料,现场审核时提供相关资料原件。

(二)温馨提示

1.报名截止日期:2026年2月28日17:00。

2.个人简历请留下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

3.经过审核进入面试人员,将另行通知。

4.学校地址:成都大学附属实验小学卓逸校区(成华区隆兴南四路29号)

内蒙古乌兰浩特市2026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控制数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办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结合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控制数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计划招聘控制数人员55名。详情见《乌兰浩特市2026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控制数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5.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即1987年2月2日(不含)至2008年2月2日(含)期间出生;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资格条件。具体招聘条件详见《岗位表》,岗位所需条件取得时间要求为2026年2月2日(不含)之前;

  7.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6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未满试用期和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违纪受处分期间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曾因吸毒被管制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登录报名网址(http://kaowu.nmltrcjt.com)进行线上报名。

  2.报名时间为2026年2月2日8:30至2026年2月4日17:00,资格初审时间为2026年2月2日9:00至2026年2月5日15:00,缴费时间为2026年2月2日9:00至2026年2月5日23:00。

  3.报名采取考生承诺制,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网站上下载并打印《考生诚信承诺书》,经由承诺人手写签名后拍照上传至系统,不得使用电子签名、印章或他人代签。

  4.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招聘条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报名使用的二代身份证(或护照)要与参加考试时所用证件一致。

  5.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结合课程表、成绩单等情况,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应聘人员需配合提供相关材料。

  工作经历:截至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6.应聘人员须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二)资格初审与缴费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按照报考条件对照应聘人员所填报的各项内容逐项进行审核。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

  2.应聘人员点击“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

  3.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按照要求在报名网站进行缴费,报考费120元/人(每科50元,报名费20元)。

  4.缴费成功即确认报名成功。因个人原因缺考的不予退费。请在缴费后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备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应聘。

  5.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须于2026年2月6日8:30至8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6.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以及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免缴报考费,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减半收取报考费。以上应聘人员采取“先交后退”的方式,在笔试结束后,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标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城乡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镇街出具的低保证明(落款需在2026年2月2日—2026年3月31日之间)并加盖公章,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旗县(市、区)相关部门出具的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证明(落款需在2026年2月2日—2026年3月31日之间)并加盖公章,由本人(或他人代办)到乌兰浩特市教育局进行审核确认办理退费事宜。

  办理退费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所交费用自动退到应聘人员交费的银行卡里,到账日期以实际到账日期为准。笔试缺考的人员,不再退费。对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为3:1(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时相应核减岗位数。

  2.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100分。

  3.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试卷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制卷,答题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笔试时间为 2026年2月9日。具体安排为: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两个科目的考试。两个科目考试连续进行,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

  5.应聘人员凭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者有其一即可)参加考试。

  6.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综合应用能力》成绩×50%。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复审

  1.从笔试成绩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等在相关网站另行公告。

  3.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2)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5)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面试

  1.面试采取专业化面试,以试讲+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时间共计12分钟,其中试讲9分钟,才艺展示3分钟。

  2.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80分,才艺展示20分。最低分数线为70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六)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应聘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低排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也并列的,由面试组织方进行加试后再按照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由乌兰浩特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2.考察

  考察工作由乌兰浩特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乌兰浩特市教育局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公示与聘用

  1.公示。乌兰浩特市教育局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的,或被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3.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5.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四、其他事项

  (一)控制数人员的工资核定参照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工资待遇和增长机制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用人单位依法为控制数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控制数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职工退休条件的,按企业职工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在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便于及时接收递补等相关通知。因报名时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482-8213635

  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475-8818666

  本公告由乌兰浩特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乌兰浩特市2026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控制数人员岗位计划表.docx

  乌兰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30日

江西省赣州市2026年2月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公告

为满足广大应试者实际需求,根据年度工作计划,赣州市教育局将组织实施2026年2月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测试安排与报名缴费

(一)测试时间:2026213日、14

(二)测试对象:

(1)教师、播音员、主持人、影视话剧演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以普通话为工作语言的人员。

(2)其他社会人员。

根据教育部《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第十三条,应试人应就近就便选择测试机构报名参加测试。

(三)网上报名时间:参加21314日测试的应试者可于129上午9点起进行网上报名。每批次限定420个名额,总共840个名额,截止时间为26上午10点

(四)收费标准:根据赣发改收费字[2009]75号文件,本次测试社会考生收费为50元/人

(五)缴费方式:系统将在报名截止后向考生发送缴款码短信,请考生及时关注手机信息。考生凭缴款码信息登录江西省财政厅官网或进入赣服通小程序、江西财政微信公众号可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即报名成功(缴费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缴费成功后保存好缴费凭证,以便考试当天向工作人员出示核验。如因考生弃考或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参加考试,不予退款。

(六)打印准考证时间:202627日至12错过打印时间将无法打印准考证

七)测试地点及联系电话:赣州市普通话测试站——赣州市蓉江新区京澳线飞扬大道北段西侧(赣州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科技楼六楼)。由于测试站周边未设社会停车场,建议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市内乘坐112路、138路公交车至“应用技术学院西门”站向西步行300米即到,也可使用高德地图或百度地图导航搜寻“赣州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南门”。

联系电话:0797-8686236

、考生报名和准考证打印流程

     (一)考生报名: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s://bm.cltt.org/#/index)”——注册登录(建议在报名时间开放前注册好个人信息、上传照片并收藏该网址)

——“报名入口”选择“江西”——点击“我要报名”——根据意向测试时间选择 “赣州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选择“时间”——点击“下一步”——查看报名须知——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登记照——点击“下一步”——核对信息——点击“下一步”。

(二)打印准考证: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s://bm.cltt.org/#/index)”,点击“准考证打印”进入报名页面,点击“打印准考证”。

三、测试流程和内容

(一)测试流程: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的日期和时间,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有效身份证件包含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社会保障卡原件、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居民身份证、过期临时居民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驾驶证、户口簿等证件)。如遇特殊情况,应服从工作人员调整安排。

测试具体流程:核验相关证件及缴费情况→采集身份信息→进入候测区→测试→自行离开。

(二)测试内容:详见语文出版社《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试指导》(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用书),书内附配套音频资源和“畅言普通话”模拟测试等资源。

、成绩查询

测试成绩将于测试完成后40个工作日左右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公布,考生可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s://bm.cltt.org/#/index)”选择“成绩查询”栏目输入个人信息后查询。(教育部新修订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增加了电子证书相关规定,明确电子证书和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APP或微信小程序下载。)

、其他要求

(一)根据国家语委修订印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精神,自2023年6月1日起,普通话水平测试取消备测室及备测时间设置,请广大考生知悉。

(二)考生不得委托中介培训等机构报名,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或测试成绩。“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 (https://bm.cltt.org/#/index)”是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打印准考证书和成绩查询唯一官方网站,请勿轻信其他网站或渠道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任何相关报名和测试信息。

(三)因采用计算机辅助系统测试,请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日期和时间参加测试。

(四)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电子版照片必须为近期2寸免冠正面白底证件照,像素为390*567以上,不小于20K、不大于1M。以上信息在网上报名时间内方可修改。

(五)为营造安静的测试氛围,考生请勿穿着高跟鞋入场。

六、政策咨询电话

赣州市教育局:0797-8991499

温馨提示

赣州市普通话测试站从未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开展如报名、考试技巧等任何形式的相关培训,请各位考生仔细甄别,谨防上当受骗。

附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缴款码缴款参考步骤

赣州市教育局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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