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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平顶山市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省平顶山市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保证2025年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继续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36号)等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和省厅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平顶山市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效期内当地居住证)、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平顶山市的中国公民。

(二)驻平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内地(大陆)居住所在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延长2年有效期,具体可咨询中国教师资格网。网报时,考试类型请选择“国家统一考试”。

2.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可按《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教人〔2015〕501号)规定执行,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网报时,考试类型请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

3.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网报时,考试类型请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

(四)普通话条件: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体检条件:

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yt.henan.gov.cn/jszg/查询)。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丧失教师资格,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的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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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认定流程和时间

根据工作安排,我市下半年认定工作流程为“网上报名——体检——审核——认定结论——发放证书”,具体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10月20日8:00-10月31日17:00。

2.报名注意事项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

(1)注册信息填报,请参考《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菜单“咨询服务”—“操作手册”一栏查询相关信息)。对于注册后首次登录的或个人信息没有完善的用户,须先完善个人身份信息。个人身份信息、普通话证书信息、学历学籍信息等补充完善具体操作详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附件1)。

(2)注册信息完善后进行正式报名。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附件1),按照手册操作步骤进行认定报名。

(3)目前在外地就读户籍在平顶山的研究生,在“请选择是否在校生”选项统一选择“否”,拍照上传核验已经取得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4)个人照片请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白底证件照。照片中人像位置要居中,人物面部清晰,不可佩戴帽子、头饰、墨镜等。如照片上传不成功,请使用下方链接中的照片处理工具,将照片处理后重新上传!请申请人严格按照要求上传,如上传非证件照,后期将不能通过审核,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5)所有报名操作步骤均完成,且生成报名号之后方为报名成功!正确显示状态为“网报待确认”,此状态一直持续到网上审核阶段。

(6)申请人须在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通过“身份证明”栏目,拍照上传以下认定材料之一:

a.户籍在平顶山市(含汝州)的,上传户口本第一页和本人页原件。

b.以居住地申报的,上传有效期内平顶山市居住证原件。

c.就读学校在平顶山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上传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d.驻平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上传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7)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通过“其他”栏目补充上传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证书。

(8)取得港澳台学历的申请人通过“其他”栏目补充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国外学历的申请人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体检

1.体检时间:2025年10月20日—11月1日。

2.体检地点:

(1)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自行到平顶山市中医医院老城区中兴路院区进行体检。

(2)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到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院体检。

认定机构名称

相应体检人员

体检医院

体检咨询电话

体检地址

医院工作时间

体检时间

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

平顶山市中医医院
老城区中兴路院区

0375-2972629
(需提前电话预约)

平顶山市新华区中兴路北段4号院
门诊三楼东北角体检中心

周一至周六
上午8:00-11:00
(周日不体检。体检需提交2张照片,1张用于体检表粘贴,另外1张备用,背面写上姓名、身份证号、学段学科。2张照片必须与认定系统网报照片一致,统一为白底一寸免冠照片)

2025年10月20日—11月1日

宝丰县教育体育局

在宝丰县教育体育局申请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者

宝丰县中医院

0375-6520119

医院地址:宝丰县文峰路东段3号院
(亿联万洋商品城对面)
院内位置:医技楼(中间楼)四楼

周一至周六
上午8:00-11:00
(周日不体检)
提醒:体检需提交2张照片,1张用于体检表粘贴,另外1张备用,背面写上姓名、身份证号、学段学科。2张照片必须与认定系统网报照片一致,统一为白底一寸免冠照片。

郏县教育体育局

在郏县教育体育局申请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者

郏县中医院

0375-7215899
0375-7215798

郏县凤翔大道与郏神路交叉口西北角
中医院门诊楼西配楼一楼体检中心

周一至周六
上午8:00-11:00
(周日不体检)
提醒:体检需提交2张照片,1张用于体检表粘贴,另外1张备用,背面写上姓名、身份证号、学段学科。2张照片必须与认定系统网报照片一致,统一为白底一寸免冠照片。

叶县教育体育局

在叶县教育体育局申请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者

叶县中医院

0375-8078569

叶县叶廉路东段237号

周一至周六
上午8:00-11:00
(周日不体检)

