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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外国语学院诚聘海内外法语优秀人才2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海南大学外国语学院诚聘海内外法语优秀人才2人公告

根据海南大学外国语学院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建设需要,现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法语优秀人才。诚挚邀请致力于高等教育的海内外优秀人才加盟,与海南大学外国语学院共同发展。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符合“立德树人”的根本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具有爱国奉献精神;

2.热爱教育事业,恪守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术道德规范,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社会服务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3.身心健康,能够胜任相应岗位工作。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一)招聘学科:法语

(二) 招聘语种及人数

1.法语学科带头人1人

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教授职称,学科素养深厚,学术视野开阔,科学研究方面已取得突出学术成果。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2.法语学术带头人1人

具有博士学历学位、高级职称,能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已取得具有影响力的学术成果,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三、岗位待遇

1.教学科研岗位按照学校引进层次享受相关待遇,具体见下表。具有境外高校、科研机构、知名企业研发机构工作经历的优秀博士,根据其学术成果及科研潜力,可申请相应的人才层次及待遇。外籍高层次人才在待遇方面可采用年薪制。

2.科研能力突出,在本专业领域取得优秀成果或突出业绩的带头人可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薪酬,具体根据人才近五年的科研业绩和聘期工作目标任务由学校特聘会议定。

3.对科研能力突出的优秀学者在入校时经学校特聘会议定可申请直接认定高级职称。

4.享受事业单位按照国家和海南省政府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5.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引进有关配套待遇(以海南省最新政策为准):

(1)住房:正式报到后经海南省认定为C类及以上人才,可分别申请不超过150/180/200平方米免租金、可拎包入住的人才公寓一套,全职工作满5年由政府无偿赠与80%产权,满8年赠与100%产权;经海南省认定为D类或E类人才,可分别申请5000元/月、3000元/月的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年)。

(2)海南省政府为全职在琼工作的C类及以上人才购买每年6000元以上的商业健康团体保险,并享受年度健康体检服务。

(3)其他相应层次对应享受落户、子女教育、配偶就业和医疗保障等方面的服务保障待遇。

点击查看》》》详情

四、招聘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

(1)线上系统报名

意向应聘海南大学教学科研岗位的专家学者,请登录海南大学人才招聘系统,按照注册、申请岗位、填写简历和提交等步骤在线提交应聘申请。应聘者可以在招聘系统中查询申请处理状态和进度情况。招聘系统网址(免注册可查看团队信息):http://zp.hainanu.edu.cn/rsfw/sys/zpglxt/extranet/index.do#/zpgw

特别提醒:系统内“申请职位”页面,请选择“外国语学院”。

(2)邮件应聘报名

国家级人才以及无法确定或选择适合团队的人才,可直接将《海南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发送到学院招聘邮箱:wgyxy@hainanu.edu.cn

报名表下载网址:https://hro.hainanu.edu.cn/info/1009/5133.htm

3.相关链接

海南大学人才网招聘网:https://hro.hainanu.edu.cn/rcw/rcwsy1.htm

政策文件:https://hro.hainanu.edu.cn/rcw/zcwj1.htm

五、招聘程序

海南大学引才工作流程:https://hro.hainanu.edu.cn/info/1018/1021.htm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老师

电话:0898-66271609

邮箱:wgyxy@hainanu.edu.cn(请备注“应聘外国语学院法语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

学院官网:https://sis.hainanu.edu.cn/

微信公众号:海南大学外国语学院

海南大学外国语学院简介

海南大学外国语学院成立于2004年6月。学院现有英语、日语、俄语3个本科专业,其中英语专业和日语专业为国家级一流专业,《高级英语》为国家级一流课程。

学院拥有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硕士点,下设英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四个二级学科硕士点;设有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点,下设英语口译、英语笔译、日语笔译三个方向。学院现有教职工153人,其中专任教师134人,高级职称教师55人,拥有博士学位教师33人,在读博士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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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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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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