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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黄石西塞山区2025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1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北黄石西塞山区2025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10人公告

根据《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支持西塞山区加快发展下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若干管理权限的函》(黄人社函[2013]357号)文件精神,为促进西塞山区基础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2025年西塞山区义务教育学校共招聘教师岗位10个,特制定本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

1.区属中学9个岗位:其中语文教师岗位3个,英语教师岗位2个,物理教师岗位2个,地理教师岗位1个,体育教师岗位1个。

2.区属小学1个岗位:数学教师岗位1个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详见人社部规〔2019〕1号)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3日9∶00至10月17日17∶00。

考生下载《2025年西塞山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填好后传电子邮件至xssqrsj@163.com。(具体报名方式见报考指南)

2.缴费确认时间:2025年10月13日9∶00至10月17日24∶00,报考人员网上缴费确认(每位考生须缴纳考试费用100元)。报考人员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区人社局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登录个人手机银行进行转账到报名收款账户。在备注栏里写明考生姓名及岗位代码(报名费缴纳操作明细见附件5)。缴费成功后,经区人社局审核后在西塞山区政府网公告资格审查通过(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3.城市低保家庭和农村脱贫户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报名费的政策,拟办理减免考务费的对象,先网上报名并缴费。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家庭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2025年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证;农村脱贫户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家庭所在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发放的档案卡、手册。连同网上下载打印的缴费通知单,于笔试当天在现场指定地点领回所缴费用。由于报名系统须通过缴费行为确认报名,故采取此“先缴后退”办法,请予理解。

4.准考证打印时间:2025年10月29日9∶00至11月1日9∶00,报考成功人员在西塞山区政府网下载并自行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醒:请考生妥善保管准考证,考试时须随身携带。

四、考试

本次西塞山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由区教育局组织,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形式及内容

根据西塞山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岗位的特点,笔试的命题、印卷、阅卷委托市人事考试院。本次笔试分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科。

2.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试科目、时间安排:

8:30-10:00《教育教学专业知识》

10:30-12:00《综合知识》

3.笔试开考比例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后,通过西塞山区人民政府网发布。被取消的岗位已报名考生全额退费。

4.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阅卷结束后,按笔试类别划定合格分数线,并通过西塞山区人民政府网发布,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5.笔试加分政策

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今年仍实行加分政策优惠。上述人员在西塞山区政府网下载加分申请表(附件4-1),经各项目主管部门资格审核合格后(其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报区人社局汇总并按程序公示人员名单,对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以上项目人员和退役士兵中已经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

6、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通过西塞山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具体查询方式见相关公告。

特别提醒:考生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二)面试

1.区人社局按《岗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1:3比例,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需要取消、核减或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后,通过西塞山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2.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将在西塞山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在公告中确定,区教育局会同区人社局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拟进入面试人员参加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如下: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与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相同的照片1张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料,在职在编教师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单位(教育局)同意报考证明。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区教育局发放《面试通知书》,确认为面试正式人选。

3、面试公告。面试前由区教育局会同区人社局在西塞山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4.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线见面试公告。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5.面试。面试由区教育局组织,考官人数为7人,由区人社局聘请异地考官组成。由各面试考场主考统一封闭选题。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主要以讲课或说课的方式进行,时间原则上不低于每人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分数应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三)成绩计算

1、计分方法。《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综合知识》卷面满分各为100分,时间均为90分钟,笔试成绩=《教育教学专业知识》×70%+《综合知识》×30%,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教育教学专业知识》×70%+《综合知识》×30%)×40%+面试成绩×60%]

2、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教育教学专业知识》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3、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可登陆西塞山区人民政府网查询。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管理

(一)体检、考察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体检具体时间由区人社局另行通知。

2、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会同区人社局组织进行。考察内容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同时“查询违法犯罪记录”,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不予录取。考察具体时间由区教育局通知。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将通知考生确认,按照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须参加了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线的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无递补人员的,削减招聘岗位计划数。

(二)公示

根据考生总成绩、考察、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由区人社局在西塞山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需要确认是否递补,如需递补,招聘单位提出递补申请报审定通过后,由区人社局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三)审批聘用

区教育局会同区人社局组织考生本人分类别分学段分学科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区人社局根据考生总成绩、考察、体检合格、公示期无异议后下达聘用通知,并报黄石市人社局备案。

新聘用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按相关规定约定且计入聘期。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认定不适应聘用岗位工作需要考核不合格的,报区人社局核准后予以解聘。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

四、其他

本公告由区教育局、区人社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2025年西塞山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表》中所列的内容,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咨询电话:0714-6480238(区教育局)

0714-6484737(区人社局)

附件1:2025年西塞山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表

附件2:2025年西塞山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

附件3:2025年西塞山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报考指南

附件4:2025年西塞山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加分事项的说明

附件4-1:报考2025年西塞山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加分申请表

附件5:报名费缴纳操作明细

202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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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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