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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的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考核招聘教师3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2026年毕业的公费师范生;

2.全国2026年毕业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符合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

4.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6年毕业生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学位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应与本人有效毕业证相匹配);所有报考者须在拟聘公示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

5.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招聘后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低于5年工作时间的聘用合同,违反聘用合同约定的承担违约责任。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政务)处分的。

5.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7.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应按相应岗位条件要求自愿选择一个岗位报考,不得兼报。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10月20日17:00,逾期不再接受网上报名资料。

2.报名方式:考生须将《绵阳市涪城区2025年下半年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电子档发送至电子邮5442264@qq.com,邮件主题名称为:岗位代码+姓名。

3.资格初审:涪城区教体局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后,于2025年10月20日18:00前通过邮箱或电话等方式通知资格初审结果,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查看邮箱。因电话不通、无人接听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或未及时查看邮箱了解报名审核结果导致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资格初审阶段不对报考者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

4.资格复审: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结果现场告知,报考者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

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1)《绵阳市涪城区2025年下半年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一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10月22日(星期三)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资格复审地点:重庆市北碚区碚峡路130号(长安锦呈酒店18楼天际大堂)

(二)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2日(星期三)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2.现场报名地点:重庆市北碚区碚峡路130号(长安锦呈酒店18楼天际大堂)

3.报名须提交资料:

(1)《绵阳市涪城区2025年下半年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一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资格审查: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结果现场告知,报考者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

注:报名考生应提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需网签和考核通过后学院才能提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考生,须在报名时说明;其中: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由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提供《涪城区考核招聘教师就业协议书》。

四、考核

考核分为初步面试和面试。

(一)初步面试

1.初步面试时间:2025年10月24日(星期五)

2.初步面试地点: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

3.初步面试方式:5分钟以内的即兴演讲

4.面试人选确定方式:如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考人数的比例小于或等于1:3时,该岗位考生直接进入面试环节,不进行初步面试;如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考人数的比例大于1:3时进行初步面试,初步面试后,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与最后一名面试确定人选初步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初步面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25年10月25日(星期六)

2.面试方式:面试分为专业面试和技能测试。专业面试内容为教育教学问题答辩和教育教学案例剖析。体育、美术、信息岗位考生除专业面试外还将进行技能测试,其他岗位考生只进行专业面试。面试时间为15分钟(不含体育、美术、信息岗位技能测试时间)。

体育岗位考生需自备体育运动着装,美术岗位考生需自备现场绘画创作所需的画笔、颜料、画板等工具。

3.面试成绩:面试总分100分,其中:体育、美术、信息岗位专业面试成绩占60%,技能测试成绩占40%。最终确定拟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涪城区考核招聘教师就业协议书》的人选,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五、签订协议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涪城区考核招聘教师就业协议书》人选。

六、岗位调剂

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未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涪城区考核招聘教师就业协议书》的岗位,用人单位可按照同一学科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一学科内进行调剂补录,调剂补录人选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已确定为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涪城区考核招聘教师就业协议书》的人选和自愿放弃的人选,不能参加调剂补录。

七、体检

(一)已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涪城区考核招聘教师就业协议书》的考生确定为进入体检环节人选。体检具体时间及要求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请考生注意查看。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弃权。

(二)肝炎项目和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标准执行,其他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综合考察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在综合考察时须向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提供与报考岗位所需要求一致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相关资料,视为自愿放弃。

对综合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7日(含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十、聘用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与招聘单位签订不低于5年工作时间的聘用合同。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此次公开招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十一、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体检、综合考察、公示等事项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绵阳人事考试网上的相关公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十二、招聘工作纪律

1.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三、本次考核招聘相关事宜由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0816-2371367

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6-2263419

监督电话:

绵阳市涪城区纪委监委驻区教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13458301283

绵阳市涪城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组长:13350009950

附件:1.绵阳市涪城区2025年下半年考核招聘教师岗位需求和条件一览表

2. 绵阳市涪城区2025年下半年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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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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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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