鲁山县教育体育局

在鲁山县教育体育局申请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者

鲁山县中医院(鲁山县城南新区尧山大道与钢厂路交叉口)

16663758115

鲁山县中医院东一楼体检中心

周一至周日(无休息日)
上午8:00-11:00
提醒:体检需提交2张照片,1张用于体检表粘贴,另外1张备用,背面写上姓名、身份证号、学段学科。2张照片必须与认定系统网报照片一致,统一为白底一寸免冠照片。

舞钢市教育体育局

在舞钢市教育体育局申请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者

舞钢市中医院

0375-7281811

舞钢市垭口中心路中段

周一至周六
上午8:00-11:00
(周日不体检。体检需提交2张照片,1张用于体检表粘贴,另外1张备用,背面写上姓名、身份证号、学段学科。2张照片必须与认定系统网报照片一致,统一为白底一寸免冠照片。)

新华区教育体育局

在新华区教育体育局申请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者

新华区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中心

0375-8882611

建设路与光明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
(新华区政府对面)

周一至周五
上午7:30-10:30
(周六周日不体检)提醒:体检需提交2张照片,1张用于体检表粘贴,另外1张备用,背面写上姓名、身份证号、学段学科。2张照片必须与认定系统网报照片一致,统一为白底一寸免冠照片。

湛河区教育体育局

在湛河区教育体育局申请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者

湛河区人民医院

0375-3631372

新华路与轻工路交叉口向东500米路北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1:30
抽血截止到10:00
(周六周日不体检,体检需提交2张照片,1张用于体检表粘贴,另外1张备用,背面写上姓名、身份证号、学段学科。照片必须与认定系统网报照片一致,统一为白底一寸免冠照片。)

卫东区教育体育局

在卫东区教育体育局申请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者

卫东区人民医院

0375-3652665

卫东区矿工路12号院
(矿工路和东安路交叉口东北)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1:00
(周六、周日不体检,体检需提交3张照片,2张用于体检表粘贴,另外1张备用,背面写上姓名、身份证号、学段学科。照片必须与认定系统网报照片一致,统一为白底一寸免冠照片。)

汝州市教育体育局

在汝州市教育体育局申请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者

汝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中心

0375-2320777

汝州市广成中路85号
汝州市第一人民医院5号楼一楼

周一至周日(无休息日)
上午8:00-10:30
提醒:体检需提交2张照片,1张用于体检表粘贴,另外1张备用,背面写上姓名、身份证号、学段学科。2张照片必须与认定系统网报照片一致,统一为白底一寸免冠照片。

 

3.体检注意事项

申请人在完成网报后,根据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安排提前预约,持《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附件2、3),在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医院参加体检。体检当天早上应空腹,即禁食禁水。

(1)参加体检的申请人请携带本人身份证、网报同底版一寸证件照两张(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用于体检,一张用于办证,照片背面写上姓名、身份证号、学段学科;卫东区、湛河区需提供3张照片)、河南省教师资格证体检表一张(可从附件下载,体检表双面打印,自行填写个人信息并粘贴照片),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需下载幼儿园专用体检表。在体检表右上角备注本人报名序号、学段学科和身份证号,报名序号由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后生成。

(2)申请人应做好行程安排,提前与指定医院沟通进行预约,确保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体检结论由医院统一报送各级认定机构,无需申请人再去医院领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参加教师资格认定。

(3)备孕人员须完全按体检表内容逐项检查,不可缺项;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待X线胸透补做后,持补做的检查结果到认定机构领取证书和认定申请表。

(三)审核

网上报名时,中国教师资格网采用数据比对方式对申请人提交的学历、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等信息进行在线核验,验证通过的,其“核验状态”为“已核验”;验证没有通过的,其“核验状态”为“未核验”。

在审核阶段,申请人应及时查阅“查询报名信息”栏“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符合认定条件审核通过人员,中国教师资格网显示状态为“待认定审批”,无需现场审核。显示状态为“材料待完善”的,请申请人认真查看右侧红色字体“有留言”,工作人员会在留言栏中具体说明,请按照认定机构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无需现场审核。特殊情况的,工作人员会对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请注意接听。

现场确认:确认时间(11月10日—11月12日)

以下三类人员必须参加现场确认:

