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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研究生和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研究生和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南充市高坪区学校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研究生和2026届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研究生:面向全国招聘2026年7月31日前高校毕业且符合岗位要求的研究生。

部属公费师范生:招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2026年毕业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公费师范生。

其中,2026年高校毕业生应当于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应当在资格审查截止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报名时南充市高坪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南充市高坪区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研究生和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两栏分别完全相符(“专业条件”一栏是指具体专业的名称,非学科类)。学历、学位含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

报考者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以报名(由报考者自行提供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专业更名文件等证明材料)。

对于专业目录中没有的国(境)外专业,报考者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介绍有关情况,由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单位)通过相关高校或省级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认定费用自理)。

(6)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生源地为四川省外的部属公费师范生,应提交所在生源省书面同意跨省就业证明,相关证明材料调档案时一并提交,否则不予聘用。

2.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期满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特别提示:报考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二、招聘单位、岗位和名额

共计招聘46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南充市高坪区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研究生和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单位及岗位(人数)一览表》(附件2)。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22日24:00止,逾期不再补报。

2.方式:网上报名。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或打开下方链接填写报名登记表,完成报名。报考者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研究生和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公告

https://www.wjx.cn/vm/OaBlYim.aspx

(二)资格审查

1.时间:2025年10月30日(9:00–17:00)。

2.地点: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招聘大厅。

3.资格审查需提供资料:

(1)《南充市高坪区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研究生和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报名信息表》(附件3)和自荐书各1份,本人近期2寸(小)免冠蓝底证件照片5张。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及复印件1份。

(3)本人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1份。其中,参加资格审查时,2026年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原件;部属公费师范生同时提供《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所就读学校(学院)出具的学籍证明(含公费师范生身份证明)1份。

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报考者在报名时未按规定在备注栏中注明,或不主动配合招聘单位了解有关情况对所学专业进行认定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4)本人有效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中2026年高校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得聘用,责任自负。

(5)所在单位(或毕业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1份。其中,2026年高校毕业生需同时提供在读期间经学校(学院)盖章的学习成绩证明材料1份。

(6)符合条件的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7)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报名者须本人持相关资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面试准考证》。资格审查时间内未按要求完整提供上述证件(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且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四、考核

(一)考核比例。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开考比例(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调减相应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岗位当次考核招聘计划。

(二)考核方式。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取讲课、讲课+技能测试或讲课+答辩方式进行。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考核合格分数线为80分,考核成绩低于考核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考核招聘下一环节。

(三)考核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准考证原件、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面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

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如因缺考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考核开考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四)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照面试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如因考核成绩相同影响人员取舍的,则采取加试(讲课)办法确定人员,将加试(讲课)成绩高者确定为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再按照确定为签订就业协议人员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拟聘用学校(岗位),拟聘用学校与选岗后的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高校的三方协议)或《南充市高坪区考核招聘研究生和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签订了就业协议的人员仍须完成本公告后续的体检、考察、公示、审核确认等招聘流程并完全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

2026年高校毕业的报考者参加面试考核时务必带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高校的三方协议)。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本次招聘签订了就业协议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ping.gov.cn)“部门公告”专栏公告人员名单。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如有残疾报考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复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南充市高坪区教育和体育局、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并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作自动弃权处理且责任自负。

(四)复检及递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南充市高坪区教育和体育局、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空额的,不予递补。

六、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由南充市高坪区教育和体育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南充市高坪区教育和体育局,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应当向考生说明相关理由。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公告”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历学位、专业、考核成绩、岗位排名、拟聘用岗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及以后环节,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拟聘用人员在2026年7月31日前,将相关材料(能证明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所有证书、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个人档案;拟聘用人员为在编人员的须提供解除聘用合同文书)提交南充市高坪区教育和体育局政工人事股,汇总后送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确认。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招聘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及档案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通过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按有关规定程序报批及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办结相关手续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均以招聘单位通知时间为准),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服务期未满的,一律不得调动(有其它政策规定的除外)。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的最低服务年限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九、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有关注意事项

(一)公开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公告”专栏上予以通知或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等流程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要求的招聘条件系指从报名起至办理聘用手续时报考者均须完全符合招聘条件及要求。

(四)招聘单位、南充市高坪区教育和体育局、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参见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的具体专业名称设置。

十一、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南充市高坪区人社局0817-3339915

南充市高坪区教体局0817-3334866

监督电话:南充市高坪区纪委监委0817-3350836

附件

1.南充市高坪区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研究生和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南充市高坪区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研究生和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单位及岗位(人数)一览表

3.南充市高坪区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研究生和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报名信息表

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充市高坪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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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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