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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内江市第六中学考核招聘教师23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内江市第六中学考核招聘教师23人公告

为进一步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及时补充师资力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24〕27号)等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5年下半年内江市第六中学拟公开考核招聘教师23名。现将公开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应、往届研究生或部属师范大学2026届公费师范生。

其中,2026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二、考核招聘岗位

本次考核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招聘。具体考核招聘名额、考核招聘条件等详见《内江市第六中学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考核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心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报考条件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报考岗位的“学位”栏目要求相符。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4.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5.报考者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须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见附件2)。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或明确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受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限制考聘的人员;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0月22日18:00

(2)报名方式

(3)网上资格初审

由学校安排专人审核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并于10月23日12:00前将资格初审结果以短信通知报名者本人。

(4)现场资格审查

所有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人员均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10月25日上午8:30-11:30。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3个现场报名地点。

2. 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10月25日上午8:30—11:30

(2)报名地点

西南大学第27教学楼204室;

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三楼宣讲厅(二);

西华师范大学华凤校区朝阳楼。

(3)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同步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3.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资料:二代居民身份证,本科、研究生学历证、学位证(2026届应届毕业生,可提供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认证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学习或工作期间主要荣誉材料(2项以内)。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和原件各一套,现场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

4.发放笔试准考证。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当场发放《笔试准考证》。

(二)考核

1.开考比例。招聘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名额形成差额,即可开展考核,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岗位招聘名额直至取消招聘岗位。

2.考核形式。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笔试+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笔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成绩,只作为进入综合面试的依据。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名额与综合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面试人员(进入综合面试人员中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并列人员一并进入综合面试;如该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比例未超过3:1的,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综合面试。因综合面试缺考等原因,造成综合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综合面试正常进行)。考核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1)笔试

时间:2025年10月25日14:30—16:30(语文、数学、英语),14:30-16:00(物理、化学、政治、体育);

地点:三个报名点的指定测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笔试主要考查学科相对应专业知识。

此次笔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参加此次考核招聘同一岗位所有参考人员有效笔试成绩平均分的80%,笔试成绩低于此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综合面试

时间:2025年10月27日上午;

地点:内江市第六中学高新校区。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测试方式:教学试讲+综合测试

此次综合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综合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温馨提示:面试及后续相关事宜,将由学校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考生,考生在参考期间(笔试和综合面试时除外)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考生联系电话欠费停机、关机等)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3.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点对点公布,综合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考核成绩排名情况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三)签订协议

根据招聘岗位及招聘名额,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签订协议(如考核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的,加试综合测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人员名单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布。

(四)体检

1.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实施体检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2.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由招聘单位按规定通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3.复检及递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弃权、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后放弃考察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怀孕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国公考录函〔2009〕7号复函精神执行。孕期结束视身体恢复情况接受未检项目后,体检结论为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形成的空额不再递补。

(五)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要求执行,突出政治标准,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者考察合格后放弃、考生弃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报考者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须在考察阶段按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不能提供相关书面意见的,视为弃权。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由主管部门按规定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有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准备相关材料,报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正式聘用后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聘用人员如系在编在职人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程序申报办理工作流动手续。

事业单位新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026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招聘岗位要求规定的资格证书,因本人自身原因超过规定时间未拿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资格证书的,不予聘用。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纪律和监督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回避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为保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在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工作纪律,招聘工作全过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在招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且记录期限为5年或长期的应聘人员,将纳入云贵川渝四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作为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的重要参考。本次招聘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考前培训。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32-2228366

中共内江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832-2067193

内江市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0832-2023751

中共内江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32-2107529

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的条件设置及资格要求等事项请具体咨询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

点击查看>>>

1.内江市第六中学2025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2.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江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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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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