①考试类型选择“非统考”的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

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

③留言有“需XX日到现场审核”结论的申请人。

这三类人员应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根据留言提醒到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凡未按要求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本次认定。

(四)认定结论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即现场审核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告知申请人。

(五)发放证书

教师资格证书领取的具体事宜请以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发布的证书领取通知为准。选择邮寄方式领取证书的申请人,请填写正确的邮寄信息。如因邮寄地址不准确或联系电话错误、停机、空号造成的不能送达的情况,由申请人本人承担责任。

邮寄资料为一证(教师资格证书)、一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收到后请放入个人档案中,不可遗失。

五、审核环节需网上上传或现场提交的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二)户籍材料或居住证等原件: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原件;

2.在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的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驻平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我市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居住地为我市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证书即毕业证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无需现场提交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高等教育学历,申请人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幼师、中师等中职学历须提交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河南省内中职毕业生可在河南政务服务网(www.hnzwfw.gov.cn)在线申请)。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无需现场提交原件)。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社语函〔2022〕20号),网上查询的测试成绩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人工测试可通过河南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hnzwfw.gov.cn/)或河南省教育厅官方网站(http://jyt.henan.gov.cn/)查询测试成绩;机辅测试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测试成绩。网上验证不通过的需现场提交原件。

(五)需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比对核验,无须现场提交。

2.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院校验印的个人在校期间全部所学课程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并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有一项即可):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审批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3.符合免试认定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比对核验,无需现场提交。申请认定的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需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原件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原件。

(七)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当地认定机构向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无需现场确认。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携带材料原件,在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各级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参加体检、现场审核。申请人可在现场审核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审核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上传的确认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信息有误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否则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五)请申请人认真阅读此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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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前提醒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将于12月6日至7日举行,本次考试我省共3.4万考生报名。来看考试要点提醒。

携带双证按时赴考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上的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与考试有关的文字,如有违反,将按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应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考生进入候考室的截止时间为上午7:45,下午12:30。上午8:00,下午12:45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考生赴考请事先做好规划,为交通出行和入场检查等预留足够的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谨遵考规禁带手机

考生携带的各种具有存储、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蓝牙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在进入候考室后须关机(并关闭所有功能,如闹铃等),装入指定的专用密封袋,考试结束离开考场前禁止启封、使用。手机实行集中管理的考点,按考点要求执行。

考生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存储、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按照流程规范考试

考生自进入候考室起,要遵守秩序,保持安静,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令与安排,及时进入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进入备课室后,须将不得带入的物品放置在指定位置,并按监考员要求就座。备课时间为20分钟。考生须在考点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按照题目要求,采用“试讲”或“演示”方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考生在备课室、面试室中途离场后不可返场。

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并按规定路线离开考点。考生离开考场时,不得向面试考官询问面试分数和结果,不得将试题清单、备课纸等相关材料带离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逗留。

诚信应考切勿违规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 3 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本次面试成绩将于2026年1月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并在“合格证明查询”栏目下载、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江西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12月6日至12月7日举行。为使广大考生平安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充分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考生请于12月1日至12月7日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完成后,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各项信息,如:考点地址、考生须知以及考生进入候考室时间等关键内容。

考前,考生应提前熟悉考点的具体位置、周边环境以及前往考点的交通状况,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确保按时参加考试。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特别提示:考试期间严禁使用手机,因此无法通过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进行身份核验,电子身份证也不作为进入考场的有效证件,请各位考生务必注意。

二、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候考室,在截止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之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自进入候考室起,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静,听从工作人员的指令与安排,进入指定区域做好面试前的各项准备。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向考官提交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持考官开具的《放行条》有序离开面试考场。

特别提示:考生抽取的面试试题、备课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严禁以任何形式拍照传播或带离考场,一旦违反将严肃处理。

三、秉持诚信态度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并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特别提示:若考生携带手机等具备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是否实际使用,均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常见问题解答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4日 

安徽省合肥市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12月6日至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应考,合肥市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

1.提前规划。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遵守考试要求,并关注考试当天交通及天气情况,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在截止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之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2.备好证件。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有效证件使用。若考生身份证遗失,可使用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3.规范应考。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以及准考证、身份证件参加面试。禁带物品须按考点要求存放到指定位置。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者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各类智能电子设备)进入抽题室、备课室、面试室,一旦发现,无论使用与否,均按作弊处理。

