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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财经大学招聘2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财经大学招聘20人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法律法规,根据工作需要,经云南省教育厅审核同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云南财经大学2025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云南财经大学202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0名,其中博士19名、硕士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云南财经大学202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符合本公告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云南财经大学202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报名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43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不超过53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5年12月31日。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招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须提供半年内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招聘岗位要求职称的须提供职称证书;

6.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统一通过邮件方式进行网络报名。

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整理发送至人事处邮箱rsc@ynufe.edu.cn或各招聘单位公布的邮箱(详见附件1、附件2)。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联系电话”。若有意向单位的,可在报名邮件中注明,也可直接联系招聘单位;未明确意向单位的,人事处将根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和各单位招聘计划的匹配情况进行分配。应聘人员可登录云南财经大学官方网站详细了解各招聘单位学科专业等情况。

(二)报名时间

所有博士岗位(代码CD2025022-CD2025037)的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招满为止。硕士岗位(代码CD2025038)的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止。

(三)报名材料

所有岗位的应聘者均须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报名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个人简历;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历次毕业证、学位证;其中,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证明本人学术水平的论文、课题等科研成果材料;

6.招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半年内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招聘岗位要求职称的须提供职称证书;

7.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等级考核证书;

8.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支撑材料。

(四)资格初审

所有岗位的资格初审根据报名时发送到邮箱的有关信息和证明材料,采用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所学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对所有岗位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可与各招聘部门联系询问资格审查结果。

1. 博士岗位的资格初审包括应聘资格审查和学术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单位负责。

(1)应聘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个人报名材料,按照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等方面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审查未通过的不进入学术资格审查环节。

(2)学术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学术委员会或学科领域专家组按照择优的原则对应聘人员开展学术资格审查。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材料中的论文、课题等代表性学术成果,开展学术业绩与岗位匹配综合评估,学术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进入后续环节。

2. 硕士岗位的资格初审为应聘资格初审,由人事处负责。

(五)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时,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报名时所填专业应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4.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5.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六)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本此招聘不收取应聘人员报名费,无需打印准考证。

六、笔试

(一)所有博士岗位(代码CD2025022-CD2025037)均免笔试。

(二)硕士岗位(代码CD2025038)的所有应聘人员须参加笔试,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待学校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本次笔试无需打印准考证,请应聘人员接到通知后凭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础知识和综合业务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所有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和该岗位的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于笔试工作结束后,在云南财经大学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ynufe.edu.cn/)通知公告栏目公布。成绩公布后3日内接受应聘人员分数查疑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应聘人员在符合查疑情形下,凭本人身份证到云南财经大学人事处(电话:0871-65112829)申请查疑,逾期不再受理。

七、面试

(一)资格复审

1. 所有博士岗位(代码CD2025022- CD2025037)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在组织面试工作前,通知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2. 硕士岗位(代码CD2025038)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前,由云南财经大学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情形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没有可递补的人员或递补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时,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面试。

资格复审环节须查验对应岗位要求的、报名环节提交的所有材料原件。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待学校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待学校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三)面试要求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硕士岗位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不再进行递补,降低比例或等额进行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本公告中所有岗位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八、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比例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免笔试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九、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考察的应聘人员。由云南财经大学组织开展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考察、信函考察等方式,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结果作为确定聘用的主要依据。考察不合格者、未在规定时间内配合学校完成考察者、与报名时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均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该招聘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综合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排序)的顺序进行递补。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经查询发现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人员,或丧失教师资格信息和在撤销教师资格期限内的人员,考察环节均不予合格。

十、体检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由云南财经大学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单位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若出现体检不合格,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十一、公示与聘用

由云南财经大学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hrss.yn.gov.cn/)和云南财经大学人事处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ynufe.edu.cn/rsc/rczp.htm)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二、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工资有关政策规定。满足学校人才引进政策的,按程序确定人才层次后享受相应待遇。

十三、招聘纪律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应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开展公开招聘时,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十四、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公告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hrss.yn.gov.cn/)和云南财经大学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ynufe.edu.cn/)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云南财经大学门户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附件3),包括: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教育部公布的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二级学科、交叉学科目录;专业硕士目录;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院校学科专业。

(三)本公告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报考失误所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五)未尽事宜由云南财经大学负责解释。

十五、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1-65112829;

(二)人事处邮箱:rsc@ynufe.edu.cn;

(三)监督电话:0871-65114879;

(四)云南财经大学门户网站:https://www.ynufe.edu.cn/。

点击查看>>>

1.云南财经大学202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2.云南财经大学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3-1.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3-2.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3-3.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22年6月30日)

3-4.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22年6月30日)

3-5.教育部公布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21年6月30日))

3-6.教育部公布自主设置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21年6月30日)

3-7.专业硕士目录(2021年)

3-8.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

3-9.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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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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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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