4.诚信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须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考试相关规定。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对于作弊的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5.考点设置。本次考试共安排5个考点,考点平面图如下。考点不提供停车位,为避免考生因无法停车而延误考试,请考生尽量选乘公共交通到达考点。

广西梧州市202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面试考前温馨提醒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以下简称教师资格面试)将于12月6日至7日举行。为确保各位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请于12月1日至7日登录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网(https://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请认真核对《准考证》的个人信息和考生须知等内容,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备好考试证件

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请广大考生注意,考生考前应注意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

广西户籍的考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考试时出示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可赴就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身份证,或登录户籍所在省份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

考试时须同时出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含临时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两证缺一不可。

(三)做好行程规划

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牢记考试时间,并充分考虑天气、交通等因素合理规划出行,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并按照现场指示牌和工作人员的指引,配合做好物品存放、身份核验和入场安检。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四)面试教材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须携带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境内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教材需明确标注 “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 相关字样,无标注的需提供广西境内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教材使用证明)。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二、诚信应考

(一)规范携带考试用品

考试当天考生入场时需要接受“智能安检门”、金属探测仪、人脸识别验证设备等检查。除必要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外,严禁携带包、书籍(中职教材除外)、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等非考试物品进入考试封闭区域。非考试物品需按要求放置在指定暂放处。

(二)严守考试纪律

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如有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处理;若认定为作弊,将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并处1至3年暂停参加该项考试的处罚;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成绩查询与复核

(一)成绩公布时间

2026年1月7日起,考生可登录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网查询面试成绩。

(二)成绩复核流程

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 “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该平台查询复核结果。复核仅核查分数统计错误,不提供评分细则,不进行重评。

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梧州市招生考试院

                         2025年12月2日

西藏昌都市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5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12月6日—7日举行,我市幼儿园阶段考生设在昌都市第一幼儿园考点,其他阶段考生设在昌都市第一高级中学考点。为方便考生参考,现就考试有关注意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按时打印准考证

请考生在12月1日至5日登录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http://ntce.neea.edu.cn/)下载准考证自行打印,请仔细核对个人信息,牢记考试时间,确认好考点考场,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相关要求,特别是“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考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上为准。  

二、备好考试用品  

1.考生须携带身份证件、准考证、考试文具,除考试规定的物品外,其他物品一律不得带进考点。  

2.自备教材:报考小学藏语文、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小学全科、藏语文(初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初级中学)、藏语文(高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高级中学)、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科目的考生,面试时,考生须自带所报考科目的专业课教材一本(要求为无任何标记的新教材,不得为教辅材料或备课指导书籍)。  

三、做好考前规划  

请考生提前熟悉考点所在位置和周边环境,合理安排出行方式和时间,科学规划出行路线,做到安全、健康出行,避免考试迟到。切记:考点使用安检门进行安检,请每科开考前40分钟到达考点,每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  

请着便装参考,勿穿着制服、军装等。  

四、严禁携带手机  

严禁考生携带手机、手表、电子设备等非考试必需物品进入考点封闭区,“手机带入考场,即认定为作弊”。本次考试采取“2+1”安检模式。考点入口处设智能安检门、人工复检两道安全检查区域;考场入口处设第三道安全检查区域。智能安检门对金属及含金属物品反应敏感,请考生不要携带钥匙、磁卡、充电宝等含有金属材质的物品,尽量不要穿戴含金属的衣服、鞋帽等,不佩戴金属手镯、项链等饰品,避免长时间重复安检,确保顺利入场参考。  

五、诚信守纪考试  

广大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尊重考官及考务人员,坚决做到遵纪守法,不存侥幸心理。每位考生应当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诚信参考,杜绝一切考场违纪、作弊行为。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六、科学饮食作息  

考前和考试期间,建议考生注意饮食营养均衡,应尽量保持充足的睡眠,科学作息,确保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参加考试。关注考试期间天气变化情况,做好应对异常天气准备。 

七、谨防诈骗信息  

请考生以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网和官方微信公众号“西藏微青年”发布的信息为准,有疑问请咨询市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895-4821068。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昌都市招生考试中心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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